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

看板GetMarry作者 (LUC)時間4年前 (2020/02/25 22:08), 4年前編輯推噓55(55024)
留言79則, 5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原本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式場永大幸福館舉辦的婚禮博覽會,結果買到了一堂民法課… 以下文長,可直接END看結尾 ------------------------------------------------------------------------------- 2019/7/20 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廳之婚禮博覽會,第一個攤位走到「幸福遇見」,聽完接洽小姐講解方 案後,但現場僅展示兩套婚紗及幾張攝影師照片,而且是我們參觀的第一家攤位,並沒有 決定要當下簽約,接洽小姐告知我們說「可以先簽約,訂金可以退款」,於是我提出疑問 「如果之後比較過後,沒有選擇你們公司,訂金可以全額退款嗎?有退款期限限制嗎?」 。當下接洽小姐表示:可全額退款且無期限限制,並請小姐於合約手寫註明訂金可全額退 款,當時該店家總監在一旁確認合約後我們才簽約,並支付訂金15,000,約好隔日7/21到 店內試穿婚紗。 https://imgur.com/ya9XxCm
2019/7/21 我們到店內試穿婚紗後,希望總監能提供攝影師作品供參考,因為我們尚未看過幸福遇見 所配合攝影師的作品,且當時幸福遇見臉書粉絲圖之攝影作品也不夠完整詳盡,總監當時 答應會提供,而總監可能由於工作繁忙,一直到2019/7/28才提供其配合所有攝影師之作 品,我們才開始與其他間婚紗及婚攝公司進行比較及選擇。 2019/8/31 告知店家決定選擇其他間公司,依照當初合約之加註條例,提出終止合約且訂金全額退款 ,店家回覆:已超過7天鑑賞期,且7/21來店試穿過婚紗,當下並無提出終止合約,故不 願退訂。 https://imgur.com/gd0zODW
2019/9/1 總監約我們於店內詳談,過程中我提到店家之前說訂金可全額退款之承諾,且沒有時間限 制,店家卻避而不談,一再重申合約僅有7天鑑賞期,店家堅持不願退款,由於我們僅是 一般上班族,考慮到後續沒有時間處理,打算本次當作買一個教訓,故同意店家開出條件 「可轉任何消費沒有期限」,並於合約中註明。 https://imgur.com/hP8zmQd
2019/9/2 我們決定接受轉讓消費方案,但告知店家我們會將此次消費經驗上網與其他新人分享,包 含我們的簽約過程與應注意事項,提醒大家一定要確定好細節與時間再與店家簽約,而店 家回覆如下,建議我們可以透過消金會尋求公平的結果。 https://imgur.com/6Kogdbc
但是我們都已經同意轉讓,店家還建議我們去找消保會?是要申訴什麼?於是提出取消「 可轉任何消費不限期」之協議,打算請消保會針對當初簽約時的條件做判定,而店家回覆 如下。 https://imgur.com/Jsat2Ed
2019/10/14 消保會網站完成申訴流程,消保官約雙方於10/14進行調解,當天我公司臨時有重要會議 ,故委任家人出席,店家委任總監出席。家人表示消保官當天對合約內容解釋非常清楚: 1.手寫加註條例大於制式化契約條例。 2.轉讓其他消費僅能用於:假設購買A套餐使用後不滿意,方可轉讓B套餐,在消費者無任 何使用產品的情況下,店家不能將訂金轉讓其他消費。 給予店家必須全額退款之結果,總監卻表示自己只是員工無權決定,但調解委任代理書明 明清楚註明「代理人有調解行為之權」,現在卻說自己沒有權力,於是消保官請總監打電 話與老闆聯絡,總監表示老闆在攝影無法接電話。受委任的總監無權決定,老闆無法接電 話,消保官只能請總監回去告知老闆。 https://imgur.com/2uWr6yW
2019/10/16 幸福遇見來函如下: https://imgur.com/exlh4y3
幸福遇見多次提到他們會遵守消保官判決,不覺得這封協議書格外諷刺嗎? https://imgur.com/ijDGwHk
收到協議書我們也感受到幸福遇見所謂的“誠意”,於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除了要求 全額退還訂金並要求其他民事賠償,告知店家後,得到以下回應。 https://imgur.com/8BtRnBa
幸福遇見建議我們尋求消保官,並說明會遵守結果,現在卻說消保官無法裁定。消保官調 解當日的確提到無裁定權力,消保官不是司法官,消保會也不是法院,調解本就不具法律 強制效力,調解會僅是消保官針對消費糾紛進行調解建議。 店家是否在戲弄消費者?是不認同消保官的公正性?還是認為對自己有利的判定結果才是 屬於公正的? 在我本就打同意轉讓的情況下,指責消費者已經同意轉讓,必須負起責任。但不就是店家 義正嚴詞認定自己有理,建議我們去消保會申訴嗎?店家同意這種尋求公平判定的方式, 卻反過來怪罪消費者。10/14調解時消保官已經解釋整個合約條例,還在跟我解釋消保法? 你們對消保法的認知更勝於消保官嗎?還是你們說得話才具有裁定效力?幸福遇見這樣反 反覆覆的說法令人傻眼,我們只能向法院爭取權益。 聲請支付命令如下 https://imgur.com/GP3EaA9
2020/1/31 幸福遇見收到支付命令後提出異議,法院約雙方於1/31再次調解,店家由老闆夫妻出席, 老闆卻表示:他是攝影師,7/20所有過程都在現場,而我家人為代理人,不在場根本不了 解實際情形。 7/20當日簽約及試婚紗全程由總監及接洽小姐負責,過程中完全沒有任何一個表明是攝影 師的人員與我們講解、接觸,我們沒有看過店家的任何攝影師,更沒有與任何攝影師見面 ,還是老闆偷偷躲在附近觀察,故意不出現?我也是滿頭問號? 最後雙方經由調解委員協調後,店家才同意退還全額訂金,我們也放棄追討額外訴訟費用 ,調解成立。 ------------------------------------------------------------------------------ 針對這次事件,提醒未來要結婚的新人以下注意事項: 1. 這次的糾紛,我們也有責任,簽約前一定要確定是最後想要的店家再簽約,不要因為 店家有給承諾就相信並簽約。否則店家給的口頭承諾,甚至連白紙黑字都不認帳,就算真 的要拿回訂金也非常麻煩。如果消費者是剛出社會不久的上班族,根本無法平日一直請假 去跑申訴流程,店家訂金拿到手,消費者根本無從追討。我們遇到如此有“誠意”的店家 ,最後雖然拿回訂金,但我們耗費許多時間、心力,跑了多少流程,我的家人多次到法院 諮詢,我們下班也都在研究民事訴訟法,為的就是要一個公道。 2. 某些店家說明時會講得天花亂墜,但如果有提到會提供的服務並沒有在合約中,都要 請店家加註於合約當中。有留存證據至少保障自己權益,就算真的上了法院,也能保護自 己。 3. 多數人結婚一生僅有一次,遇到好的店家僅賺你這次,遇到不好的也是賺你一次,不 像餐廳、服飾遇到不好的店家,頂多下次選擇別間,所以消費者一定要做好功課再簽約, 不管是婚禮博覽會或是參觀店家,都一定要經過多次比較後再前往,也不要相信店家標榜 什麼零負評之類的,自己找到的資料才是真的,不僅要比較店家的婚紗及攝影,也要挑選 服務與有誠信的店家,不要像我們直接盲目簽約,後續付出莫大成本。 4. 政府制定定型化契約規範已經於民國109年1月正式上路,婚紗含婚攝店家契約都必須遵 守以下條例,供大家參考。 https://reurl.cc/9zeZpa *摘錄重點與大家分享: 四、服務報酬及押金之交付 業者收取前項各款金額之比例限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第一款金額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二十。(即訂金不能收超過總額20%) (二)第一款及第二款金額之累計,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第一款至第 三款金額之累計,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六十;第一款至第四款金額之累計, 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八十。 (三)第七款金額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十。 十二、 消費者終止契約之權利 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 契約終止時,業者得請求契約終止前已提供服務之報酬;其另受有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 。 以上條例都是過去消費者常常有爭議的項目,今年開始已經屬強制規範,消費者往後在簽 約時一定要保障自己的權益。 以上言論個人百分之百負責,如有不實指控歡迎店家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4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582639695.A.F5A.htmladam27:轉錄至看板 Tainan 02/25 22:08 ※ 編輯: adam27 (182.234.147.33 臺灣), 02/25/2020 22:09:45

02/25 22:20, 4年前 , 1F
推堅持跟他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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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2:37, 4年前 , 2F
推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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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2:44, 4年前 , 3F
推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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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店家說了好幾次「結婚是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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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圓圓滿滿」;但不圓滿的癥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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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新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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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2:53, 4年前 , 7F
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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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11, 4年前 , 8F
看到你們那樣就簽約就覺得大事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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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接下來的事情圓滿順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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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12, 4年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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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有在婚紗展和茱莉亞婚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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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相同狀況 後來搬法規才退我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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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絕對不在婚紗展下訂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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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03, 4年前 , 14F
推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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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26, 4年前 , 15F
真的不能隨便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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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32, 4年前 , 16F
給業者一個謹惕也好,不是對他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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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才叫公平判決,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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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35, 4年前 , 18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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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49, 4年前 , 19F
店家回覆的留言好難閱讀...一堆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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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49, 4年前 , 20F
看得我頭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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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1:26, 4年前 , 21F
有夠雷的...店家為了賺一萬五吃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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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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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2:27, 4年前 , 23F
可憐的老闆,沒那一萬五大概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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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了吧...至於總監什麼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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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協商的能力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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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3:32, 4年前 , 26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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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5:11, 4年前 ,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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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7:53, 4年前 , 28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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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這些老鼠屎婚紗展名聲也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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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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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8:22, 4年前 , 31F
砸了自己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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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8:29, 4年前 , 32F
應該轉去台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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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為了一萬五商譽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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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這根本就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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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9:15, 4年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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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9:23, 4年前 , 36F
好爛 都已經在契約上註明了還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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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萬五搞那麼多事 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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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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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9:33, 4年前 , 39F
吉下去才退 我幫推高調應該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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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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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堅持到底!為了一萬五連契約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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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0:28, 4年前 , 42F
認的店家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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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1:19, 4年前 ,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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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1:54, 4年前 , 44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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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2:46, 4年前 ,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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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3:52, 4年前 , 46F
吃相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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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5:58, 4年前 , 47F
好認真的新人 真的很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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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有毅力跟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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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6:28, 4年前 , 49F
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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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8:01, 4年前 , 50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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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9:12, 4年前 , 51F
推 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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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28, 4年前 ,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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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26, 4年前 ,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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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43, 4年前 , 54F
感謝寫這麼大的篇幅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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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04, 4年前 , 55F
推推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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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1:06, 4年前 , 56F
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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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一直說圓滿 最不圓滿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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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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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2:12, 4年前 , 59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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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1:45, 4年前 ,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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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3:01, 4年前 , 61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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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3:22, 4年前 , 62F
幸福遇見變民法遇見,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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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3:47, 4年前 , 63F
遇見幸福變成遇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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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4:37, 4年前 , 64F
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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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53, 4年前 , 65F
籌備婚禮還得處理這種鳥事,真的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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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53, 4年前 , 66F
苦你們了!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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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04, 4年前 , 67F
媽的,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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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30, 4年前 , 68F
店家太幽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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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0:21, 4年前 , 69F
這家店為了15000弄成這樣,真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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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0:21, 4年前 , 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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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00:16, 4年前 , 71F
推,就是要分享讓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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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01:29, 4年前 , 72F
就是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啊...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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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03:10, 4年前 , 73F
謝謝分享,超有用超有幫助的,好人
02/29 03:10, 73F

02/29 03:10, 4年前 , 74F
有好福
02/29 03:10, 74F
※ 編輯: adam27 (182.234.147.33 臺灣), 02/29/2020 23:12:09

03/02 02:19, 4年前 , 75F
推,謝謝分享
03/02 02:19, 75F

03/02 10:23, 4年前 , 76F
感謝分享 店家扯
03/02 10:23, 76F

03/03 22:07, 4年前 , 77F
推 謝謝分享後續結果
03/03 22:07, 77F

03/14 00:55, 4年前 , 78F
推高調
03/14 00:55, 78F

03/14 22:22, 4年前 , 79F
糾紛遇見
03/14 22:22, 79F
文章代碼(AID): #1ULIfFzQ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