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 只為500元 遊民公園爆頭慘死

看板Gantz作者 (麥嘜)時間14年前 (2010/05/22 03:05),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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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nti87 (蕭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只為500元 遊民公園爆頭慘死 時間: Fri May 21 12:01:34 2010 今天自由有更詳盡的報導出來了 這些人除了打斷被害人的肋骨,放火燒下體之外,還打到連被害者的頭皮都掀了起來 手段殘忍簡直沒有王法 雖然是深夜,不過整整凌虐了三小時,板橋市是沒住人嗎? 怎麼都沒人報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1/78/261ks.html 只為區區500元,8名青少年竟毫無人性地將人活活打死,凌虐3小時的過程,還點火燒被 害人的下體! 8青少年聯手打一個 3 名中輟少年、2名國中生及3名青年,只因500元債務糾紛,竟將台北縣板橋市「溪北公 園」當刑場,狂揮竹掃帚、粗木條、塑膠水管、玻璃瓶,集體凌虐56歲男子蔡克儉,打斷 肋骨不夠,還打到頭皮都掀起,終致氣絕;警方昨天逮捕6嫌,並持續追捕主嫌楊長凌( 32歲)及蔡姓少年。 板橋檢方昨晚複訊兩名成年嫌犯郭坤勝(21歲)、朱宏彬(22歲),驚爆他們與在逃楊嫌 打了蔡某倒地後,還在他的下體處堆放衛生紙,點火企圖焚燒下體凌虐,檢方認為手段凶 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打到頭皮都外翻 檢方查出,朱、郭與在逃的楊嫌,僅因蔡某欠 500元就凌虐打人致死,從昨天凌晨1點打 到4點才罷手,且一開始在圖書館前面空地打,再拖到扇形廣場看台繼續打,儼然在公園 上演打人秀,還焚燒下體企圖凌虐,手段極為凶殘。 昨天清晨4時15分,晨起的民眾在「溪北公園」的扇形舞台,發現蔡某倒臥在地死亡,衣 服被掀起,身上有多處瘀青,鮮血滿頭,兩眼瘀腫,甚至連頭皮都外翻,頭蓋骨依稀可見 ,簡直不成人形,地上還留有多支打到斷裂的掃把。 5少還未成年 警方查訪公園內的街友後,循線帶回涉案的郭坤勝、朱宏彬、17歲陳姓少年、16歲高姓少 年,及讀國三的15歲謝姓、康姓少年,另帶回2名旁觀凌虐的中輟少女。 嫌犯供稱,死者和楊嫌有借貸糾紛,因死者酒醉口氣很差,又不願還債,楊嫌才會帶頭拿 棍棒「教訓一下」,沒想到鬧出人命。 警方昨天將2成年嫌犯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4名少年則護送少年法庭 審理,並持續追捕在逃的楊嫌與15歲詹姓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16.166

05/21 12:02,
這世界上除了錢,難道沒有其他重要的東西了嗎?
05/21 12:02

05/21 12:02,
讓人心寒
05/21 12:02

05/21 12:02,
死刑
05/21 12:02

05/21 12:02,
法官快重判他們一年六個月
05/21 12:02

05/21 12:02,
不會死刑 年紀太輕
05/21 12:02

05/21 12:02,
鬼島,不意外
05/21 12:02

05/21 12:03,
廢死團體表示: 你讓他們殺 他們殺夠就不殺了
05/21 12:03

05/21 12:03,
讓你們活著反省 緩刑2年
05/21 12:03

05/21 12:03,
還有 被害者要學會寬恕
05/21 12:03

05/21 12:03,
要看在溪北公園哪一邊,有一邊靠馬路跟學校
05/21 12:03

05/21 12:03,
RIP 大部分街友真的很可憐
05/21 12:03

05/21 12:03,
板橋市黑了
05/21 12:03

05/21 12:03,
吠死團體 出來表態吧..
05/21 12:03

05/21 12:03,
未成年的爽到
05/21 12:03

05/21 12:03,
晚上沒什麼人
05/21 12:03

05/21 12:03,
facebook表示:
05/21 12:03

05/21 12:03,
台北,不XX
05/21 12:03

05/21 12:03,
人渣
05/21 12:03

05/21 12:03,
檀香刑
05/21 12:03

05/21 12:04,
現在的刑法18歲真的過時了 12歲差不多
05/21 12:04

05/21 12:04,
爆漿包子勒
05/21 12:04

05/21 12:04,
關個3,5幾年放出來又可以多砍死幾人 慣法官 還不醒醒
05/21 12:04

05/21 12:04,
八卦是溪北公園裡面就有一個派出所
05/21 12:04

05/21 12:04,
This is Taipei!!
05/21 12:04

05/21 12:05,
其實比較正確來說應該是14歲 但是有少年專法
05/21 12:05

05/21 12:05,
所以__永遠喜歡中輟生
05/21 12:05

05/21 12:05,
搞不好關不到3~5年 然後出少監後更大尾
05/21 12:05

05/21 12:05,
跟之前以殺人為樂的烏克蘭少年沒兩樣
05/21 12:05

05/21 12:05,
真的是人渣..這世界怎麼了...看了心情很差
05/21 12:05

05/21 12:06,
少事法應該廢除 因為現在的少年太早熟了
05/21 12:06

05/21 12:06,
反正他們出來又繼續再砍再殺啊 有什麼好怕的 台灣真好
05/21 12:06

05/21 12:07,
殺人致死的處分不應該分年齡
05/21 12:07

05/21 12:07,
殺人犯:台灣真好!!
05/21 12:07

05/21 12:08,
Simakui 他們不是人渣辣 你這樣說還污辱到人渣這個詞咧
05/21 12:08

05/21 12:08,
他們比渣還不如 恩~這要怎麼稱呼咧? ㄆㄨㄣ?
05/21 12:08

05/21 12:09,
判無期徒刑拜託
05/21 12:09

05/21 12:09,
20幾歲還這樣 真是白活了
05/21 12:09

05/21 12:09,
廢死那些人快出來護航阿 ((敲碗
05/21 12:09

05/21 12:10,
修法吧 未成年犯罪 監護人連作吧 生一生都沒在管教的
05/21 12:10
還有 25 則推文
05/21 12:30,
半夜會去公園的也很少吧
05/21 12:30

05/21 12:36,
廢死聯盟:錯不在少年 而是為什麼少年家長不管教好小孩~~!?
05/21 12:36

05/21 12:40,
一時好玩.... 唉 R.I.P.
05/21 12:40

05/21 12:41,
樓上中肯
05/21 12:41

05/21 12:42,
不判死刑沒關係 至少公布照片吧
05/21 12:42

05/21 12:43,
X寶貝~
05/21 12:43

05/21 12:44,
社會病了
05/21 12:44

05/21 12:55,
支持廢死的那位教授要不要發表一下意見
05/21 12:55

05/21 13:03,
故意殺人跟教訓...人渣一定分辨不出來
05/21 13:03

05/21 13:04,
廢死團體有這樣說嗎?講的跟真的一樣
05/21 13:04

05/21 13:04,
烏克蘭的事件想不到也發生在台灣...只差沒拍影片了
05/21 13:04

05/21 13:07,
干死刑屁事 看就知道不會判死刑
05/21 13:07

05/21 13:23,
這是在樹林端的嗎
05/21 13:23

05/21 13:24,
判個1年吧..給他們機會再出來...............殺人吧
05/21 13:24

05/21 13:29,
現在國高中一堆這種垃圾 真該殺雞儆猴
05/21 13:29

05/21 13:31,
8個打一個..還打了三小時 根本是在凌虐
05/21 13:31

05/21 13:32,
人本咧?
05/21 13:32

05/21 13:37,
就說了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台灣一樣有禽獸
05/21 13:37

05/21 13:59,
人本會說這是體罰制度下的結果
05/21 13:59

05/21 14:06,
廢死:被害人欠錢晚上還到處跑被打到死自己要負責
05/21 14:06

05/21 14:06,
死刑謝謝
05/21 14:06

05/21 14:18,
太噁了
05/21 14:18

05/21 14:47,
幹 超殺女要怎麼養成??
05/21 14:47

05/21 15:50,
死人渣, 這八個王八蛋跟本不配當人
05/21 15:50

05/21 16:29,
全部死刑
05/21 16:29

05/21 16:53,
吠死快出來護航阿~怎麼不說話
05/21 16:53

05/21 17:41,
廢死:為什麼不怪遊民自己呢? 為什麼要欠錢呢?
05/21 17:41

05/21 17:46,
全部死刑!!!重大犯行之未成年犯應以成年犯視之!
05/21 17:46

05/21 18:08,
快 在有生之年 隨便怎麼做 鬼島還可以讓你活爽爽
05/21 18:08

05/21 18:40,
自己擺爛不還錢 被打死活該
05/21 18:40

05/21 22:08,
....台灣怎麼了
05/21 22:08

05/21 22:37,
這真是太誇張了...現在小流氓能讓則讓,不然死了不值得
05/21 22:37

05/22 00:19,
████ 郭坤勝(21歲)、朱宏彬(22歲) ████
05/22 00:19

05/22 00:36,
這不判個20年怎對得起丟人到水裡淹死人的死刑犯呢?
05/22 00: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7.178

05/22 03:05, , 1F
這很像是GANTZ電視版的情節......
05/22 03:05, 1F

05/22 20:11, , 2F
T.I.T.R.I.P.
05/22 20:11, 2F

05/22 22:33, , 3F
那幾個全去死吧
05/22 22:33, 3F

05/25 12:18, , 4F
死亡筆記呢?我要寫寫寫@#$^&(W*@(#@*(()&#
05/25 12:18, 4F

05/28 16:39, , 5F
在樹林車站那邊....沙崙國小對面那裡嗎...(傻眼中)
05/28 16:39, 5F
文章代碼(AID): #1Bzjbfxl (Gan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