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媒] 羅瑩雪:公民不服從違法須負責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中華台北巨砲-陳金鋒)時間10年前 (2014/04/18 17:56), 編輯推噓-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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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8日電】 2014.04.18 05:51 pm 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指出,公民不服從而有違法行動,仍須負起責任。網路上有一些客觀 的見解,「都和我的講法差不多的」。 法務部今天下午召開「戒菸就贏比賽」記者會,部長羅瑩雪在記者會後受訪,做出上述表 示。 網友日前調侃羅瑩雪提出的公民不服從說法。羅瑩雪說,公民不服從的定義,維基百科及 網路上均有一些客觀的見解,「都和我的講法差不多的」。 她指出,「他們說公民不服從,都會有違法的行動,沒有錯,但他們也要接受違法的結果 ,跟負擔相關的責任,並不是違法且不須負起責任」。 對於學生及民眾被警方約談卻請假,羅瑩雪說,法律自有一套運作的機制,去或不去都會 有處理方法,檢警也有規定,具體個案不予評論。 媒體詢問,有司法官認為羅瑩雪有迂迴指揮辦案。羅瑩雪說,自由民主社會,大家都有言 論自由,例如公民不服從本來就是學術上、世界各國的一些狀況,相關討論並沒有指示、 不指示的問題;檢察官都有基本素養,會獨立決定如何辦案。 另外,今天有一群民眾到警方自首,並希望檢警未來不要以首謀、而以共犯偵辦。羅瑩雪 說,自首和是不是首謀或共犯是兩回事,檢察官依證據辦案,經調查後還原真相,並非把 所有人列為被告。 【2014/04/18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2145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05.1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14961.A.9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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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差不多才是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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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從頭到尾每個幹部都說一定會負責 有誰說過不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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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直跳針+恐嚇 嚇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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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他是法務部長,這真的很不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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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都不簽,還談什麼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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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反抗腐敗政府 才是真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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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07, , 7F
恐嚇?取決於學生有無恐懼。都說會負責還會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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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違憲法務部長要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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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過不負責嗎
04/18 18:0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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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不負責就不用負的 說要負責也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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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還在亂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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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關他的事情一直跑出來搶坦是衝三小搞不清楚狀況的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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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你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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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1:51, , 14F
還在跳針的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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