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上課証

看板GVO作者 (Avis )時間18年前 (2005/12/27 20:1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希望時間為半年左右 (不是若價錢ok 也可以考慮) 請來信告知 1.扣掉合法轉讓1/3後的剩餘月數 2.加上可以請假時數的到期日期 3.已請假次數以及剩餘請假次數 4.價錢 5.是否負擔報名與轉讓手續費 地點:中部 (我也可以北上) === PS:上文借用某版友的文章,謝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05.67
文章代碼(AID): #13iJ5i1P (G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