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媒] 黃國昌:警取消路權才引發爭議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0556
2014-04-14〔記者湯佳玲、蘇芳禾/台北報導〕
北市警方收回公投盟路權,並稱以後不再核准,
引發逾千名學生及民眾於十一日包圍中正一分局,要求分局長方仰寧下台。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昨天表示,警方違反當初不驅離的承諾,
片面、概括性取消公投盟的路權,才是引起包圍警局爭議的主因。
路過鑽集遊法漏洞?陳為廷:規覽趴火
針對包圍行動,部分國民黨立委認為「路過」之說是在鑽集會遊行法漏洞,
主張修法加強管制。
反黑箱服貿學生代表陳為廷昨天凌晨於臉書發文痛批,
「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看了規覽趴火」!
「路過」是對這個威權法制的嘲諷,整個「集遊法」根本就該砍掉重練!
黃國昌昨說,可以理解警察在學運期間的辛勞,累積了不少壓力,
但社會看待圍警局事件應探究其背後原因,
焦點應該放在誰做出取消公投盟總召蔡丁貴路權的決定。
黃國昌:焦點應該放在誰決定取消路權
他認為,警方執行驅離的舉措,到底是方仰寧的個人決定,還是上層授意,
目前都沒說清楚,社會各界應把幕後者追出來,並探討背後的法律依據。
陳為廷則在臉書指出,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台灣的集遊法,
是一九八七年解嚴後一年,國民黨為維繫威權統治訂定的「國安三法」之一。
而即使經過民進黨八年執政,還是被留存下來。
「這是民進黨的墮落,原因是『集遊法』不論對哪黨統治者而言,
都是非常好用的鎮壓武器。」
他認為,該法最大問題是採「許可制」,而就算依法申請,政治力還是可能介入刁難,
如這次方仰寧事件。
所以群眾喊「路過」,不是要「鑽漏洞」,而是對這個威權法制的嘲諷。
陳為廷指出,藍委對此事說要「修漏洞」,就是明著幹,走威權回頭路。
建議將這些表態藍委全都納入優先「割藍委」名單。
林飛帆再度聲援洪崇晏 肯定他的勇氣
另一學生代表林飛帆昨忙著幫忙搬運民眾捐贈的物資,
他受訪時再度聲援「路過」的台大學生洪崇晏,
指洪並非四一一包圍中正一分局的發起人,但是他主動擔起現場指揮的責任,
這樣的勇氣應予以肯定。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認為,大法官釋憲已認定集會遊行法「許可制」違憲,
這次民眾號召抗議,不論是不是「路過」,本來就不須報備。
而且「白狼」張安樂之前可以路過,也有民眾路過警局送花,
「難道學生就不能路過嗎?」
在立法院修法完成之前,應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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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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