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要還碩士服喔
一、本(99)學年度碩博士生借用學位服之歸還期限為100/07/29,請儘早攜帶學生證及學
位服至原借用地點歸還(可請人代還),逾期歸還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
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
註:上班時間8:30-12:00,13:00-17:00
二、學位服歸還期限將屆,請學生儘早歸還學位服,以免最後1日大排長龍或逾期歸還繳
交滯還金,謝謝
交還的地點在保管組倉庫(小小福旁邊)
請大家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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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