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金炒短線 要付"代價"
基金炒短線 要付"代價"
自由時報96/11/15
記者李錦奇/專題報導
少數投資人偏愛短線操作基金,動輒短線買賣,把基金當股票操作,為引導投資人中長
期投資基金,多家投信業者終於與銀行業者達成共識,紛紛加收「短線交易買回費」,由
投信業者自行選擇以7、14、30或90天,當成短線交易最低門檻。
7天內喊賣 要收手續費
部份投信業者以買進不到七天就賣出者為短線交易,加收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費用,併
入基金資產中。例如群益投信從11月1日起,旗下基金除類貨幣基金外,各基金持有未滿
七日曆天(含當天),申請贖回賣出者,需支付萬分之一的買回費;元大投信更早在10月
1日起,就調整短線交易規則,除國內債券基金外,凡受益人單筆申購元大系列基金後,
於七個日曆天內(含)買回者,須支付千分之一作為買回費用,併入該基金資產。
保德信投信也有短線交易規定,例如股票型基金,若自申購日起未屆滿七日者(買回申
請日期,減掉申購日期小於七日者),短線交易買回費為萬分之一。保德信投信強調,不
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對於曾經從事基金短線交易的受益人,得保留限制再次申購基
金及其收取相關費用權利。
投信業者指出,無論是國內外,共同基金都鼓勵中長期投資,但國內的確有部份投資人
,習慣短線交易基金,把基金當成股票玩,短短幾天就進出一趟,增加基金操盤人的困擾
,必須隨時機動調整持股部位、準備手中現金。
投信業者因此決定收取買回費,但短線交易天數一直沒有明確定義,都由各家業者自行
處理。直到最近,投信與銀行達成共識,各投信可自行選擇7、14、30或90天為短線交易
最低門檻,透過投信業者或銀行端,對持有基金天數過短的投資人收取買回費。
不過,貨幣基金、類貨幣基金、ETF(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列入短線交易規範內;據
了解,其他投信也紛紛在研議短線交易買回費,並觀望已經實施的同業情況,伺機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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