[檢舉] #190K3Tgr 違反法令部分(修正)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5年前 (2008/11/26 21:15),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190K3Tgr (Gossiping) [ptt.cc] [新聞] 看她像前妻 憤恨拿刀 10196 4610/24 joanabc □ [新聞] 出人命了 校園禁賽大胃王 10197 1910/24 nothingptt □ [新聞] 九降風東京首映 毛弟、王柏傑成殺手 ●10198 2810/24 joanabc □ [新聞] 看她像前妻 憤恨拿刀砍見骨 10199 1410/24 asdf2006 R: [問卦] 威寶很賺錢嗎? 10200 210/24 gosaw □ [新聞] 粉絲建議海灘褲當金鐘裝 彭于晏 放話邊 … ↓

10/24 11:32,
果真是精神有病.前妻離得好,路人衰小
10/24 11:32

10/24 11:41,
精神病人都死一死好了
10/24 11:41

10/24 16:03,
神經病!!
10/24 16:03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該文之部分推文已被站長權限之站務總監scwg刪除 會被動用到站長權限執行,大多是貴版版主辦事不力導致 關於這一點,你們要不要自請處分?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而且上述推文有公然挑釁嫌疑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嚴重給予水桶兩週。 且違反推文規定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所以這樣子一個月水桶實在太便宜他們了...應該給他們三個月水桶才對 (因為已經驚動站方處置) 而且該篇文章已無再開放推噓文必要了,應予鎖文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1/27 00:53, , 1F
可能我國文不好,覺得只有finger6636推文有問題,另兩個還好吧
11/27 00:53, 1F

11/28 00:19, , 2F
已被站長刪文,無從考證。
11/28 00:19, 2F
文章代碼(AID): #19BKm8b0 (Gossip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