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幹上街啦!!!!!!明天包圍總統府啦!
※ 引述《MoneyMonkey ()》之銘言:
: 是你在玩二分法,首先,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各種的規則、正當性。
: 談戀愛有戀愛活動的正當性,不應該腳踏兩條船、不應該始亂終棄。
: 在網路上發言,有版規,有不應該人身攻擊的正當性。
: 318活動雖然衝進立法院,但是在週邊環境的音量上盡可能控制,
: 這是社會上大致有的共識 : 同情弱者、尊重病人。
: 一般遊行活動會想要避免對無關路人的攻擊,這是不傷及無辜的正當性.....
: 你把這些複雜、多樣化的規則,偷換成9.2%的"服從馬江集團"的"正當性",然後說 :
無限上綱,成見太深,或者說恐懼太深。
首先,我已經說過,我將正當性解讀為一種形象操作。亦即一種為了完成目標而
作成的宣傳賣點。
這個賣點是什麼? 出發點是什麼? 源頭是什麼?
其源頭乃是國家體制所要的壓抑力量,與被壓抑而屈服、淡忘了公民權利的社會大眾,
兩者合二為一。其出發點是為了討好習於屈服與淡忘的大眾,其賣點是討他們喜歡。
OK,這是一種策略,可是這個策略在我看來效果不佳。
甚至進一步說,也就是我前文的第6點,當你已經無法繼續與他們擁抱同樣的價值觀,
你選擇了以某種方式,也許是柔和的方式,挺身而出的時候,你已經與他們分道揚鑣。
在這個狀況下,又想要回去討好,那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 因為這些人不一定是站在國民黨那一邊的,而只是想要偏安,這樣的勢力
從來不是可信的,因為他除了被外力刺激之外,永遠都會站在他目前既定的立場去行動
、去思考。
他想要安定,你就一直表現出安定的樣子給他,那是馴養他,所以他永遠也不會接受
你表現出不安定的樣子,永遠無法刺激他有新的想法,他只會覺得你繼續保持就好。
他只要你乖乖的樣子,可是你心裏面是不乖的啊,是想作他不愛看的事情的。
可是你必須要作、你的目標就是那一件他不愛看的事情,就算看起來再怎麼乖,
去包圍哪個地方、去表達什麼訴求,這些事情本質上就不是他想看的。
就像330之後,最被(媒體)稱讚的事情是 "沒有留垃圾"
可是真正引發330的是什麼? 是318、是324、是無數的公民傳播人。
是這些不乖的人,號召了更多開始想要不那麼乖的人。
實質有力的發聲才是影響所有人的力量。
你一直乖乖的,他只當作應該的。
: 不論方法是如何,如果你已經決定不遵守國家的程序正義,不服從所謂社會安定的期待
: ,並且心中自有一套正義度量標準的話,你已經選擇不相信白紙黑字的法律,
: 也就是國家制定的正當性了。
: ===========
: 在我看來,你這樣的說法,有一種把暴力行為合理化的意圖,
: 是要把活動貼上推翻國家體制的"革命"、"叛亂"標簽。
: 我並不是說一定要和平,問題是,暴力不是抗議者這一方獨有,
: 當你把暴力行為合理化,國家機器的暴力行為也會被一併合理化。
: 而且,國家暴力更強勢、更有組織性。
: 抗議者一方,在你的看法,不應該有組織,也無法有組織。
: 缺乏裝備的散兵游勇對上有組織、有裝備的國家暴力,我並不是很看好。
: 而活動一旦被貼上"革命"、"叛亂"的標籤,
: 就會更加的給馬江集團一個濫用國家暴力的藉口。
: 當然,我也不是很看好學運這邊的指揮能力....
這邊有點誤會。
前文(#1JMZKgdT)的六點都是講同一件事情 :
為了整合統一所有團體,而想為每一個團體披上同樣的外衣,不切實際也沒有效果。
那個飄渺的正當性也只是各個團體其中的一種期望。
喔對,那一句的斷句是
"那你要拿什麼去談那個,在你心中已經變得飄渺的,大眾認為的正當性?"
受詞是正當性,不是大眾,沒正確標點不好意思。
OK回正題。
我先假設是你覺得我繼承公民覺醒板板主的文脈,所以正當性是特指暴力。
不是的。
那麼,你將並未直涉暴力的宣言誤認為宣揚暴力,這裡面有兩個問題:
1.訊息不完整
2.情緒被感染
(我完全不認為在總統府附近遊行靜坐開論壇是什麼暴力)
(其實你看一下http://goo.gl/ZgZdjH這個就好了)
那成因是什麼?
ZMittermeyer語氣太HIGH而且沒講清楚。
就這樣而已。
可是,這曝露出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目前有志於公民運動,或對公眾議題有興趣的人,還存在著資訊懶惰與亢奮。
在思辨與行動的同時,也必須持續強化對議題發展的關注、強化表達能力。
簡單說就是繼續保持太陽花中期開始出現的公民教室思維。
立志當一朵盛開的花,於是四周的花苞都將與你齊開。
遍地開花。
: : 推 jushni:應該要教育民眾去思考運動的本質,而不是叫抗議者服從輿論 04/25 19:22
: : 是的。
: 這和所謂"和平理性"的抗議活動,有一模一樣的困境,
: 沒有媒體幫忙,可以說整個媒體環境都對抗議活動不友善,國家機器是敵人。
: 你要拿什麼工具去教育這群"你心中已經變得飄渺的大眾" ?
我大學時代是學傳播的,當年新聞學課堂上,剛下主播台的老師第一個教的概念就是
"台灣已經沒有新聞倫理"
(所以六十幾個人本來有過半想當主播、記者,一年後剩不到十個 XD)
(離校多年,六十幾個人竟然只有兩個是走電視或報紙新聞媒體 XD)
而從這一陣子的傳統媒體表現看來,是真的不能抱任何期望。
表現得壞,大肆宣揚,表現得好,一筆帶過。
要期望什麼?
網路、個人傳播,這才是王道。
但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
一個Internet kill the TV star的概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218.78.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8439976.A.A0F.html
推
04/25 23:35, , 1F
04/25 23:35, 1F
推
04/25 23:36, , 2F
04/25 23:36, 2F
→
04/25 23:37, , 3F
04/25 23:37, 3F
推
04/25 23:37, , 4F
04/25 23:37, 4F
推
04/25 23:57, , 5F
04/25 23:57, 5F
推
04/26 00:00, , 6F
04/26 00:00, 6F
推
04/26 00:07, , 7F
04/26 00:07, 7F
→
04/26 00:13, , 8F
04/26 00:13, 8F
→
04/26 00:26, , 9F
04/26 00:26, 9F
→
04/26 00:27, , 10F
04/26 00:27, 10F
→
04/26 00:29, , 11F
04/26 00:29, 11F
→
04/26 00:45, , 12F
04/26 00:45, 12F
→
04/26 00:46, , 13F
04/26 00:46, 13F
→
04/26 00:47, , 14F
04/26 00:47, 14F
→
04/26 00:48, , 15F
04/26 00:48, 15F
→
04/26 00:48, , 16F
04/26 00:48, 16F
→
04/26 00:49, , 17F
04/26 00:49, 17F
→
04/26 00:49, , 18F
04/26 00:49, 18F
→
04/26 00:50, , 19F
04/26 00:50, 19F
推
04/26 00:54, , 20F
04/26 00:54, 20F
推
04/26 01:54, , 21F
04/26 01:54, 21F
→
04/26 11:11, , 22F
04/26 11:11, 22F
→
04/26 11:11, , 23F
04/26 11:11, 23F
→
04/26 11:36, , 24F
04/26 11:36, 24F
→
04/26 11:36, , 25F
04/26 11:36, 25F
→
04/26 11:39, , 26F
04/26 11:39, 26F
→
04/26 16:12, , 27F
04/26 16:12, 27F
→
04/26 16:12, , 28F
04/26 16:12, 28F
→
04/26 16:13, , 29F
04/26 16:13, 29F
→
04/26 16:14, , 30F
04/26 16:14, 30F
→
04/26 16:15, , 31F
04/26 16:15, 31F
→
04/26 16:17, , 32F
04/26 16:17, 32F
→
04/27 14:20, , 33F
04/27 14:20, 33F
→
04/27 14:21, , 34F
04/27 14:21, 34F
→
04/27 14:22, , 35F
04/27 14:22, 35F
→
04/27 14:23, , 36F
04/27 14:23, 36F
→
04/27 14:23, , 37F
04/27 14:23, 37F
→
04/27 14:24, , 38F
04/27 14:24, 38F
→
04/27 14:25, , 39F
04/27 14:25, 39F
→
04/27 14:25, , 40F
04/27 14:25, 40F
→
04/27 14:30, , 41F
04/27 14:30, 41F
→
04/27 14:31, , 42F
04/27 14:31, 42F
→
04/27 14:36, , 43F
04/27 14:36, 43F
→
04/27 14:37, , 44F
04/27 14:37, 44F
→
04/27 14:37, , 45F
04/27 14:37, 45F
→
04/27 20:00, , 46F
04/27 20:00, 46F
→
04/27 20:01, , 47F
04/27 20:01, 47F
→
04/27 20:01, , 48F
04/27 20:01, 48F
→
04/27 20:01, , 49F
04/27 20:01, 49F
→
04/28 16:00, , 50F
04/28 16:00, 50F
→
04/28 16:00, , 51F
04/28 16:00, 5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9 之 2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