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11月底結婚(11/23),婚攝費用已在婚禮當天繳清
婚攝合約上面寫的是婚期後60天交件
如果逾期未交件,每天需賠償服務費用的1%
婚期到現在已經七十多天還沒收到
前幾天受不了就問了婚攝
婚攝告訴我要到三月中才會給我照片
這個遲交有點太誇張
很想跟他提合約上面所寫的這點
可是又怕婚攝隨隨便便處理剩下的照片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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