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從近期的抗爭談些社會意識的錯誤
錯誤一:「警察是無辜的,要找就找後面下令的人。」
複製貼上故事:
1991年9月,在柏林圍牆倒塌之後的德國,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四個三十歲不到的年
輕人將要接受審判,他們曾經是柏林圍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剛滿二十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一起企圖爬過柏林圍牆逃向自由。幾
聲槍聲後,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他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面牆下最後
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亨裏奇。當然他也絕沒有想到,九個月之後,圍
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
辯稱,他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
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政府而逃亡的人是無辜
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
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
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今晚有人說,方仰寧是無辜的,要找就找王卓鈞…
如果這種邏輯成立,那你找王卓鈞時,他也可以說「王卓鈞是無辜的,要找就找江宜樺」
找江宜樺時就可以說「江宜樺是無辜的,要找就找馬英九」
然後你如果真的找馬英九,那他要不就是講「我們不要無限上綱…」不然就是講「馬英九
是無辜的,要找就找習近平」
方仰寧不是無辜的,他是執行者,連他底下的員警也是執行者。怎麼會是無辜的。
他覺得高層下的指令不合理,他可以選擇辭職。家裡有妻子孩子要養也不是理由,大家都
有妻子孩子要養,沒當警察也沒人餓死。
方仰寧不但應該負責,王卓鈞也該負責。如果能逼江宜樺、馬英九負責更好。
毆打群眾、不當執法的警察就該付出代價。否則未來民眾抗爭上街都會愈來愈危險。
至於我說找郝龍斌沒有意義,是因為郝龍斌在警察人事權上完全只是橡皮圖章,而他自己
跳出來坦得很開心,是為了分攤炮火。
他又不選台北市長了。今天過後他再裝無辜地說:「市府對警察人事並沒有介入的權力,
我也愛莫能助,是你們當初找錯對象…」這樣就好了。
(明明就是他自己跳出來坦,事後還能怪給群眾說你們找錯對象,然後群眾還會自責自己
弄錯了。而他還不用選了,你們連制裁他的方法都沒有… 又再次見識到國民黨的超級
神坦了嗎?(≧∀≦)ゞ)
錯誤二:「我們要和平理性。」
和平理性不是訴求,請不要搞錯重點了。
和平理性能達成訴求,那當然和平理性很好。當不能達成訴求時,還要不要和平理性?
如果不和平不理性能夠達成人民訴求,那不和平不理性也很好。
造成人民不和平不理性的絕對是政府,不是人民自己。
人民沒必要去自我審查自己有沒有和平理性。那又不是訴求重點。要把和平理性當訴求,
在家看電視最和平理性了。
昨天我還看到去中正一分局抗議還自動收垃圾……(≧∀≦) 我是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會去
清除牆上噴漆的…
做那種事已經不是叫做有道德的公民了,是根本爆笑啊!不要被制約到這樣啦!
警察在fb留言說些混蛋話,在國外是直接免職的。
方仰寧這種警察,不但要被判刑,民事上還會賠到傾家盪產。
而且警察違法違憲驅離群眾,這在國外有民主意識的國家,我還真沒看過警車沒被翻過來
放火燒掉的。
你們居然還去幫他收垃圾...Σ(lliд゚ノ )ノ 你怎麼不乾脆派人進去幫警察按摩說
害他們站那麼久真是辛苦了啊?
另外台灣人忽略掉一件事。
最近很流行非暴力抗爭。但是……我講一個殘酷的事實:
非暴力抗爭能不能推翻每一個暴政,其實很有爭議。
袁紅冰對非暴力抗爭就很反對,他覺得那是美國特意製造的謊言。
而我看吉恩夏普所寫的書,與其說他提出的非暴力爭說是政治手段,不如說是社會觀察論
文。
如果非暴力抗爭是那麼有用,那其實我們不需要軍隊,反正敵國來了,我們非暴力抗爭就
好了。
白起坑殺趙軍四十萬,那四十萬趙軍已經投降了啊!夠不夠非暴力啊?
六四也是非暴力,而且還有人向共產黨下跪,可是後來還被血腥鎮壓。
(當然,六四為什麼失敗,有很多層面可以探討。六四的敗因在這次太陽花也看得到,有
機會再說。
所以太陽花還沒結束,太陽花還需要被檢討,然後這些經驗才能成為下一次人民抗爭的依
據,然後人民的抗爭才會愈來愈有力。
為了避免有人聽到要檢討太陽花就跳腳,我再說明一下:檢討不是壞事,不是對這次運動
的否定。檢討是中性的名詞。任何一場運動都該檢討,讓後人有經驗可以傳承。尤其太陽
花有很多有價值的東西可以討論,一場抗爭連事後檢討的價值都沒有的話那才可悲。)
另外一提,我的老師一直要我學非暴力抗爭,可是我一直很抗拒,沒去學這招。
沒去學是因為,我相信我一輩子都不會有勇氣去執行這種東西。
因為我沒學,所以沒辦法講得很深入,但越俎代庖粗淺提一下:
有人對非暴力作出一個簡短的闡述:
沒有對政府的抗爭是不流血的。暴力抗爭是流警察的血,非暴力抗爭是流自己的血。
所以,執行非暴力抗爭是要有比暴力抗爭更大的決心,甚至是自殺的必死決心。因此,蔡
教授在警察驅離時決定以死明志。他是在決定走非暴力抗爭時就已經下定這個決心了。
非暴力抗爭的重點在抗爭,不在非暴力。 如果沒有抗爭的決心,又想要不流血的非暴力
,那最後就是處在統治者劃給你的籠子中,陷入統治者的制約。
暴力抗爭是用讓政府的鷹犬流血,來逼使獨裁者屈服。
非暴力抗爭是用讓自己流血,來驅使自己的同胞覺醒。
這也是為什麼我沒去學非暴力抗爭的原因,我想一輩子都不會有勇氣去執行這種東西。
我寧願讓政府的鷹犬血流成河,我也不會想平白流下自己的一滴血在這片土地上。
我自己都不去執行的東西,我更沒有資格去叫人執行。
而逼使一個政府向人民屈服,我覺得是暴力與非暴力的配合,是鷹派與鴿派的配合。
沒有鷹派的暴力抗爭讓統治者付出代價,統治者沒有向鴿派妥協的必要,甚至還可以貼你
標籤說你暴力。
就如太陽花如果會被說很暴力,那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台灣沒有真正的恐怖份子。
如果台灣有團體的訴求就是要馬英九死全家,而且放話要將總統府打爛重建;那馬英九看
到太陽花恐怕還會跪下來謝謝大家這麼和平理性。
(所以衝行政院雖然被驅散,但那次的行動還是有很多價值。)
沒有鴿派的和平訴求誘使統治者適度妥協,統治者就只能一味迷信暴力鎮壓,最後雙方都
會付出慘烈的代價。
但鴿派絕對不能自我審查成統治者制約鷹派的工具。
非暴力抗爭是不自由,毋寧死的覺悟。並不是抗爭後收垃圾、警察來躺下喊「要和平、要
理性」這樣表面膚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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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大約十點左右,我看電視有人向警局丟了一個塑膠瓶,結果四周民眾一擁而上
將那個人壓制,然後還將交給警方,讓警方將他帶入盾牌陣中。
這是抗議警察違憲的民眾應該做的事嗎?
從這點可以看到,台灣人民被制約得有多嚴重。在這種社會,恐怕很難有革命產生。
對馬英九發動革命的恐怕不是被馬英九的鷹犬打死,而是會先被自己的群眾出賣。
丟塑膠瓶是什麼嚴重的罪行嗎?頂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罷了。
我看去壓制的人傷害罪與妨害人身自由還比較嚴重吧!
好,你說大家要非暴力,那你也道德勸說就好了,勸不聽,自己看警察要不要處理。
甚至群眾可以選擇是否包庇那個人,因為違法違憲的警察罪行比丟塑膠瓶還要嚴重。
怎麼會是自己抓他,然後乖乖地交給你們所抗議的「違法違憲」的警察呢? ╮(╯_╰)╭
如果他是被警察帶進去毆打,還是被一同前來抗議警察違憲的同伴交給警察的,原因只因
為他丟了一個寶特瓶…那你覺得這群群眾會被人怎麼看待?統治者又會怎麼看? (所以馬
英九為什麼立法院抗議才剛結束就敢加碼說要與共產黨做政治談判?請想想看。)
有人說:「可是他可能是內奸故意滋事,讓警察有理由鎮壓的啊。」
我的看法是覺得,統治者要不要鎮壓,其實不是評估你是不是有人故意滋事,是民眾凝聚
的力量是否大到讓他不敢挑戰你。
安排內奸故意滋事給警方鎮壓理由只是"果","因"是你的拳頭不夠大。
因為你的拳頭不夠大,他評估可以鎮壓得下來,所以乾脆安排內奸給你,好讓他動用國家
暴力收場。
不然丟瓶子可以視為鎮暴理由,那下次有民眾吐痰是不是鎮暴理由?音量太大是不是鎮暴
理由?
鎮暴理由是隨統治者自己定義的,自己不要去自我審查那種東西。
文章來源:http://disp.cc/b/163-7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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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生除了台獨運動外,別無所求。這是我對待生命浪漫的方式。」
──黃昭堂(193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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