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連動債糾紛 銀行公會受理

看板Fund作者 (Celine Taking Chances)時間17年前 (2008/10/10 20:0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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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mag.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53228 連動債糾紛 銀行公會受理 ‧聯合理財網 2008/10/09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昨日表示在投保中心人員及場地尚未完成準備前100萬元以下 的連動債糾紛案件投資人可以先向銀行公會送件銀行公會會先受理100萬元以上案 件則送銀行局。 金管會上周公布連動債糾紛案件處理機制,昨天仍有投資人反映投訴無門,指稱銀行公會 尚未開始受理,張明道昨天獲知後立即向銀行公會了解情況。 張明道表示,經過銀行局了解後,這可能是誤會,100萬元以下案件,銀行公會一直可以 受理,可能是投保中心部分,因投保中心的人員及場地等配套尚未完成,還無法受理。 張明道表示,等投保中心相關作業完成後,就會對外宣布開始受理100萬元以下的案件。 銀行局官員表示,根據金管會上周公布的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求償金額100萬元以下的 連動債糾紛案件,由投保中心及銀行公會受理,金額100萬元以上,則由金管會銀行局受 理。 投保中心由於需要時間尋覓場地及人力,包括由銀行公會協調相關銀行提供人力協助等, 配套完成後,才能開始受理投資人申訴案件。 銀行局官員表示,根據機制,投保中心、銀行公會受理案件後,若銀行承認疏失,願意承 擔損失,就結案;雙方若爭執,再送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評議。 銀行業者表示,因投保中心又尚未完成相關準備作業,才引發銀行公會也不受理等誤會。 【2008/10/09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9.78

10/10 21:07, , 1F
這根本沒有用 至少要跟香港一樣 50%才拿的回來
10/10 21:07, 1F

10/11 22:36, , 2F
損失的不是會長的錢!他哪會在意!?根本白吃 白喝
10/11 22:3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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