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媒] 評太陽花的「左派台獨」
幾名太陽花學運領袖公開宣示「我主張台灣獨立」,並自稱是「左派台獨」。其中,「台
獨」是政治路線,「左派」是社經路線。
「台獨」加「社運」,原本即是民進黨的兩大支柱;近年,新世代將之冠上「左派台獨」
的封號,並嘗試將之理論化。蔡英文在二○一二年大選時,一方面主張「由世界走向中國
」、「擺脫中國的全球化」,另一方面又主張「高社會福利」、「在地經濟」,即是呈現
「左派台獨」的理論架構,當時我們稱之為「社會主義台獨福利國家路線」。
然而,「左派」的社經路線與「台獨」的政治路線,卻存在著基本的矛盾。因為,台獨主
張壓抑兩岸經貿關係,因而亦形同否決了台灣的全球化生存戰略;這樣的政經架構,如何
能夠支撐其高環保、高社會福利的社經承諾,更如何改善貧富不均的分配問題?
可以斷言,鎖國的台獨(不鎖國,就不能台獨,所以台獨必須反全球化)不可能具有撐持
福利國家的社經實力;因為,「左派」的高福利國家承諾只會使「台獨」更失去支撐條件
,二者只會相剋,不能相成,因而此承諾終究必成虛妄。
先看太陽花的「台獨」。太陽花學運的多數群眾皆不是台獨,但領袖階層多自我表白為台
獨,至提出了《兩岸協定締結條例》,不啻要挾制政府改採台獨路線的兩岸政策。
太陽花的台獨,應當不是「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台獨,而是「一邊一國」,以中華民國來
「借殼上市」的台獨。台獨反服貿是合於邏輯的,因為服貿會使兩岸經貿關係更緊密,亦
進一步把台灣推向全球化,不利台獨。反之,若在政治上主張「真正中華民國路線」,則
傾向支持兩岸經貿交流,並進而以全球化的成果來節制兩岸關係。所以,這場「反服貿風
暴」,從《兩岸協定締結條例》的提出,可以清楚看見這其實是一場學運寡頭操作的台獨
風暴。
再看太陽花的「左派」。這場學運的核心人物皆是近年社運場合無役不與的面孔,反國光
石化、反核四、反文林苑、反大埔、反台南鐵路東移、反服貿、反全球化,強調世代剝奪
及貧富差距;這些都是「左派」的元素,一方面以高環保來質疑經濟模式(核四),另一
方面又以凸出個人權益來壓制社區發展的期待(文林苑)。如果這場反服貿的反自由化、
反全球化的「左派風暴」破滅了台灣加入TPP及RCEP的憧憬,實則將迫使台灣在九
成以上的出口市場中較競爭者多付五%至十%的關稅;然而,這似乎不是「左派」想要面
對及回答的問題。「左派」當然也不在意台灣的泡麵在英國賣不過韓國!
「左派台獨」可以抵制服貿協議,甚至可以用《兩岸協定締結條例》否決整個ECFA架
構;但是「左派台獨」不可能讓TPP及RCEP等巨型FTA簽不成。也就是「左派台
獨」可以拒絕全球化,但絕無可能阻擋全球化。那麼,當台灣在九成出口市場要多付十%
關稅,當台灣因全球化而被徹底邊緣化後,「左派台獨」用什麼條件來支撐它所承諾的高
環保、高工資、高社會福利的「社會主義台獨福利國家路線」?其實,當台灣在全球化中
被邊緣化後,結果必然是在經貿上更依賴中國大陸。
所以,「左派台獨」只是一個政治上的技術性拼湊,試圖為「台獨」抹上一層道德胭脂,
其實卻是一個相互自噬的悖論:亦即,愈「左派」愈支撐不起「台獨」;愈「台獨」也愈
支撐不起「左派」。在現實中,恐無可能出現「社會主義台獨福利國家」這樣的烏托邦。
更根本的問題是:「左派」與「台獨」往往只是政治運動的「籌碼」;操作者明知這不是
解決問題的方法,卻用它來煽動仇恨鬥爭的情緒。蔡英文在二○○八年領導反ECFA,
即是「左派台獨」的經典之作;但到了二○一二年大選,她卻概括承受了這套「傾中賣台
/喪權辱國」的「馬桶政策」。至於蔡英文認為「在地經濟」似乎可以「無中生有」,但
看看高雄六合夜市的陸客,那該叫做「在地經濟」或「兩岸經貿」?學生可以玩弄「左派
台獨」的時髦,但蔡英文豈能不知其中的虛無?
如果學運領袖能夠領略「真正的中華民國路線」是台灣唯一的生路,則發動一場催促立法
院通過「不動產實價課稅」的大遊行,那也許才真有幾分「左派」的丰采。
全文網址: 評太陽花的「左派台獨」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640245.shtml#ixzz309CCXZTb
Power By 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22.2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8655183.A.2B9.html
※ KTX5566: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4/28 11:20
→
04/28 11:21, , 1F
04/28 11:21, 1F
推
04/28 11:21, , 2F
04/28 11:21, 2F
推
04/28 11:22, , 3F
04/28 11:22, 3F
推
04/28 11:22, , 4F
04/28 11:22, 4F
推
04/28 11:25, , 5F
04/28 11:25, 5F
→
04/28 11:29, , 6F
04/28 11:29, 6F
→
04/28 11:32, , 7F
04/28 11:32, 7F
→
04/28 11:36, , 8F
04/28 11:36, 8F
噓
04/28 11:38, , 9F
04/28 11:38, 9F
噓
04/28 11:47, , 10F
04/28 11:47, 10F
→
04/28 11:47, , 11F
04/28 11:47, 11F
噓
04/28 11:48, , 12F
04/28 11:48, 12F
噓
04/28 11:49, , 13F
04/28 11:49, 13F
→
04/28 11:49, , 14F
04/28 11:49, 14F
→
04/28 11:54, , 15F
04/28 11:54, 15F
→
04/28 11:54, , 16F
04/28 11:54, 16F
→
04/28 11:57, , 17F
04/28 11:57, 17F
噓
04/28 11:59, , 18F
04/28 11:59, 18F
噓
04/28 12:01, , 19F
04/28 12:01, 19F
→
04/28 12:03, , 20F
04/28 12:03, 20F
噓
04/28 12:11, , 21F
04/28 12:11, 21F
噓
04/28 12:19, , 22F
04/28 12:19, 22F
※ 編輯: KTX5566 (61.223.222.200), 04/28/2014 12:23:15
噓
04/28 12:56, , 23F
04/28 12:56, 23F
噓
04/28 13:27, , 24F
04/28 13:27, 24F
噓
04/28 13:29, , 25F
04/28 13:29, 25F
噓
04/28 13:30, , 26F
04/28 13:30, 26F
噓
04/28 15:48, , 27F
04/28 15:48, 2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