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無所屬組織 素人公民 告政府與天下檄文(1)
現在這個社會充滿了不公不義的事情
而且高度浮動
以前是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現在可能是 千人響應 萬人到場
實際上從白衫軍到黑衫軍 都充分出現這樣的現象
當這樣的人數如此多的時候
一來根本沒辦法控制群眾的訴求
有些是真的有理想抱負
有些是小淼淼,沒理想抱負,只想找警察打架
人多就很了不起,偷偷摸摸跑去嗆聲
如果只剩下一個人的時候,乖得跟什麼一樣
我在電視前就可以看出來
有些根本就是去找警察尋仇
至於為何找警察尋仇
細節我就不知道 可能犯過罪被警察逮到 或是怎樣
這些人去到現場
根本不跟你玩和平理性的訴求 而是只要找一個理由去暴動
不見得是臥底,而是這世界這種人不少
可能在成長過程中對警察有極度惡劣的形象
所以了,如果要號召任何活動真的要三思
現在社會被政府搞得超級可怕
一群學生居然跑去立法院睡了2X天
就知道這個社會怪怪的
一定出了問題
最後還是要說
對於違法的警察一定是要譴責
對於維持秩序的警察一定給鼓勵以及支持
而且也支持警察成立工會 保障他們的工作以及規範
儘量讓社會回到祥和社會
祥和社會通常都是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至於要讓台灣回到祥和社會
我想很多人心中都有解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88.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25688.A.3F7.html
推
04/13 02:03, , 1F
04/13 02:03, 1F
推
04/13 02:04, , 2F
04/13 02:04, 2F
推
04/13 02:04, , 3F
04/13 02:04, 3F
推
04/13 02:05, , 4F
04/13 02:05, 4F
我坦白說,我真的覺得這個社會怪怪的
理論上社會是安安靜靜的,大部份人都傾向于維持社會正常運作
所以,當有人遊行抗議,其實參與度不高,所以才要靠遊覽車一車車載
可是現在參與度變得超級高的
真的要好好思考到底怎樣了
像我昨天看到電視上數千人去包圍
我整個傻眼了,因為黑島青並沒有公告,陳林也沒公告
就算是公投盟去得了不起開外掛到200人
如果是在以前那個美好的時代
如果跑去警察局抗議或是想去包圍警察局
我想大概會被人笑吧
而且你跑到警察局時,大概會發現只有小貓兩三隻
然後雙方互相演一個戲,然後,就結束了
我比較擔心的是台灣會重新回到街頭時代
解嚴時代黨外人是雖然偶爾有大型場,但是也還好,一年幾場
等到開放解嚴的時候,可能台灣人民被壓抑了很久,結果那時候天天有遊行
各行各業都要有遊行,然後隨著陳水扁爬上了巨星,從此陳水扁控制了群眾
所以遊行開始走向大拜拜的情況,陳水扁上街,人民就上街
可是現在剛好反過來,上街的人都是我不認識的
發動太陽花運動前,有幾個人聽過陳為廷跟林飛帆(林飛帆名氣遠小於陳為廷)
然後據說連不知道是誰就可以發起佔領行政院之役
也不知道是誰就可以發起包圍警局之役
這些以前完全沒辦法理解,到現在也很難理解
也許是一個新時代吧
※ 編輯: CCTing (61.230.188.41), 04/13/2014 02:13:47
→
04/13 02:07, , 5F
04/13 02:07, 5F
→
04/13 02:07, , 6F
04/13 02:07, 6F
推
04/13 02:10, , 7F
04/13 02:10, 7F
推
04/13 02:12, , 8F
04/13 02:12, 8F
推
04/13 02:15, , 9F
04/13 02:15, 9F
我完全嚇到了,重點是我在事前沒看到任何一個黑島青成員發文表態挺路過
如果這樣鄉民辦的場子,都可以這樣的人
我想如果今天黑島青要辦任何場子,我看起跳至少10萬
不過這件事情被抹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種力量太可怕了
一旦完全覺醒,連同社運勞工運動......etc
台灣將會進入另一個抗爭的年代
※ 編輯: CCTing (61.230.188.41), 04/13/2014 02:17:55
推
04/13 02:16, , 10F
04/13 02:16, 10F
推
04/13 02:16, , 11F
04/13 02:16, 11F
→
04/13 02:16, , 12F
04/13 02:16, 12F
推
04/13 02:20, , 13F
04/13 02:20, 13F
→
04/13 02:21, , 14F
04/13 02:21, 14F
推
04/13 02:21, , 15F
04/13 02:21, 15F
→
04/13 02:22, , 16F
04/13 02:22, 16F
推
04/13 02:26, , 17F
04/13 02:26, 17F
→
04/13 02:27, , 18F
04/13 02:27, 18F
推
04/13 02:27, , 19F
04/13 02:27, 19F
→
04/13 02:27, , 20F
04/13 02:27, 20F
推
04/13 02:27, , 21F
04/13 02:27, 21F
推
04/13 02:28, , 22F
04/13 02:28, 22F
推
04/13 02:31, , 23F
04/13 02:31, 23F
→
04/13 02:31, , 24F
04/13 02:31, 24F
→
04/13 02:33, , 25F
04/13 02:33, 25F
→
04/13 02:34, , 26F
04/13 02:34, 26F
推
04/13 02:34, , 27F
04/13 02:34, 27F
→
04/13 02:35, , 28F
04/13 02:35, 28F
推
04/13 02:37, , 29F
04/13 02:37, 29F
推
04/13 02:48, , 30F
04/13 02:48, 30F
推
04/13 02:52, , 31F
04/13 02:52, 31F
推
04/13 02:54, , 32F
04/13 02:54, 32F
推
04/13 02:59, , 33F
04/13 02:59, 33F
→
04/13 02:59, , 34F
04/13 02:59, 34F
→
04/13 03:01, , 35F
04/13 03:01, 35F
推
04/13 03:01, , 36F
04/13 03:01, 36F
推
04/13 11:54, , 37F
04/13 11:54, 37F
→
04/13 11:54, , 38F
04/13 11:54, 3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