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媒]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最快周三函送
http://ppt.cc/aZ35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最快周三函送
台大生洪崇晏,411嗆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因為言論涉及恐嚇,法界人士認為,這席話
恐怕觸犯2年以下刑期,另外率領群眾阻擋員警蒐證,也犯下妨害公務和違反集會遊行法
等罪,警方最快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洪崇晏下午向方仰寧道歉,但他也還原當天的
「暗殺」說,強調沒有恐嚇的意思。
台大學生洪崇晏,411當著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的面,嗆聲「可能害自己被暗殺」,不過
事情過了兩天,他再度出面,強調這不是恐嚇,正式向方仰寧道歉,也還原當天說法,不
過除了「暗殺」這句話以外,其實洪崇晏還有警告方仰寧要小心,這些話,在法界看來,
恐怕已經涉犯刑法恐嚇罪,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千人包圍警局,聲稱是路過,但這樣行動,也被警方認定違反《集會遊行法》,和《刑法
》妨害秩序,兩罪分別得處2年以下徒刑,另外,阻止警方驅離、蒐證,同時犯下《刑法
》妨害公務罪1年以下刑期和妨害自由罪3年以下刑期,加上群眾辱罵員警,也會吃上最重
6個月刑期的妨害公務罪,這些行為如果都有,加一加,面臨最重10年半徒刑,警方預計
,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
對於接下來將面臨的刑責問題,洪崇晏說會接受司法調查,也對林飛帆和陳為廷的相挺,
說聲感謝。
突然有效率起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32.1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97344.A.BCA.html
推
04/13 21:56, , 1F
04/13 21:56, 1F
推
04/13 21:57, , 2F
04/13 21:57, 2F
→
04/13 21:57, , 3F
04/13 21:57, 3F
→
04/13 21:57, , 4F
04/13 21:57, 4F
→
04/13 21:57, , 5F
04/13 21:57, 5F
推
04/13 21:57, , 6F
04/13 21:57, 6F
→
04/13 21:58, , 7F
04/13 21:58, 7F
→
04/13 21:58, , 8F
04/13 21:58, 8F
→
04/13 22:07, , 9F
04/13 22:07, 9F
推
04/13 22:07, , 10F
04/13 22:07, 10F
→
04/13 22:07, , 11F
04/13 22:07, 11F
推
04/13 22:08, , 12F
04/13 22:08, 12F
→
04/13 22:10, , 13F
04/13 22:10, 13F
推
04/13 22:15, , 14F
04/13 22:15, 14F
→
04/13 22:37, , 15F
04/13 22:37, 15F
推
04/13 22:42, , 16F
04/13 22:42, 16F
噓
04/13 23:37, , 17F
04/13 23:37, 17F
噓
04/13 23:40, , 18F
04/13 23:40, 18F
噓
04/13 23:41, , 19F
04/13 23:41, 19F
推
04/14 00:01, , 20F
04/14 00:01, 2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