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羅瑩雪為何急著表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11年前 (2014/04/17 06:46), 編輯推噓53(5307)
留言60則, 5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7/380448/ 2014 年 04 月 17 日 00:29 作者:林臻嫺(台南地方法院法官) 法務部長宣稱,學運案件有無「違憲」不能任人說了算,學運參與者不能代表人民, 則依照同一邏輯,本案有無「公民不服從」自然也不能任法務部長說了算, 法務部長也不能代表檢察界及司法界! 整體而言,這種佔領「立院」的學運,某程度地造成了社會的不安、秩序的動盪, 但光是如此,不會讓所有曾經以不同形式參與的人,一律成為罪犯! 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具體作為, 是因為立院的「公物」被破壞、立院的「公務」被妨害、立院的「人」被強制等等, 但是,當一有「法益」遭到侵害時,是否即會構成犯罪? 而一律要被起訴? 當然未必。 「起訴法定原則」或說「國家全面追訴主義」,在 21 世紀, 已被證明是一個落後且執行成本高昂的刑事司法政策。 此從我國在 2002 年增修刑事訴訟法第 253 之 1 等條文,仿效德國, 賦予檢察官在原有法定的「起訴」與「不起訴」二種案件偵結方式外, 尚增加有「緩起訴」、「職權不起訴」等裁量偵結方式, 用以緩和僵硬化地堅守全面追訴主義或起訴法定主義所造成的 「犯罪烙印效應」及「浪費司法資源」等弊害; 使承辦檢察官可以在個案中,視被告與被害人之具體情狀, 給予道歉、諮商、治療等刑罰外之處遇方式。 再搭配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 讓加害者與被害者能藉由「原諒、放下」來取代「持續對抗」, 以「療癒觀」來填補刑事程序中被過度強化的「應報觀」, 而達到真正的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效果,即讓犯罪人能以刑罰以外的處遇來面對過錯, 被害者也能得所慰藉。 也就是,讓被告與被害人能真正和解、走出傷痛,回到正軌,並恢復原有之秩序, 此種「修復式司法」,是連法務部官網中,都看得到宣傳、推廣的刑事司法政策。 身為法務部長,應該不會不不知這道理吧。 然而今天,個案尚在偵查當中,作為主要犯罪的被害人的立法院大家長王金平院長, 都還沒有正式地、對於立院所受到的各項具體法益侵害,表達看法, 即是否願秉持「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附條件之方式來原諒這些學生, 讓此案件能以柔軟取代對抗、讓社會秩序早日回復正軌,都還不清楚。 亦即,這個個案中,法益遭受侵害的被害人,都尚不急著追究刑責前, 何以身為當事人以外第三者的法務部長,卻急於表態究責,實令人玩味。 尤其是,法務部長是行政官身份,僅職司檢察行政,並無檢察官身份, 根本不能以檢察一體原則來指導個案法律見解, 故針對具體偵查中個案的事實認定、或者法律見解上,仍應該遵從偵查不公開原則, 如果確有統一檢察官法律見解之必要,亦應迂迴透過檢察總長、或檢察長,始得為之, 這才是法治國裡重要的法治原則,如果沒有這種法律知識, 不知道到底是誰該受法治教育? 但是,何以法務部長沒有基於檢察一體、以干預個案的權限, 卻仍不惜找盡場合、針對本案,以破壞偵查不公開原則、亦要表態宣示效忠的理由, 究竟為何? 因為法務部長雖然不能直接把手伸進去個案干涉, 但手裡卻掌握著檢察界重要人事如檢察長等的任免權, 故法務部長可透過此種公開的政策宣示, 來暗示、警告承辦的檢察官、及所屬之檢察署檢察長, 如將來未遵照法務部既定之政策及立場來起訴, 則不僅將來檢察界中的升遷無望、還可能被秋後算帳送到冷部門,以此手法, 來迂迴、巧妙地達成其「干預個案」的方式。 幸則,我國檢察界中仍存在著,少數能抗拒上級壓力, 甚至不惜以違背法務部長之意志,也要起訴檢察總長, 以示對良心與法律負責的基層檢察官,這種「時窮節乃現」的「風骨」, 才是能讓檢察界脫離政治泥濘的確保, 也才是能讓慣用「法治包裝威權」的法務部長能真正知所節制的唯一途徑。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688414.A.F0E.html

04/17 06:52, , 1F
高調
04/17 06:52, 1F

04/17 06:53, , 2F
04/17 06:53, 2F

04/17 06:53, , 3F
打手法務部長呵呵
04/17 06:53, 3F

04/17 06:54, , 4F
04/17 06:54, 4F

04/17 06:55, , 5F
04/17 06:55, 5F

04/17 06:55, , 6F
馬的底下當官的~到底那一個敢不含馬屌才說話的?
04/17 06:55, 6F

04/17 07:05, , 7F
馬:塞爆你的嘴! 羅:嗚嗚嗚......
04/17 07:05, 7F

04/17 07:13, , 8F
Law in shit
04/17 07:13, 8F

04/17 07:20, , 9F
現任法官都出來了......感謝
04/17 07:20, 9F

04/17 07:31, , 10F
地方法院的比較是年輕的法官,越往上越靠杯
04/17 07:31, 10F

04/17 07:46, , 11F
其實媒體是惡源~~沒報導自然較沒疑慮,但是後面部長很離譜
04/17 07:46, 11F

04/17 07:53, , 12F
檢察權在行政權之下就一定會如此
04/17 07:53, 12F

04/17 07:54, , 13F
治本之道是讓檢察權脫離行政院體系
04/17 07:54, 13F

04/17 08:02, , 14F
04/17 08:02, 14F

04/17 08:03, , 15F
這法官腦袋很清楚,可惜在驅政府之下,唉
04/17 08:03, 15F

04/17 08:06, , 16F
Law in shit
04/17 08:06, 16F

04/17 08:13, , 17F
因為她中國有置產啊 啊不就含棒棒
04/17 08:13, 17F

04/17 08:21, , 18F
有道理,給推
04/17 08:21, 18F

04/17 08:23, , 19F
04/17 08:23, 19F

04/17 08:28, , 20F
http://disp.cc/b/163-7A2u 中國輕易地買下台灣,幫高調!!
04/17 08:28, 20F

04/17 08:34, , 21F
臉好腫 XDDDDDD
04/17 08:34, 21F

04/17 08:49, , 22F
04/17 08:49, 22F

04/17 08:51, , 23F
04/17 08:51, 23F

04/17 08:54, , 24F
push
04/17 08:54, 24F

04/17 08:54, , 25F
因為身家在中國啊
04/17 08:54, 25F

04/17 08:54, , 26F
推…
04/17 08:54, 26F

04/17 08:59, , 27F
Law in shit
04/17 08:59, 27F

04/17 09:08, , 28F
高調XD
04/17 09:08, 28F

04/17 09:09, , 29F
04/17 09:09, 29F

04/17 09:12, , 30F
難得
04/17 09:12, 30F

04/17 09:21, , 31F
04/17 09:21, 31F

04/17 09:27, , 32F
高調
04/17 09:27, 32F

04/17 09:36, , 33F
這是黨的生死存亡~不可以跟個人相提並論
04/17 09:36, 33F

04/17 09:36, , 34F
中國置產的官員不可信
04/17 09:36, 34F

04/17 09:45, , 35F
Law in shit 法治包裝權威
04/17 09:45, 35F

04/17 09:49, , 36F
高調..
04/17 09:49, 36F

04/17 09:58, , 37F
高調
04/17 09:58, 37F

04/17 10:02, , 38F
起訴魏楊的檢察官要羞愧了
04/17 10:02, 38F

04/17 10:11, , 39F
高調 希望有良心的人依良心行事
04/17 10:11, 39F

04/17 10:14, , 40F
04/17 10:14, 40F

04/17 10:19, , 41F
推!
04/17 10:19, 41F

04/17 10:23, , 42F
04/17 10:23, 42F

04/17 10:25, , 43F
04/17 10:25, 43F

04/17 10:33, , 44F
法界的良心~高調!
04/17 10:33, 44F

04/17 10:51, , 45F
04/17 10:51, 45F

04/17 11:13, , 46F
好聞
04/17 11:13, 46F

04/17 11:22, , 47F
Law in Shit
04/17 11:22, 47F

04/17 12:12, , 48F
推t
04/17 12:12, 48F

04/17 12:22, , 49F
高調
04/17 12:22, 49F

04/17 12:23, , 50F
高調
04/17 12:23, 50F

04/17 12:24, , 51F
law in shit
04/17 12:24, 51F

04/17 14:18, , 52F
專業
04/17 14:18, 52F

04/17 15:25, , 53F
04/17 15:25, 53F

04/17 16:50, , 54F
law in shit
04/17 16:50, 54F

04/17 17:28, , 55F
推!法務部長竟出口欲干擾檢察體系的公正且誤導民眾觀念
04/17 17:28, 55F

04/17 19:25, , 56F
它在公開場合發表的言論早就已經違背司法獨立的原則了
04/17 19:25, 56F

04/17 19:26, , 57F
         ^很多
04/17 19:26, 57F

04/17 21:17, , 58F
法官說的真中肯
04/17 21:17, 58F

04/17 23:35, , 59F
真是法界良心
04/17 23:35, 59F

04/18 14:25, , 60F
法界的良心阿推一個~~
04/18 14:25, 60F
文章代碼(AID): #1JJmXUyE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