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未證實消息之發布

看板Gackt_et_Job作者 (皇冬)時間14年前 (2009/10/23 01:20),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也許用討論這個標題是不當的, 但是暫時想不出比較理想的屬性框,因此還是這樣用吧 其實我已經發信給liu470911版友,但是我想結果也正如大家所看到的 那我只好把話說絕,也希望各位版友能正視這種事情, 我不是版主,這只是一個版友、一個GA FAN,一個重視常識的人想說的話 一、未經證實之消息不應該在公共討論區公開 你要在自己家大聲喊或是私底下告訴好朋友那都是你的事情, 但是基於公共討論區有的公開性以及易傳播性以及未經證實消息之風險 沒有經過官方公開的就不應該視為已公開消息來討論 二、不應隨意透露所謂「朋友說的內幕」 我很想知道你那位朋友知不知道你要把這件事情公開的事 也許你也不知道你朋友所屬的公司 我只知道,你很可能讓你朋友把工作丟掉, 也可能把那間公司的名字搞爛 因為那是一間「連STAFF的嘴都管不緊」的公司 那這公司如何提供對藝人的隱私保障以及如何得到藝人的信賴 這如同把企業機密說出去一樣,完全是業界大忌 知道這件事情的絕對不只你一個人,我相信 很多人都以為自己「關係很好」,但是誰無關係? 而在這麼多人之中偏偏就是閣下您把他堂而皇之的說出來,您不覺得怪嗎? 有些事情只能私下傳不能公開說您不懂嗎? 老大的票房或是公司的宣傳方式似乎還輪不到您來擔心 我想您可能要先擔心一下您朋友的飯碗 或是您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不知道哪個公司的朋友的飯碗 言盡於此 -- 隨時轉換本命的根據地(喂) http://blog.pixnet.net/aleonayag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157.88

10/23 01:34, , 1F
我是一點都無所謂啦~你就慢慢氣吧~就是有這種人~哀~
10/23 01:34, 1F

10/23 01:39, , 2F
未經證實要是到時候沒來,你要負責嗎?(甜笑)
10/23 01:39, 2F

10/23 01:45, , 3F
這種人跟記者一樣阿 不用負責任的 ╮( ̄▽ ̄)╭
10/23 01:45, 3F

10/23 09:34, , 4F
SORRY~那我也在DJ KEN版失言了!不應該聽到風聲就說...
10/23 09:34, 4F

10/23 12:47, , 5F
建議綠草修文^^;
10/23 12:47, 5F

11/22 15:17, , 6F
恩?好像有人該負責了?XD
11/22 15:17, 6F
文章代碼(AID): #1Au9HfpW (Gackt_e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