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自由廣場〉313審判獨立淪喪日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10年前 (2014/04/15 10:21),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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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和服貿並非完全無相關 因為這篇述說:威。權。復。辟。了! 連法官都受影響 更何況一般人民?這個政府想要做什麼?幾乎誰都擋不住 除非大多數人民都能瞭解這個現況 站出來反對這個政府 --------------------------------------------------------------------------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662552 2013-03-17 ◎ 錢建榮 14 歲的哥哥與 10 歲的妹妹吵架吵到大街上,媽媽攔不住,爺爺以丟家族的臉為藉口, 其實是深怕有損他自己的威信,二話不說直接出手將兄妹分送給叔叔、阿姨家收養, 媽媽也根本不想再見到兄妹倆,兩人從此成為別人的孩子。 「哪有這麼狠心的媽媽及爺爺?!」 司法院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於 3 月 13 日召開, 在未事先告知當事人及被調動法院的情形下, 將花蓮地院兼庭長陳世博及法官陳嘉瑜 以「情緒管理不佳」、「相互指摘」、「嚴重影響該法院同仁和諧」、 「損及司法形象」為由, 依據《法官法》第 45 條第 1 項第 4 款 「有相當原因足資釋明不適合繼續在原地區任職」的規定, 分別強制調動至桃園地院及屏東地院,引發法官群體反彈。 法官稱為「313 審判獨立淪喪日」。 所謂「不適合繼續在原地區任職」就是司法界俗稱的「人地不宜」條款。 這條顯然是針對法官的作為已有害司法信譽, 「對外」引發人民對於司法廉潔的不信任, 白話文就是法官對外已經行為不檢、貪贓枉法, 或至少與當地人士有不正當的複雜交往, 從而對外必須有防弊性、對內應有懲罰性的強制調動條款。 本案源自於審理花蓮民代黃枝成案, 受命法官陳嘉瑜舉發其庭長陳世博有關說、施壓甚至受賄情事, 陳庭長則寧願辭去庭長, 要求司法院調查以還他清白。 反應遲緩的花蓮地院院長只有銜命調查, 連司法院政風處也來了。 結果是查無實證, 但兩人嫌隙因而檯面化, 衝突也一觸即發。 司法院明知陳庭長沒有上述情事, 而陳嘉瑜法官更是勇於揭發自認弊端之人, 兩人雖然不合, 但與「人地不宜」條款根本就八竿子打不著! 偏偏犯了司法院大忌: 「損及司法形象」。 法官的職場與一般職場沒有不同, 同事相處也會有磨擦, 就算鬧上媒體版面又如何? 我們只知道, 只因為同事間相處不睦就違反法官意願強制調院, 不先考慮告誡、調整法院內部事務, 或免兼庭長行政職等較輕微的手段, 卻直接下重手, 無情無義的將法官強制調動? 這樣的人事政策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最重要的, 在不尊重法官意願的前提下, 逕自將法官調動, 更是侵害法官的人身獨立性。 如果司法行政可以單憑自己好惡及自我感覺良好的形象, 恣意調動法官, 豈非告訴法官, 不要惹到當權者, 否則你(妳)就給我走人! 我一直擔憂的威權復辟, 繼總統露出馬腳後, 果真也重現於司法體系嗎? 更別說公布調動議案前, 是否有關說或其他不法疑雲, 司法院尚未向法官群體釋疑, 就逕自以人地不宜條款調動法官, 除了讓清白當事人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外, 更難以平撫受迫調動法院, 例如我所就職的桃園地院法官的「猜疑」: 原來桃園地院變成「人地不宜」的法院? 我壓根沒想到, 當法官法通過後第一次適用人地不宜條款的法官調動, 竟是基於這樣的事由?! 法官與庭長不和, 沒有理由波及其他法院, 人地不宜條款根本不適合於本案事由。 很簡單的道理, 司法院明天也可以托詞我這篇投書「損及司法形象」, 將我強制調職, 以後法官還能、還敢說真話嗎? 還有會勇於揭發弊端的法官嗎? 與其說這是一個不智的人事決定, 不如說: 威。權。復。辟。了! (作者現任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528498.A.215.html

04/15 10:27, , 1F
只能大推錢法官 有良心又熱心公益
04/15 10:27, 1F

04/15 10:29,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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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0:33, , 3F
這篇在寫什麼?兩個法官公開吵架後被調職,扯到馬英九?
04/15 10:33, 3F

04/15 10:34, , 4F
現在是流行小事化大嗎?
04/15 10:34, 4F

04/15 10:36, , 5F
g有仔細看內文嗎,那裡扯到馬,是說政府機構(此是司法院)
04/15 10:36, 5F

04/15 10:37, , 6F
威權復辟
04/15 10:37, 6F

04/15 10:39, , 7F
我一直擔憂的威權復辟 繼總統露出馬腳後 果真也重現於司法
04/15 10:39, 7F

04/15 10:58, , 8F
所以這篇跟服貿的關係是?
04/15 10:58, 8F

04/15 17:10, , 9F
樓上 服貿議題不僅限於服貿本身
04/15 17:1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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