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鴻海爆發高層集體收賄,立委推動《企業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10年前 (2014/04/18 10:56), 10年前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挺 92 共識的企業怎麼都那麼容易出事情阿? 真的很懷疑中天、中國時報等等是不是該查一查? 看起來他們的行為不像是在拼收視率阿? 9.2%的收視,為什麼廣告商要買單? ------------------------------------------------------------ 鴻海爆發高層集體收賄,立委推動《企業賄賂防制法》嚴懲歪風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2796/ TNL 編輯 2014/01/23 發表 去年宏達電主管遭挖角洩漏商業機密一案鬧得沸沸揚揚, 本周又爆出鴻海集團高層集體向廠商索取回扣, 昨(22)日立委開記者會提出《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 要直接對收取不當利益的員工開罰。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現行法律僅針對公務員收賄明定刑罰, 但私人企業員工收賄或違背職務的行為,則只能以侵占、背信或詐欺起訴, 還需證明有對企業造成實質損害才成立。 被收押的鴻海前資深副總廖萬成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倚重的左右手, 同時身兼「天下第一會」SMT(表面貼合組裝)委員會副主委, 被控利用掌控簽核採購單機會索賄。 前年鴻海就已經接受廠商檢舉,並向大陸深圳公安報案,但卻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去年底鴻海向台灣司法單位舉發,22日檢方以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 約談相關 6 名涉案人和 6 名證人。 其中廖萬成、白手套郝緒光收押; SMT 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 300 萬交保、SMT 工程部前經理游吉安 200 萬交保、 前資深經理陳志釧 100 萬交保。 消息人士說,科技廠商採購「要求回扣」是常態,這次 SMT 委員會拿得太大了, 供應商受不了,才會告密; SMT 委員會不但索取回扣,還超額採購,超額的部分「低買高賣」,差價自己賺。 立委敦促新會期儘速通過《企業賄賂防制法》, 更能有效嚇阻收賄為防制企業貪瀆, 謝國樑等 17 名立委提出《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 其中將收賄行為分成兩種,一種為職務上的行為,另一種則為違背職務行為。 前者企業受僱人於職務上的行為、要求、期約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處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100 萬元; 後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300 萬罰金。 22 日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與立委盧嘉辰、張嘉郡和廉政署副署長楊石金 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朝野加以重視,在新會期儘快通過立法。 草案通過後,未來收賄無須舉證企業是否因此受到損失,除追回不法所得外, 最高可處 5 年有期徒刑、或併科 300 萬元罰金。 相較於現行刑法背信罪成立的最高罰款僅 30 萬元,更能有效嚇阻。 熟稔經濟犯罪的高檢署檢察官許永欽昨表示,企業間賄賂行為嚴重破壞市場交易秩序, 僅以刑法背信罪等罪名規範稍嫌不足。 但立法不能急就章,以免除弊未成,反斷企業商機。 楊石金表示,企業貪汙近年已受各國重視,包括英國、香港、澳門等, 都已立專法明訂刑責; 2005 年生效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更要求會員國依該公約制定杜絕企業賄賂相關法律及落實執法。 另外,為鼓勵內部揭弊,法務部也已研擬公部門的《揭弊者保護法》, 以及私部門的《公益通報者保護法草案》,預計下會期就會提出。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董事長洪啟仁表示,防制企業貪腐, 制定專屬法案有其必要性。 例如美國安隆案爆發後,沙賓法案中便規定上市公司於內部控管上, 須建立告密者保護條款(Whistle blower)。 另外還有歐盟與美國的「海外反貪污行為法」(FCPA), 都是我國於制訂企業反賄賂貪污法案時可以借鏡的對象。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789805.A.6EE.html ※ 編輯: deepdish (220.135.88.95), 04/18/2014 10:59:59

04/18 11:01, , 1F
有黨證收賄也無敵好嗎?…
04/18 11:01, 1F

04/18 11:17, , 2F
04/18 11:17, 2F

04/18 13:48, , 3F
就是太貪心啦。
04/18 13:48, 3F
文章代碼(AID): #1JK9HjRk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