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Google向Oracle要求400萬美元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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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向Oracle要求400萬美元行政費用
林妍溱
Google律師上周四向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Oracle支付約400萬美元的行政
費用。
Google首席律師Robert Van Nest代表提出的文件列出了Google因Oracle提出的Java侵權
官司涉及的費用,這筆費用大部份來自產生與蒐集法律文件。
在Oracle於201年收購昇陽(Sun Microsystems) 成功後,後者擁有的Java,儼然成了
Oracle的提款機。Oracle控告Google Android不當使用了37項Java API,要求高達10億美
元。在三月間公聽會時,Google還指出,如果Oracle能證明Google侵權,願支付Android
業務營收中的280萬美金作為賠償。經過多次協調與講價和解無效後,五月底美國舊金山
法院判決Google無罪。
「Google贏得本次訴訟絕大部份…Oracle無法取得該公司尋求的賠償。Google為勝訴方,
有權要求補償費用,」文件中寫道。
官司結束後,Google有14天可以申請訴訟的費用。包括文件處理和複製相關的290萬美元
,支付法院指定的損害賠償專家一半的費用987,000美元,以及支付官司中必要的聽寫打
字費用143,000美元。
在法院審理間,包括Google 執行長 Larry Page和Oracle 執行長Larry Ellison都曾出席
作證。前後共有60個證人出席作證。
此外該文件也指出,Google應Oracle要求,生產了330萬份電子檔;Google 60個文件系統
橫跨2000萬張網頁;並為本案處理和檢視了9700萬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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