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別讓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立法局」?歐洲政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Ed)時間10年前 (2014/04/16 15:47), 編輯推噓7(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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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立法局」?歐洲政治給台灣憲政改革的多元想像 作者:陳青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歐洲聯盟政治與政府系研究生) 讀者投書 2014/04/15 發表於 ‧ 國際 ‧ 政治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5310/ 遠在地球彼端的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雖然其政治體制與台灣相差十 萬八千里,但歐盟如何透過增加歐洲議會的立法權力,進而改善民主赤字 (democratic deficit)的情況,值得深陷服貿協議困境的台灣社會一些思辨 的可能。 (相關文章:民主也會有「赤字」?看看歐盟想想服貿爭議)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4783/ 更重要的是,太陽花學運不只揭露兩岸協商缺乏國會監督機制的法制化,也讓 社會大眾意識到現行的憲法給予行政權過份集中的權力,而立法權缺乏制衡的 能力。德國「聯邦兩院制」與瑞士「直接民主模式」,或許可以作為未來台灣 憲政改革的多元想像。 自1952年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到今日的歐洲聯盟,歐洲整合不乏有「行政權獨 大」,甚至是「不民主」的批評,部分學者指出非民選的歐盟官僚有過大權力, 缺乏民主正當性與政治問責(Accountability),進而導致了民主赤字的後果。 為了回應這些質疑,歐盟在過去二十年間的歷次條約改革持續增加歐洲議會 (European Parliament)的立法權力,2009 年通過的《里斯本條約》更確立 的歐洲議會在對內法律案與對外條約案,都有不可忽視的決策權。 一方面,以共同決定程序(co-decision procedure)作為絕大部份歐盟法律 的立法程序,歐洲政府官員們組成的歐盟部長理事已無法完全主導歐盟法律, 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逐漸朝向兩院制(Bicameralism); 另一方面,里斯本條約規範所有歐盟的國際貿易條約都需要經過歐洲議會的同 意程序(consent procedure),貿易條約談判事務不再只由執委會所壟斷。 這些改革有助於歐盟的法律與國際條約更具有民主正當性,防止少數政客或官 僚的壟斷。 歐洲議會於2012年以超過七成的票數壓倒性地否決「反仿冒貿易協定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ACTA)」,充分展現議會監督與 公民參與在國際貿易條約扮演重要的角色。這項由美國與日本所主導的國際貿 易條約,在跨國協商的過程並不透明,條約的文字內容在初期是保密,模糊的 條約用語亦引起公民團體憂慮這項條約簽訂後,可能會以反仿冒之名箝制網路 言論自由與公民權利。 外界起初預期這個高度技術性的條約會順利在歐洲議會通過審查,沒料到有300 萬的歐洲公民網路串聯連署反對,在選民與媒體高度關注的情況下,進一步促 使歐洲議會的主要政團決議否決該協定。 由於歐洲議會擁有國際貿易條約的同意權,縱使代表行政權的執委會已經與美 日等國談妥許多協議,歐盟最後仍沒有完成簽署。反仿冒貿易協定失敗的前車 之鑒,也使目前美國與歐盟正在談判的跨大西洋貿易投資夥伴協定(TTIP), 雙方的談判代表都必須考量歐盟決策機制的複雜性,更加重視歐洲議員的意見。 台灣的馬政府談到自由貿易就使出「專家才懂」的大絕,一再強調服貿協議必 然是 Z>B(利大於弊)的恆常定理,粉飾行政權壟斷兩岸談判的事實,更動用 黨紀削弱立法權的有效監督。而2005年的修憲造成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得票率不 能公平地轉換為席次比率,扭曲的贏者全拿模式扼殺少數聲音被多元傾聽重視 的機會。當總統與立法院多數同屬一黨時,立法院更有潛在風險淪為執政黨動 用黨紀威嚇之下的「行政院立法局」,以致於我國總統的權力比法國「半總統 制」及美國「總統制」之下的總統都要來得巨大。 長遠來看,台灣可以要嘗試引進德國式的「聯邦兩院制」與瑞士的「直接民主 模式」,改革權力集中於總統與中央政府的現況。 首先,台灣應朝向地方分權式的「聯邦兩院制」,從制度設計上確保立法權能 對行政權進行有效的權力制衡,法律案或對外條約都要經參眾兩院同意。眾議 院由比例代表制選出的議員所組成,使弱勢的政治訴求也能進入國會;參議院 由地方議會或政府代表組成,確保地方議會參與聯邦法律制定。透過兩院制增 加制度內的否決者(veto player)保障政治決策有多方參與。 以各地區或邦為主體發展的聯邦,除了使各區域發展趨向平衡,也有助於地方 議會對國內外重大決策有更直接的決策,例如基隆或宜蘭的地方的代表,就有 機會透過參議院提案阻擋核能電廠興建案等。 其次,我們也應檢討公投法成案門檻過高的不合理限制,進一步保障憲法所賦 予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直接民主」雖不是萬靈丹,但卻是防止代議民主壟斷 決策的一帖良藥,立法院的密室協商並不能確保法律制定過程的透明度與可責 性,公民應該在國家重大政策擁有最終的決定權,才能防止少數野心政客或財 團操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6.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634479.A.C77.html

04/16 15:59, , 1F
這種話去講給蔡英文聽,看看蔡在陸委會主委期間幹了什麼
04/16 15:59, 1F

04/16 16:00, , 2F
好事?!!
04/16 16:00, 2F

04/16 16:00, , 3F
請問現在政府是誰?
04/16 16:00, 3F

04/16 16:01, , 4F
現在的KMT馬政府跟當年的蔡英文主委是同一水準的!
04/16 16:01, 4F

04/16 16:03, , 5F
好好好 蔡英文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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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6:03, , 6F
你要回到本文了嗎?
04/16 16:03, 6F

04/16 16:03, , 7F
會變成行政立法局是因為執政黨國會獨大吧 黨紀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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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6:05, , 8F
請馬先辭掉黨主席 謝謝指教
04/16 16:05, 8F

04/16 17:46, , 9F
嗯,蔡英文錯,那馬政府可以修正錯誤了嗎
04/16 17:46, 9F

04/16 17:47, , 10F
馬卡茸第一天上任?沒被反就自己功勞?被反就是DPP問題?
04/16 17:47, 10F

04/16 19:52, , 11F
1F 那我可以反觀一下當年反對總統直選的馬卡茸嗎? Zzzz
04/16 19:52, 11F

04/16 20:29, , 12F
 
04/16 20:29, 12F

04/16 20:30, , 13F
他山之石很重要。
04/16 20:30, 13F

04/16 21:36, , 14F
當然可以反觀馬英九啊~我多麼希望馬英九滾下台!
04/16 21:36, 14F

04/16 21:37, , 15F
不過你幹嘛問我? 難道你以為我挺馬嗎? 以為我是689???
04/16 21:37, 15F

04/16 21:37, , 16F
你沒看到我在4F的推文嗎?
04/16 21:37, 16F

04/16 21:43, , 17F
請不要把不支持蔡英文的人都歸類為泛藍!
04/16 21:43, 17F

04/16 21:44, , 18F
蔡英文會惹人厭是自己所作所為,別動不動牽拖意識型態!
04/16 21:44,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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