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不想上課了好想退費喔

看板GVO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2/04/28 15: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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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員制的補習班也應該比照健身房 有個定型化契約 聯合新聞網 從今年1月到昨天為止,行政院消保處接獲213件健身中心消費糾紛申訴案,因此,行政院 消保處通過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包括消費者如果申請轉點,業者不得 收取高額手續費;消費者若因為個人身體因素想終止健身房使用契約,則業者必須辦理退 費且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賠償;另外,健身中心在契約到期的前一個月,必須先通知消 費者,如果未通知則不得視為續約行為,也不能再繼續收取費用。 事實上,近年來健身中心消費糾紛不斷,去年整年就有716件,排在服務類消費糾紛的第 八名,因此,主管機關行政院體委會研擬「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 (修正草案)」,已經由 行政院消保處審議通過,預計5月開始實施。 ※ 引述《gamagwi ((?))》之銘言: : 它們課本貴到我買了課程不想上課了 : 天啊 我再買之前都不知道課本另外買且課本貴的要死 : 加上還要損失1/3課程 : 我是當初人家轉讓給我的,加上我上過幾堂課後,發現我也不是很喜歡 : 發現很多老師教的布是很好,還要找點還要喬時間的覺得這樣一個月很快就沒了 : 我現在怎辦??還要找人轉讓很麻煩,能否直接退我錢 : 可是不想被坑甚麼1/3損失這東西..有人爭取到嗎?? : 轉讓除了要被坑1/3損失還要轉讓費嗎??? : 好煩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3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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