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退回服貿與逐條審查差異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會主張退回服貿的人的訴求 主要是 服貿協議的簽定過程 不符合due process. 也就是不符合程序正義,所以一定要退回的人會認為就算簽的條件確實是比較好. 但是程序不合理,就應該退回重來,建立正確的監督機制以後,重新獲得授權. 按照遊戲規則一步一步來談,再來過服貿。(這派人是目前學生主流的意見.
(還有618個字)
內容預覽:
我看很多都只講到表決這裡. 如果表決過了就是通過這點沒問題. 但是如果表決沒過是什麼情況呢?. 是只要單一項目表決沒過就視同全數沒通過?. 還是其他情況?. 是不是也等於退回?. 那逐條審的過程是否能夠申請大法官對於影響國家安全或者可能違憲的項目. 進行釋憲?. 否決掉部分項目?.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
(還有23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