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VeryWed板上轟動一時的新秘小麥事件(文 …

看板GetMarry作者 (喵喵叫)時間16年前 (2008/04/12 15:42), 編輯推噓25(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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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300226&t=1300226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300800&t=1300800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300977&t=1300977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304618&t=1301102 以上是網站原文 整個超誇張 比連續劇還精彩 大家參考一下 希望不要碰到這種人物 轉載自VeryWed網站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 苦主 發表日期:04-07-2008 19:40 昨天是我籌備了很久的訂婚日子 雖然順利結束了... 但是..... 新祕跟我約6.30要來我家 一早6.00不到我就起床了(其實徹夜未眠) 到了6.30仍不見新祕 過一下等不及了打給她 問她在哪 他回我"在去你家的路上阿~我在公車上" 我"......" 到了7點還沒見到人連電話都沒有.. 我很生氣叫我男友打給他 我不知道他們說了啥 我只知道她剛下公車 之前我還怕她不知道路一直想跟她說該如何走 她都說要我別擔心 她會先找好路 前一晚還打電話問我我家那站站名 結果~~~最後掛了電話我男友還跑出去帶她 5分鐘後上來了 我實在笑不出來整個火 卻又不想把氣氛搞僵 她化我時 還說"不要緊張一切都來的及 很快的" 我跟人約8.30要出發到餐廳 結果最後我9點多出發 後來他繼續在我家化花童跟親友妝 她也說很快 9點多我到了餐廳 奇怪~我的廳裡面有人 我以為是男方從南部上來已經到了 但是卻看不到認識的面孔 後來我要先把東西放到新娘房 發現房門上鎖 找服務生開了後 發現裡面有隔壁廳的酒... 服務生還問我怎辦..我不想為難她 說那我跟她們換好了 後來我跑出去收餅跟看我的佈置 在我廳內的人 很不友善跑出來問我 "妳們是這廳的嗎 是不是搞錯場地了 這廳是我們的耶...你要不要先問清楚 我們這是陳府耶..且是小姐跟我們說的" 我回她我也姓陳阿.. 後來剛好有人打給她他問到底是哪一廳 發現搞錯廳了 就趕快走了...一句道歉一句話也沒.. (如果她家的新娘被兇..她們會如何?) 之後我也沒說啥繼續先整理我的東西 那時我妝髮是好了 但是頭上沒任何飾品.沒指甲油(新祕說到會場在化).沒換裝 沒一下 男生說他們從高雄到了... 他們整理好東西後 要我趕快進行儀式 但是我的新祕還沒來會場 我真的整個火 後來男友來叫我 要我換衣服 我只好自己先換好 就跑去喝茶帶戒指... 那時真的好想哭.... 為啥今天要受一堆鳥氣還無法說不要!!!! 後來是堂姐來提醒我 要我不要大便臉.. 想一想也對 我就不再去想這些事 我都到儀式結束了 才看到新祕她們到.. 她依舊沒抱歉 之後順利進場... 第2次換裝時她們跟我說隔壁廳的禮服跟我一模一樣 整個點點點點點..難怪我在休息室時 她們不斷探頭進來看我... 換好敬酒造型(沒有換妝第一套粉紅色第二套黃色) 主持人還在隔壁廳主持還沒好因為人家邀請到了市長 市長一直講.. 跟餐廳要求下才臨時又找了人代替主持 總算順利進場..順利結束 當初我希望的手腕花那不知道是啥 沒人知道我有那個東西.. 我的指甲油從頭到尾都沒有 沒啥特殊造型跟裝飾品 手套說婚紗店給的第3套顏色不對也沒帶又帶第一套的手套 (新祕不應該自己有準備嗎?) 結束了 我不想再去想 想到只是火 今天還是去上班 妹妹跟我說 結婚不要再給她化親友妝了 她要自己化 另一個妹妹也說 結婚當天她要自己處理 包括小花童(我妹的小孩) 我才驚覺..真的這麼糟糕嗎... 問了問 大家都說就很一般的化妝.. 沒特別美..也沒特別醜.. 我只知道比我拍婚紗照時還醜 也沒啥造型.. 當初下訂訂結一起訂的 ..想換人 偏偏..那天又是大日子 換了人又是這種狀況怎麼辦.. 唉~好無言 還好這些賓客沒那麼清楚... 這只是自己的感受.. 新祕真的要慎選.. 我看她部落格說較新娘子起床是新祕的工作之一.. 那我為啥這麼倒楣... 最最最起碼...也該說聲SORRY吧... 我最討厭人家遲到了!!! 偏偏要靠她..又罵不出口.. >"< 消費者真的是弱者 忘了說 那時新祕說說我要在客廳化 她會帶鏡子來 結果之後忘了帶還說"放心我不用看鏡子就可以化的很好.." 問題是我看不到阿!!! ------------------當天晚上眾網友一直勸說苦主公布新秘姓名--------------------=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7-2008 23:29 謝謝大家 我會盡快去處理這件事 要公布她的名字妥當嗎.. 我不太好意思ˊˋ 現在只知道一定要退訂但是還不知道怎開口 我想我會邊說邊發抖吧... 可惡!!真軟弱 她的檔期好滿 好多人預約她 不過VM的水水先別擔心 她在VM這裡沒有喔.. 不過我也是在這裡問 有人介紹我 我才找上她的 找她就是因為她說她北高都OK 我懶得跑去高雄找 加上她的經歷(部落格照片)似乎很多 想說經驗夠就好吧 試妝當天燈色暗黃也看不大出所以然 就下訂了 沒特別醜也沒特別美倒是真的... --------------------------------隔日中午------------------------------------- (疑似偽裝成網友的當事人發表意見)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12:59 *************veryWed聲明****************** 親愛的網友您好 經網友檢舉,客服部查詢 請勿代替廠商(含個人工作室)發言哦! 您的發言已違反本討論區的服務條款 ----> 後來被查出來 如有疑問請先詳閱本討論區服務條款, 討論區的管理皆依循服務條款的規範處理, 純粹對事不對人,不便之處請見諒,謝謝! *************veryWed聲明結束************** 水水不要生氣了 我也認為沒有必要把新秘公布 因為這是人身攻擊ㄟ 沒有必要做不道德的人 也許新秘這次對我們的服務不好 但不代表 她對其他人服務不好 否則非常的水水也不會介紹了..... 當然看到水水的狀況也很為水水抱不平 之前我朋友結婚也是新秘遲到 朋友當場發飆反應 但是新秘說是她搞錯時間了 立即就道 歉啦 水水為何不馬上反應呢 但是水水又說有試妝 那看起來不美也不醜的狀態下 為什麼水水會下訂了呢 水水有簽合 約嗎 如果沒有那水水就太吃虧了 但是如果有 水水在簽合約的同時就有寫服務的時間了 吧 非常的新秘都會要求要說明時間的 手挽花我是覺得普普 因為和手套一樣是紗的原因 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是手套上的裝飾說 水水趕緊跟新秘退訂吧 如果不滿意也無需勉為其難的給她服務 我相信新秘也能體諒吧 站在客觀的角度上來說 新秘也會有出錯的時候 畢竟我們都是人 阿 所以公布姓名等我是覺得不必要 但是下次水水找新的新秘時要事先溝通好造型等等 以免又出同樣的問題啦~~~~ --------------------------------又說-----------------------------------------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13:33 ps.水水 妳說有請婚攝 可以給我它們的作品集嗎 因為我明年就要結婚了 想多方參考 謝謝您 -------------------------可憐的苦主以為一切已經解決-------------------------- 作者: sensory229 (---.static.tfn.net.tw) 發表日期:04-08-2008 15:46 謝謝水水們的建議與鼓勵 讓我能有動力去退訂 不過也發現了一些事情 感覺滿灰心的 收到新祕的回信 整件事情他都記錯時間 當天的他認為自己沒遲到所以沒任何愧疚 指甲油也是忘了.. 是道歉了.. 也願意取消結婚的預約 之後堂哥問我下文咧... 我說不知道.. 他說他要幫我去要求退錢 結果@@~~ 堂哥說他真的很油.. 他說啥當初試妝沒跟我收錢 訂結一起下訂也有折扣 ~.~ 怪了 當初問他試妝要費用嗎 還說"我試妝免費耶" 整個感覺差勁極了 很心涼 買賣不成仁義在 沒想到~~~唉~ 不過現在安心多了 感謝大家 簽約時白紙黑字寫清楚 還有錯過時間是否應該有賠償 不要讓重要日子毀在一開始! 說明一下 "謝謝水水們的建議與鼓勵 讓我能有動力去退訂" 這裡的退訂 是說退5/3結婚的約訂 並不是說退訂金 希望不要被誤會嚕 謝謝 ------------------------到了晚上, 疑似當事人又出來說話了----------------------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18:10 水水~~不管妳說的是不是事實 在法律上未經他人同意就隨便公開它人資料 例如姓名 公 司行號等 就是構成毀謗罪 非常上的水水不懂 常常拿廠商的名字亂po 其實是廠商給大家台階下 否則她若提告誨謗名譽 妳們之間就不是退訂金不退訂金的問題 了 ----------------------------------又說---------------------------------------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18:14 網路毀謗侮辱無所遁形 01.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 罪? 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02.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 ...等。 03.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 、詐欺..等。 04.如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 條的毀謗罪。 05.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 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 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 06.如果於網路上說明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也就是沒有違法,但是如果說明的事實 牽扯到個人的私德以及跟公共利益沒有關係則有可能違法。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 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 07. 關於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 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 署或是警察機 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追究他 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 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08.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 被害人(若所陳述被害人的說明為事實則不成立)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供參考 ---------------------------苦主發現又上當了----------------------------------- 作者: sensory229 (---.static.tfn.net.tw) 發表日期:04-08-2008 19:04 以為新祕的事情解決了 他也願意退訂金那就好 沒想到 我真的好想罵髒話!!!! 剛剛他又寄一封信給我 如下 ----------------------------------- 我星期四當天有跟您確認行程,我剛剛把信找出來了。當天我確實是在8:30就完妝 因為 助理手機是快十分鐘 而我也確實是在9:40才上第二部車 十點多到會場妳們已經開始儀式了 不是我想跟妳計較訂金的問題 更不是計較誰對誰錯 只是我做新秘從來只有早到沒有晚到 行程上變這樣子也不是我願意的 而且妳事後才向我反應此問題 當場是否就應該跟我說了?? 現在您才反應 而且當場還給我訂婚款 現在請問這樣我還需要退妳訂金嗎?? 5/3 當天您的行程我依舊是取消 下週我會退您多收的600元訂金 ps. 我是今晚飛機飛美國 打電話來我不在 但是家人會接聽 ------------------------------------------------ 然後後面附上了他說他禮拜四寫給我跟我寫回給他的 可是我可以發誓那回信的內容絕對絕對不是我打的 我也沒收過那封信 寄件備份跟收件匣都沒有那兩封信 太扯了吧~~連這都要這樣跟我凹嗎 難道他不知道我打文章的習慣嗎 我從不用標點符號的",。" 很氣很氣 氣到發抖 跟我堂哥說退1500 又變成600 這區區幾百幾千這麼重要嗎... 這些錢我不想要了... 我會找YAHOO調寄信的所有資料 還有找相關的法律....竟然敢造假 太可惡了 怎會有這麼糟糕的人呢 敢不敢把你的信箱 有收到我那封信的畫面跟你寄件夾的畫面貼給我看呢 ---------------------------苦主並沒因此而退縮----------------------------------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21:43 小麥 在這之前我都還是認為你不錯 大家要我公布你我也沒說 寄私信給我我也沒回過 認為好來好去沒必要如此 我也知道有很多水水是讓你服務過的 但是沒遇到狀況真的都不知道 原來都是表面 今天你不退訂我無所謂 我本來就不想要 是堂哥抱不平打給你你說願意退訂 原想說那就到此為止 沒想到你態度一日3變 從跟你說要退訂 你狡辯 到我把你的信轉回給你看後 你道歉 到我堂哥跟你要錢後 你造假信 自己做過啥麼自己最清楚 做生意是這樣做的嗎? 說句道歉這麼難?退個幾千元這麼痛嗎? 錢你留著吧..我不需要了 自己查一查我所有給過你的信 有用過全形的逗號跟句號嗎 那不是我的習慣 還有 保留所有的信件才是我的習慣 我做事很小心謹慎的 我自己是新娘子我會這麼扯跟大家都說6.30 跟你這個最重要的新秘說7.30嗎 我相信沒有一個新娘子會如此 我很難過 遇上這些事情 覺得很誇張 如果我不是當事人會感覺像在聽故事吧 可是很遺憾的 竟然都被我賽到 我一直給你機會 你卻不斷做出幼稚行為 我決定公布你 這是你讓我這樣做的 他是李瑾薇 小麥 我願意對我所有發表過的文章內容負全責 絕無誇張虛假 --------------------------------一小時後-------------------------------------- 作者: 天河法律事務所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22:28 *******veryWed聲明**************** 鄭重聲明: 發言時請遵守本討論區服務條款, 廠商(含個人工作室)無權在此發言! ---->面對的是引用法條都錯誤的幽靈法律事務所 討論區的管理皆依循服務條款的規範處理, 純粹對事不對人,不便之處請見諒,謝謝! *******veryWed聲明結束************ 【請網友不要在此回應任何事項,本文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本事務所在此代表李瑾薇小姐本人在此發表聲明: 陳小姐(在此不便公布姓名)已經觸犯刑法第三○九條公然侮辱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 無關者,不在此限。」 請即刻道歉並刪除此文 【請網友不要在此回應任何事項,本文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這時疑似當事人又出來說話了-----------------------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8-2008 22:41 水水 一定是其中有什麼誤會吧~~~ 原來妳的新秘是她 我們全公司都讓她服務的ㄟ 可是也從來沒有遇過此類事情 我明年結婚也打算找她 我們公司是台積* 就我們這廠就不知道有多少對讓她服務過 就同事說 1.小麥會最少提前14天與我們聯繫細節 2.小麥會發行程確認信 (我不是在打廣告 只是說公道話) 其他還有很多細節服務 我只有聽過人家誇讚她的 很少聽人家說她服務不好或什麼的 頂 多就是只有試妝有人不滿意 就提醒妳不要亂公開了 這下上法院吃官司 不是吃力不討好嗎?? --------------------------------接下來--------------------------------------- 就是眾網友們的一頓漫罵 苦主還因此鼓起勇氣po上她的照片以示證明 但她真的將苦主惹毛啦 ---------------------------------之後-----------------------------------------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09-2008 23:44 希望你拿出最大誠意解決這件事情 公開道歉外還要承認錯誤(並告知那兩封信的由來) 在我收到婚攝照片前...我不想分享.. 很抱歉 我真的不想這樣 但是我要你還我清白 你這行為剛好中了我的要害 我已經不想像4/6當天遇到啥事都"算了" 謝謝 -------------------------------最精采的部分來了------------------------------- 作者: chrislee067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10-2008 01:53 ~~~各位水水們 夠了~~~~ ~~~這位小麥小姐 人已逝~~~~ ~~~因為我也是請她當新秘~~~~ ~~~今天晚上她的家人打電話給我 說她在美國高速公路出車禍 走了 原本要趕回來參加她 姊姊的訂婚~~~ ~~~不相信的水水可以打她的電話 電話會是家人接的~~~現場一片哀戚~~~ ~~還po照片 人都走了~~~~~ 我又要重找新秘了....... -------------------------------大家都笑了------------------------------------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10-2008 21:21 我重申 我要的不是錢 是 道歉及認錯(似乎要認的錯越來越多了...) 還有 請"小麥的姐姐" 不要再用小麥的手機打電話給我或是傳訊息了 希望這裡是討論事實而不是演連續劇.. 很感謝VW工作人員都能即時伸張正義 也謝謝好多水水帥帥的支持唷 其實我也...覺得很爆笑.. 笑我沒關係啦..哈哈哈 ---------------------------------意外插曲------------------------------------- 作者: sensory229 (---.static.tfn.net.tw) 發表日期:04-11-2008 10:46 驚!!!驚!!!驚!!!驚!!!驚!!! 剛剛去把VW私信找出來 看是誰當初推薦我 沒想到帳號居然跟她寄到我YAHOO信箱的帳號..... 舉例: 她HOTMAIL帳號:XXXXXmai (mai這應該是麥吧) V介紹我的水水W帳號:XXXXXmaigg 除了gg外,前面8碼都相同... 竟然....這麼巧.... 突然腦海裡浮現.. 妳問我:妳怎會找我 我:有人介紹說妳不錯 妳:對阿~最近好多人介紹我喔...都不知道為什麼.. 還有,妳問我當初有試妝 若不滿意 為何還下訂 1.當天約在旅館裡,裡面是暗黃色燈光,很難分辨我的妝 即使有到廁所(白燈)去拍,事後看也...照片找到後我願意分享 2.當天你說怕我頭髮回家難整理,所以不用定型的,簡單幫我抓一抓,當天一定不是這樣 ....我只能用我拍婚紗照當天去想像...誰知道..... 3.因為有人介紹(結果是...@~~~@) 4.因為我很懶一直找人試妝,且想北高一次解決 (不只你幫我試妝要時間,難道我人不用花時間在那嗎) 5.妳的網站上一堆照片,行程說一堆又說很滿很滿..我想經驗這麼多的人不至於太差 6.試妝免費 7.妳還算貼心,試妝後會給我卸妝油跟洗面乳.但是當晚出去已經11點多,外面在下雨..我 到捷運站廁所就用掉一大半妝..因為我不習慣上妝 8.價錢便宜(很遺憾,當初我對這點很有疑問卻沒去求證) . . . 我有錯,沒有求證所有事情的真假 但是做人做事要到這種疑神疑鬼地步..不是很累嗎 只是道歉跟認錯,都要了你的命了... 需要這樣嗎.. 為了不想再有人受害... 我...... 我... 變成這樣要怎麼善後阿妳..... 唉~我真的是塞郎... p.s.新竹也有位小麥新祕,但是她不姓李 如果對這位新祕造成困擾很抱歉 ------------------------------補充說明------------------------------------- 有人在Y知識企圖誘導大家將重點放到另一個完全不相干的新秘小麥上 還po出無辜者的作品網頁 而且那個人在Y知識的暱稱就叫"mai" ---------------------------------------------------------------------------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12-2008 11:14 李小姐 你除了盜用他人作品集外 goods.ruten.com.tw item show?11080312784117 2005-2007作品內幫新娘化妝的都不是她 居然還要陷害另一位新秘小麥 我不知道你該怎麼善後了 -----------------------------------------------------------------------------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12-2008 11:27 我真是太笨 看作品集都只看新娘子造型... 忘了看有拍到幫新娘化妝的個人是不是她.... 這樣的人真的能就這樣算了嗎 在美國仙逝前都還能上Y網PO消毒文 現在不只為了我自己 還為了另一位新秘小麥 還有借她使用作品的新秘 還有千千萬萬的水水的幸福.... --------------------------------目前最新發展-------------------------------- 作者: sensory229 (---.dynamic.hinet.net) 發表日期:04-12-2008 14:27 真的是走過必留下痕跡.. 剛去查了他Y知識帳號發問與回答過的紀錄... 有一篇提到新祕 他也是推薦他自己的新祕小麥ㄛ.... 只是不知道為啥麼他附上的那個BLOG人去樓空了 從頭到尾自導自演.... 早上上來 就有熱心水水提供我這些資料 天ㄚ~~居然連Y知識都有了.... -- 羨慕過貓咪嗎? 牠從不願錯亂自己的步伐 即使被責備 仍渾若不知地 整天曬著日光浴...... 但 你也曾是一隻幸福的貓咪 只不過你將它遺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11.243

04/12 16:05, , 1F
直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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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5, , 2F
似乎要找律師告他 不過說實話 告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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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6, , 3F
我曾有發表經驗文被告網路誹謗罪的(就是吳老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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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7, , 4F
這個新秘真誇張,有轉八卦版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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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6, , 5F
最後還不是不起訴定讞 只是搞了一年很讓人不爽 想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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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7, , 6F
這個新秘真的太扯了...裝死、用別人的圖... 一整個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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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27, , 7F
但是那個交換戒指的妝真的很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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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43, , 8F
自己化和弄髮型應該都比那個妝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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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10, , 9F
"裝死" 真的是很妙的一個詞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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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8, , 10F
裝死那裏我噗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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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5, , 11F
苦主很漂亮 要是有好的新秘做造型一定更美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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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8, , 12F
那個髮型和妝實在是...手藝差.遲到.態度惡劣.還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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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0, , 13F
囧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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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2, , 14F
怎麼每次當事人出包被抓 被害人要求一個交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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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是出意外就是仙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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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6, , 16F
苦主真的很美 被搞成這樣真的是衰爆了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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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9, , 17F
剛剛推文不成 現在推一個~如果苦主這種程度的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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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50, , 18F
那麼在美妝版看到的反推化妝品櫃員文每篇都可以被告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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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00, , 19F
只能說 那個小麥真是可笑至極
04/12 18:00, 19F

04/12 19:49, , 20F
裝死還蠻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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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5, , 21F
看到仙逝那段,我真的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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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3, , 22F
你說的幽靈法律事務所...我以前有收過他們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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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3, , 23F
不過是幫詐騙集團發給我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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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3, , 24F
騙人家沒學過法律 那個律師事務所發的內容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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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5, , 25F
所以...搞不好那是個專做詐騙的律師事務所?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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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7, , 26F
裝死好有趣..看到都笑了...
04/12 21:37, 26F

04/12 23:03, , 27F
裝死咧…真傻眼…
04/12 23:03, 27F

04/12 23:43, , 28F
這個新祕有虎爛版的實力...
04/12 23:43, 28F

04/13 01:34, , 29F
比扯鈴還扯
04/13 01:34, 29F
bslanc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13 01:56

04/13 01:56, , 30F
借轉下八卦版
04/13 01:56, 30F

04/13 02:21, , 31F
那她到底走了沒?= =
04/13 02:21, 31F

04/13 02:38, , 32F
看到裝死那邊我就大笑了
04/13 02:38, 32F

04/13 03:10, , 33F
好恐怖...
04/13 03:10, 33F

04/13 10:49, , 34F
這是笨板嗎??怎麼剛離開笨版又回到笨版??...仙逝...
04/13 10:49, 34F

04/14 17:05, , 35F
還會裝死~天啊~怎麼會有這麼差勁的新祕
04/14 17:05, 35F

01/11 20:12, 5年前 , 36F
想請問有學姐知道本位新秘後來改名
01/11 20:12, 36F

01/11 20:12, 5年前 , 37F
什麼了嗎?最近看到一位叫做 : 小麥
01/11 20:12, 37F

01/11 20:12, 5年前 , 38F
.米奇的新秘,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位
01/11 20:12, 38F
文章代碼(AID): #1806VcoY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