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理專不當銷售
Ref. http://tinyurl.com/3xnctuw
理專不當銷售
2010-09-29∣工商時報∣【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廣告用詞天花亂墜,金管會銀行局要嚴管!銀行局近日發函銀行公會,要求銀行會員
全面檢討促銷金融商品的用字,諸如「存款送贈品」、「階梯式房貸」、「便利商店可申
貸」等廣告,都將必須從市場上消失。
銀行局長桂先農昨(28)日表示,對於金融機構的「刺激銷售」各式作法,要作出實
際的管理對策,避免投資人血淋淋損失事件一再發生。金融業送給客戶贈品價值,現行規
定的500元上限,銀行局亦要求銀行公會近期重新檢討。
同時,桂先農說,銀行理專的錯誤銷售方法,會誤導消費者選擇投資商品的決定,銀
行局不時派出人員,到分行櫃台或財管服務「試探」,是否有理專作出不當的銷售。這種
類似「神秘客」的訪查,銀行局不認為是金檢對策,而是不定時對市場進行監督,發揮人
員管理加強等事前防制的作法。
為凸顯後金融海嘯時期,政府強化金融消費者及投資人保護的決心,金管會表示,目
前已著手研擬「金融消費者保護專法」,未來將成立專責的「金融糾紛仲裁機構」,強化
對消費者的保護。
上述的訊息,是金管會昨天主動向業者傳遞,相當罕見的動作。該會透過金融研究發
展基金會,邀請上百名國銀、外銀及投信業代表,就加強銀行銷售金融商品投資人與金融
服務消費者保護議題,進行座談會。然而,與會業者亦反應,應釐清「消費者」和「投資
人」的差別,前者是不了解風險、且沒有購買金融商品者,後者是明白市場風險且購買商
品,投資人才是金融機構需要服務的對象;現在市場上的問題,是金融機構沒有產品賣,
哪需要消費保護?重重的監管已然造成金融創新的發展。
雖然與業者間尚待討論的問題多多,銀行局仍著手首波對市面上金融商品銷售的整理
。銀行局法務組指出,金融商品包裝銷售方式,業者有採金融商品結合的式,如存款搭配
基金,房貸搭配壽險/產險,投資型保單,或沒有與商品結合的提供贈品,抽獎活動、手
續費優惠等,還有銀行公會自律規範第18條,明定贈品價值500元為上限。官員說,這些
除了涉及違反銀行法第34條、第41條,亦要檢討是否存在刺激消費者進行購買,最明顯就
是廣告用詞,都需要加以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36.130
推
09/29 08:59, , 1F
09/29 08:59, 1F
推
09/29 16:31, , 2F
09/29 16:31, 2F
→
09/29 18:35, , 3F
09/29 18:35,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