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正

看板GetMarry作者 (路人甲)時間9年前 (2016/09/29 22:39),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鑑於這次的史拉拉事件 發現到版規尚有不足的地方 在此跟版友致歉 並且也針對之前不足的地方進行修訂 1-5.文章、推文、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刪文劣退。 並水桶兩週處分,若情況嚴重者可以加重處罰,最高永久水桶 1-7.文章、推文、簽名檔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 視嚴重性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凡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也希望版友能夠記清楚 這裡雖然是PTT 但若是進行言語攻擊或是不實指控均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 ˋ ˋ φhacoolman 在這邊簽個名, / \ 不簽嗎不簽嗎 就能不要水桶喔! / \ 簽嗎不簽嗎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5.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75159984.A.2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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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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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有違反法律也要退文嗎 板主是否針對這個部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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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詳細一點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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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犯規不是發文者可控制的,可劣退是算在發文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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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這公平嗎?有些板會禁止有劣退前科的id進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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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挺重的處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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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退是指文章違規的使用者喔 不是推文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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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把它修細一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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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推文違規就是只有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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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有甚麼好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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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水桶啊 不然還有甚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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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xIUmAX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