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務提醒

看板GetMarry作者 (路人甲)時間10年前 (2015/08/06 23:51), 10年前編輯推噓6(609)
留言1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是新上任的版主 因為之前的投票以及爭議事件 因此目前版規先回復到舊版 等另一位版主上任後 我與他討論看要怎麼來修改訂定出新的版規 另外若是版友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我說或寄信到信箱 儘量不要水球 因為有時候會漏接XDDD ----------------------------------------------------------- 另外因為精華區已經荒廢多時 因此目前是以慢慢整理精華區為主要工作 若是有好的推薦文章或心得文 沒被收錄到 可以來信告知 版僕 芒果 敬上 -- f 違反版規的人~都將流放到公海…… i s ▁∥ ▏▁▁ ▏ h ╱◤ h _ 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29.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8876280.A.598.html

08/06 23:59, , 1F
頭推
08/06 23:59, 1F

08/07 00:02, , 2F
08/07 00:02, 2F
※ 編輯: frank1033 (111.240.129.15), 08/07/2015 00:04:20

08/07 01:24, , 3F
舊版的話沒有交易文週日發的規定喔
08/07 01:24, 3F
交易文部分仍維持之前只有周日可以發的規定~ ※ 編輯: frank1033 (111.240.129.15), 08/07/2015 01:26:58

08/07 02:50, , 4F
那應該要寫進去 而不是用默認的 板規是一種契
08/07 02:50, 4F

08/07 02:50, , 5F
約關係 沒寫到就代表不規範 不能便宜行事
08/07 02:50, 5F
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08/07 11:46, , 6F
舊版跟新版的差別是??如果交易文照現在模式應該要
08/07 11:46, 6F

08/07 11:47, , 7F
修改版規~但是我個人覺得既然都要改 應該目前版規
08/07 11:47, 7F

08/07 11:47, , 8F
維持原樣 等另一個版主上任後再一起討論 不然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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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47, , 9F
改去 很容易就犯規吧
08/07 11:47, 9F
關於這點請絕對放心 因為舊版版規要犯規真的很難 只要你正常使用就絕對不會犯規 之前最常犯的只有一周內重複發交易文 但目前交易文只有在周日才可發所以沒有這個疑慮 而且就是因為怕版友違規 才採用舊版的 畢竟是我用了一年的版規不用擔心問題發生 最後 我對與版規一直是比較寬容的處理方式 對於犯規者 我一定會先給予警告 並給予一段時間來修改 所以版友們不要太緊張 有任何要分享的或想問的 只要裡面沒有含婚禮相關廠商的連結 基本上不用太擔心受罰 當然如果你在版上鬧版或罵髒話 那我想被處罰也沒甚麼好說的

08/07 11:54, , 10F
有沒有考慮置底徵求文重發一下?不然還要麻煩KDD
08/07 11:54, 10F

08/07 11:54, , 11F
管理有點辛苦
08/07 11:54, 11F
重發的話前幾天的人的內容就沒了 有點可惜 我昨天有稍微瀏覽了一下 沒有甚麼違規的 所以就放著了 除非真的重大違規在處理吧 ※ 編輯: frank1033 (111.240.129.15), 08/07/2015 12:51:20

08/07 12:56, , 12F
重點是會有徵到的人要求砍推文的信,只有KDD可處理
08/07 12:56, 12F

08/07 12:58, , 13F
OK 我晚點有空來弄
08/07 12:58, 13F

08/07 18:28, , 14F
你有公告嗎 或是追加在板規下方 使用者難道得
08/07 18:28, 14F

08/07 18:28, , 15F
讀完每一篇公告才知道有額外板規?
08/07 18:28, 15F
文章代碼(AID): #1Lmu9uMO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