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照Google地圖走 美婦人被車撞

看板GIS作者 (新港解說營)時間14年前 (2010/06/02 12:43), 編輯推噓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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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2/19/26pzu.html 更新日期:2010/06/02 10:35 戴雅真 (法新社舊金山1日電) 美國一名婦女照著谷歌(Google)線上地圖指示的路線步行,卻 遭汽車撞上。她於是以谷歌沒有提供更安全的路線為由,決定提告。 洛杉磯婦女羅森伯格(Lauren Rosenberg)在美國地方法院控告加州網路巨擘谷歌,要求 谷歌因為這起發生在2009年1月19日的車禍意外,賠償「超過」10萬美元的傷害及精神損 害賠償金。 羅森伯格當時在猶他州高級滑雪勝地公園市(Park City),利用黑莓機向Google Maps詢 問從1個地址到另1個地址的步行路線,這段路程長約1.2公里。 根據法庭文件,谷歌建議的路線包括一段當地高速公路Deer Valley Drive,這段路既沒 有人行道,汽車也以高速行駛,對行人不算安全。 法新社今天利用個人電腦上Google Maps查詢,結果得到2條路徑選擇,一條基本上避開了 高速高路,並警告路旁可能沒有人行道。(譯者:中央社戴雅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2/19/26pzu.html 呃…有沒有美國人對於產品吹毛求疵到連 看地圖不會看路~自已被車撞 都可以拿來告人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82.1

06/02 13:06, ,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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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3:08, , 2F
沒人行道還走上去 自己違法在先還敢提告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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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50, , 3F
台灣的不是都有寫可能無法行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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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好像死要錢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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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0:50, , 5F
都有加註某些路段可能沒有人行道了...加上如果選擇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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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自動避開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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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7:35, , 7F
美國真是一個什麼都可以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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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22, , 8F
這些指示僅適用於規劃目的。 您可能會發現實際路況會因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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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交通狀況、天氣或其他活動,而與地圖結果有出入。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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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22, , 10F
須根據實際路況規劃您的路線並遵守路線上所有的指示或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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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看不懂中…更正,英文是沒有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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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1U6DQM (G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