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修訂的板規,請看有無漏洞或建議討論

看板GetMarry作者 (王冊)時間9年前 (2014/08/20 15:02), 9年前編輯推噓18(18066)
留言84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規新修訂的版本出來了!最近有一些違規的行為,但板規未規範到的地方,而增加修訂. 請大家看內容,看有無不足,漏洞,建議,討論,預計九月初會正式實施! 第一部分 通則 1-1.結婚板限定於結婚相關議題,偏離討論方向的議題, 如『雙姓』問題等全面禁止。違者刪除,累犯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1-2.禁注音文、禁止一行文,文章至少50字起,內容不充足者,板務衡量為準 初犯刪文、累犯劣退外加水桶兩週 1-3.任何「發文」、「回文」、「推文」、「簽名檔」, 皆不可以有「廠商名稱以外」的廠商資訊與商業訊息。 包含電話、地址、官網、廠商BLOG、拍賣網、購物網、粉絲團等皆不允許。 「使用轉址或縮網址直接連到以上網站的方式也視同廠商連結。」 違者刪除,累犯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1-4.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 或是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退文。 1-5.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 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14天到三個月處分 1-6.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文,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並視狀況加給水桶六個月處分。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凡轉貼任何新聞資訊,需依照發文限制發表50字以上心得, 否則以衝文章數鬧板退文,累犯加給水桶三個月 1-7.文章、簽名檔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退文。 視嚴重性加給水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凡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1-8.關於網宣、拉票及問卷,其文章內容含活動、宣傳特定理念之 文章、拉票、問卷,不管商業及非商業性活動 請先經版主群同意始得發文。 網宣,包含網站網址的宣傳,讓網站衝人氣的行為,也包含任何商業,營利的行為 未遵守者原文退文並水桶14天, 累犯者處以水桶一年並原文退文,情節嚴重者,得永久水桶。 1-9.本板禁止任何免費服務文,包含公益活動。原文退文並水桶14天, 累犯者處以水桶一年 1-10.本版所發表文章需要是新人自己的相關體驗,不可代發,代問,代分享, 如特別案例請寄信給板務代發。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廠商不可代任何人發表文章違者退文水桶1個月累犯在加水桶十年以下。 1-11.新人發表文章,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情形, 需要在文章開頭完整說明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的內容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1-12.違反任何板規的累犯及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到十年之處分。 利用免洗帳號發表類廠商文躲避查緝,經查證有與任何廠商有相關聯者。 水桶十年之處分。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1-13.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得以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1-14.檢舉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 請直接站內信到板主信箱檢舉。 1-15.標題分類錯誤 標題、分類錯誤、自創分類將以文章刪除累犯水桶7天。 1-16.手動至底水桶3天到7天推薦婚禮廠商文章手動至底水桶7天到3個月。 第二部分 文章分類規範 2-1.【交易文】 分類:[交易] 凡有關合購、揪團、徵求、二手或新品買賣、活動或特價資訊均屬於此分類, 請注意本板僅限結婚相關物品交易,且禁止出租物品。 自行回文、板主刪或自刪均視同交易文 因此請將所有交易的物品合併在一篇,並使用修文告知板友交易狀況。 ※但凡有關徵求新秘、婚攝/錄、婚佈、樂團、主持; Nubra、安瓶合購、買賣、蜜月旅行團揪團; 婚戒、婚紗公司分享折扣卡(任何折扣相關)(例如iprimo、唐朝等) 用置底推文 違者文章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 2-1-1 交易文於每個禮拜星期天發文一人限一篇包含任何問題 被刪除也要等下禮拜才可再發文, 意即1日0時0分起,1日23時59分59秒之後結束. 置底交易推文同品項一週內只能推一次, 意即7/07推文交易某東西,7/14之後才可以再推文交易同一件物品 沒在時間內發文者刪除文章,累犯水桶7天到3個月 2-1-2 交易文是給新人用如有賣不完的婚禮物品請洽其他各賣場, 相同物品最多賣三次為限。非新人使用交易文。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2-1-3 請勿用「幫我推薦一下新秘吧」等類似文章偷渡徵求文,花時間徵求, 自己多看看並篩選後到剩下幾組,再請人推薦也不遲。 2-1-4 交易文請勿回文至板上,請直接用站內信或水球和原po聯繫 2-1-5 發文前請記得參閱板規1-3關於廠商資訊的部份 2-2.【分享文】 分類:[分享]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婚紗照分享、贈送、line分享團、 推薦/反推 籌辦婚禮時之廠商均屬此類。 若有推薦新秘、婚攝/錄、婚紗、婚佈廠商之打算, 文中需有相關相簿或相片連結 (若為網誌連結,則網誌中含有相片亦可)須遵守1-3之規定 板友若想詢問廠商詳細資訊,請推文或直接站內信,勿回文 2-2-1.為求真實分享真實資訊,經查證為假分享真廣告或營利。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三個月到永久水桶,文章退文 2-2-2.蜜月旅遊文分享1人限定2篇,違者刪除文章 視情況水桶7天個月到3個月,文章退文 2-2-3.新人發表文章時是以新人發表,爾後如有營利或接單之行為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2-2-4.分享婚禮廠商文同個婚禮廠商、同類性質分享最多2篇文章, 第三篇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一個月, 累犯退文在加水桶1年以下 2-2-5.贈送沒有說明是贈送當作交易文處理,累犯水桶7天到3個月 2-3.【問題文】 分類:[問題] 供板友們們提問婚禮習俗、婚嫁地方風俗不同, 挑選婚禮相關,含紅包、伴娘等問題。 問題文需能引發回應為限,並請充實提問內容,違者刪除文章 2-3-1問題文嚴禁攻擊任何人的想法、任何地方的風俗, 回應者請針對原po需求,切勿有過多引申, 違者視為挑釁,退文並水桶處置。 2-3-2挑選部分禁止幫我挑選婚禮廠商,多做功課多看資訊會比較好 違者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3個月,文章退文 2-4.【求婚文】 分類:[求婚] 供板友們發表,求婚,求婚計畫,求婚物品,求婚活動,求婚成果, 求婚閃光等文,標題請以:[求婚] 發表 發文前請注意板規1-3關於廠商資訊之規定 2-5.【心情文】 分類:[心情] 供板友們抒發籌備婚禮間的情緒, 請發文者盡量避免提及「死亡」、「自殘」等具渲染力負面字詞, 如發文引發過度迴響、版眾意見紛歧等事,將做鎖文處置。 第三部分 推文相關 3-1.推文總則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推文違規可與板務檢舉。   原文被板主標記!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 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視情況水桶7天到1個月, 文章退文。 3-2.惡意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7天到1個月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部分任一規定者。 3-3.廣告推文 凡於文章推文、板面置底文張貼任何廠商資訊者,視為廣告推文。 水桶7天到3個月為處分。 第四部分 補充及修訂與上訴 4-1.上訴 對板主判決不服從,與板主溝通後未達共識者, 請自行備妥資料、證據至 L_LifePlan 提出申訴。 4-2.補充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4-3.修訂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0.244.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etMarry/M.1408518137.A.FC5.html

08/20 15:08, , 1F
分享文建議附上照片,比較可以證明為新人本人的經
08/20 15:08, 1F

08/20 15:08, , 2F
驗分享
08/20 15:08, 2F

08/20 15:11, , 3F
蜜月只能兩篇...所以寫很多天就是集中於一頁貼網址
08/20 15:11, 3F

08/20 15:12, , 4F
是只能這樣嗎
08/20 15:12, 4F

08/20 15:12, , 5F
與舊板規有明顯差異之處如蜜月文限定希望能如交易文
08/20 15:12, 5F

08/20 15:12, , 6F
規定般放於板標宣導。
08/20 15:12, 6F

08/20 15:15, , 7F
一開始建議宣導期間可水桶但先別退文…退文很慘T_T
08/20 15:15, 7F

08/20 15:22, , 8F
目前會放在至底來宣導~板標會改,請看新板規討論中
08/20 15:22, 8F
增加1-11規定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17:24:27

08/20 18:24, , 9F
1-3&2-2是否牴觸?已可直接打廠商名稱還需推文索取廠
08/20 18:24, 9F

08/20 18:24, , 10F
商詳細資料嗎?不是可以google?
08/20 18:24, 10F
分享文可以推文,但也要接受推文的規範,當然也可以自己GOOGLE收尋

08/20 18:30, , 11F
建議全形、半形標點符號不用混用,讓排版更清晰^^
08/20 18:30, 11F

08/20 18:32, , 12F
請問1-4 過多色碼指的是上色失敗?還是顏色太多不便
08/20 18:32, 12F

08/20 18:32, , 13F
閱讀?
08/20 18:32, 13F
顏色太多難以閱讀~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18:44:42

08/20 18:37, , 14F
請問禁注音文是只有發文還是包含推文?譬如說手機按
08/20 18:37, 14F

08/20 18:38, , 15F
錯按到注音那種,會如何處理呢?謝謝。
08/20 18:38, 15F

08/20 19:01, , 16F
這部分沒太過分,不是故意的!不會很嚴格
08/20 19:01, 16F

08/20 20:07, , 17F
建議分享文需附上照片,如之前板規分享文規定
08/20 20:07, 17F
原本這部分修改掉是因為很少沒看到分享沒貼照片的,所以不用強制也會有照片! 後來有板友寄信過來說,這一條文是有用處的,說明有理,故,改回分享需相片連結!

08/20 20:33, , 18F
建議確認是新「秘」還是新「祕」,每次搜尋都小痛苦
08/20 20:33, 18F

08/20 20:35, , 19F
無法一網打盡(印象中應該是新「秘」才對)
08/20 20:35, 19F
※ 編輯: kkob5433 (115.80.244.160), 08/20/2014 21:00:12

08/20 21:48, , 20F
新注音有秘也有祕,但我查教育部國語辭典只有祕喔
08/20 21:48, 20F

08/20 21:50, , 21F
08/20 21:50, 21F

08/20 22:02, , 22F
這2個"秘""祕"政府機關都有用!我想很難統一!!
08/20 22:02, 22F

08/21 00:48, , 23F
退文跟劣退的差異為? 若是同樣處置建議統一用語
08/21 00:48, 23F

08/21 00:48, , 24F
且使用劣退比較符合ptt慣用語
08/21 00:48, 24F

08/21 00:49, , 25F
第一部分通則的懲處及第四部分懲處有不少矛盾
08/21 00:49, 25F

08/21 00:50, , 26F
1-11 的規定是否太過嚴苛且難以判定?
08/21 00:50, 26F

08/21 00:52, , 27F
4-8 累犯與其他許多罰則的累犯重疊,但又有矛盾之處
08/21 00:52, 27F

08/21 00:53, , 28F
2-3-2有些執行上的模糊地帶,可能心中要有把尺
08/21 00:53, 28F
原第一部份與第四部份重複過多,合併修訂 1-11與2-3-2看能不能備而不用啊!!!

08/21 01:43, , 29F
想問一下 1-9禁止公益及免費服務文的起因為何?@@
08/21 01:43, 29F

08/21 01:44, , 30F
我也希望用字能統一,以利搜尋(印象中也是"秘"書)
08/21 01:44, 30F

08/21 01:47, , 31F
罰則的部分"7天到三個月"是否能再明確點呢@@
08/21 01:47, 31F
7天到三個月就是7天以上三個月以下由板務認定!原因如下面S大所說~

08/21 08:18, , 32F
劣退好像是噓到退文?
08/21 08:18, 32F

08/21 08:21, , 33F
1-8網宣定義好像有點難界定,分享自己經驗若是強烈一
08/21 08:21, 33F

08/21 08:24, , 34F
點就會像在宣傳某些特定東西,但一般推薦本都是主觀
08/21 08:24, 34F

08/21 08:25, , 35F
要客觀好像比較困難~還有1-11要怎麼知道有利益交換
08/21 08:25, 35F

08/21 08:29, , 36F
若是部落格旁的廣告也算利益收入嗎?
08/21 08:29, 36F

08/21 08:30, , 37F
版主辛苦了,認真維護這裡的客觀不被商業文淹沒
08/21 08:30, 37F

08/21 08:31, , 38F
商業充斥的版面搜尋的文章都會令人懷疑,謝謝版主
08/21 08:31, 38F
1-8網宣合併後有說明~1-11最好備而不用啊!

08/21 09:53, , 39F
禁免費服務的緣由好像是當初有提供免費拍攝及化妝
08/21 09:53, 39F

08/21 09:58, , 40F
但實際有另收費用引起糾紛+_+印象中爬文有看到
08/21 09:58, 40F

08/21 09:58, , 41F
而且考慮到算是另一種廣告宣傳之類的…
08/21 09:58, 41F
以上修改重點,第一部份與第四部份過多重複所以合併,第五部分調整為第四部份!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0:53:55

08/21 10:23, , 42F
一開始可以po免費文,但就變成廠商的促銷版,例:限
08/21 10:23, 42F

08/21 10:24, , 43F
時免費or前幾組免費,後來板面要求要永久免費才能po
08/21 10:24, 43F

08/21 10:24, , 44F
但永久免費的問題又來了,不收費但收紅包爭議性大
08/21 10:24, 44F

08/21 10:25, , 45F
就全部禁止,且免費的前提主要是新廠商想要練功
08/21 10:25, 45F

08/21 10:25, , 46F
經驗跟品質都有可能造成後續的糾紛
08/21 10:25, 46F

08/21 10:26, , 47F
1-11 請問?像是鑽戒優惠卷 婚紗包套打折 喜餅打折
08/21 10:26, 47F

08/21 10:26, , 48F
這些文章都不能分享了是嗎???
08/21 10:26, 48F

08/21 10:28, , 49F
1-11防君子不防小人,根本無從查起啊,建議有收取優
08/21 10:28, 49F

08/21 10:29, , 50F
惠的部份也需公開,這樣其他的新人如果真的找該廠商
08/21 10:29, 50F

08/21 10:29, , 51F
優惠或折價也可比照辦理,算是另方面的資訊,同時,
08/21 10:29, 51F

08/21 10:30, , 52F
公開優惠的分享文,新人自己就有一把尺去衡量
08/21 10:30, 52F

08/21 10:31, , 53F
就像部落客會寫邀稿或試用之類,粉絲自己評斷內文的
08/21 10:31, 53F

08/21 10:31, , 54F
實用度
08/21 10:31, 54F
1-11這部分主要用意是要防止推薦的真實度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真實度會降低 要不然就規定如有接受廠商優惠,折扣,利益,必須詳細註明!好讓使用者自己分辨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1:14:37

08/21 11:30, , 55F
1-11規範的用意是要求分享的真實性,避免因為優惠而
08/21 11:30, 55F

08/21 11:31, , 56F
影響可信度,不過老實說目前婚紗、喜餅、婚攝什麼的
08/21 11:31, 56F

08/21 11:31, , 57F
都有早鳥團購合購優惠有的沒的…
08/21 11:31, 57F

08/21 11:33, , 58F
廠商都會提供消費者折扣做為行銷手法之一。反而成為
08/21 11:33, 58F

08/21 11:33, , 59F
業者販售促銷的常態了@@
08/21 11:33, 59F

08/21 11:35, , 60F
另外如旅行社網上推薦折扣,其實沒推薦一樣有折扣…
08/21 11:35, 60F

08/21 11:36, , 61F
出發前推薦有疑慮,那回國後實際分享是不是也受到優
08/21 11:36, 61F

08/21 11:40, , 62F
惠限制?如板主所言應明定優惠項目供板友參考較合理
08/21 11:40, 62F
修改文字編排,再修正1-11的內容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4:01:16

08/21 14:04, , 63F
推版主用心,辛苦了。
08/21 14:04, 63F

08/21 14:17, , 64F
1-11也可以多給個分類"招待"這樣呢?
08/21 14:17, 64F

08/21 14:26, , 65F
招待??
08/21 14:26, 65F

08/21 14:49, , 66F
我只是舉例,ex.像葉佩雯是邀稿,別的版就有"招待"
08/21 14:49, 66F

08/21 14:49, , 67F
這種分類可以用,若非網站折扣那種的優惠我覺得就不
08/21 14:49, 67F

08/21 14:50, , 68F
太算廣告,是要真的有因為他寫推薦文廠商就給"特殊"
08/21 14:50, 68F

08/21 14:50, , 69F
折扣這種才算
08/21 14:50, 69F

08/21 14:50, , 70F
剛寫錯,"若是"網站折扣"那種公開優惠不算廣告
08/21 14:50, 70F
如這樣會不會變成只要有折扣就可以打廣告的疑慮?我想還是依新人為主,不開放"葉佩雯" 再修正1-10剛剛有一位廠商代新人表交易文!舊版規無相關之規定!故,修訂1-10廠商部份!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5:29:25

08/21 17:08, , 71F
或是進入分享文前放說明,若有不實經檢舉查證後水桶
08/21 17:08, 71F

08/21 17:15, , 72F
正式實行會放!但我想效果...交易文有提醒也說水桶
08/21 17:15, 72F

08/21 17:16, , 73F
結果發文者看到後會刪除,但當沒看到就發文!!!
08/21 17:16, 73F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8.112), 08/21/2014 18:59:52

08/22 11:52, , 74F
請問能否鼓勵分享文於文中提供廠商名稱及價格範圍呢
08/22 11:52, 74F

08/22 11:53, , 75F
因為推文一堆作者不好處理,時間過了半年一年也很
08/22 11:53, 75F

08/22 11:54, , 76F
價格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點說~
08/22 11:54, 76F
※ 編輯: kkob5433 (49.218.114.101), 08/22/2014 12:59:50

08/22 14:01, , 77F
給ox文章代碼(AID): #1JtbvOq9裡面有說明喔~
08/22 14:01, 77F

08/22 16:17, , 78F
已讀。因為許多分享文都沒有廠商名稱,可能是受VW影
08/22 16:17, 78F

08/22 16:18, , 79F
或誤會板規,所以建議做一些重申或鼓勵的公告3Q
08/22 16:18, 79F

08/24 19:04, , 80F
請問婚紗工作室拍賣訊息屬於什麼分類呢?
08/24 19:04, 80F

08/24 19:28, , 81F
婚紗工作室=廠商,拍賣訊息=商業訊息
08/24 19:28, 81F
※ 編輯: kkob5433 (101.8.140.207), 08/25/2014 20:17:38 ※ 編輯: kkob5433 (42.75.202.154), 08/29/2014 09:41:03 ※ 編輯: kkob5433 (61.70.208.176), 08/31/2014 15:47:36

08/31 15:59, , 82F
交易文最多賣3次為限,意思是賣超過3次就不能貼了嗎?
08/31 15:59, 82F

08/31 16:00, , 83F
感覺有點嚴苛阿!!
08/31 16:00, 83F

08/31 16:45, , 84F
其實很想要請站方另開一個結婚交易板,交易文全po那
08/31 16:45, 84F
文章代碼(AID): #1Jz4Vv_5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