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當違憲的警察要求人民守法
【違憲的警察要求我們守法】
【傷害人權的破壞者,把自己包裝成被害者】
關於包圍中正一分局
我其實感到匪夷所思。
匪夷所思的不是為什麼民眾這麼憤怒
而是民眾對於[人權]被迫害,剝奪
這麼的容忍與無所謂
我先來講一個故事
有個A學生喜歡在教室上課時舉手要求發言
一直以來B老師也都同意讓這個A同學
在教室行使他的發言權
但是有一天,突然巡堂的主任覺得
這個同學這樣會妨礙到大家上課的進行
所以B老師就跳出來張貼公告說
A同學這個禮拜不准舉手發言
日後在學校教室再也不准講話!
而且就算違反A同學的人權他也要還是要禁止A同學講話
於是一群傻眼的學生,覺得實在太誇張
老師不是應該要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嗎?
怎麼反過來迫害學生
於是一群人就跑去辦公室叫B老師出來說明
而且要求B老師道歉
B老師就叫糾察隊把辦公室違起來,並且拿出棍子
後來B老師終於在過很久之後出來說明
但是B老師一直不肯說明為什麼以後都不讓A同學說話
還說他這樣是沒錯的,他只是乖乖聽學校的指示去執行命令
於是學生就火大,嗆他說,如果為了遵守學校的命令
結果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這很嚴重
而且以後一定會被學校當替死鬼推出來送死
再這樣愚忠下去,B老師一定反而會被學校暗殺(送死)
後來B老師委屈的宣布說他辭職了,全校同學開始同情B老師
紛紛獻花致意,學校的校刊也一直聚焦在學生如何咄咄逼人的
對待B老師,大家開始罵那群學生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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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大家
1.請問你看完故事,你會同情B老師嗎?
2.為什麼學生那麼生氣?
3.學生為什麼會去包圍辦公室呢?
4.剝奪一個學生永遠不得發言的權利嚴重
還是
包圍辦公室嚴重?
當一個捍衛法律,維持法治社會秩序的警察局局長
可以說出【就算要違憲,他也要這樣(剝奪人民的人權)】時
我們怎麼可以若無其事?
我們怎麼可以不憤怒?
憲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人權
規範法律與國家機器,避免傷害人民的權利
因為政府擁有權力,如果不小心,就會侵害人民的權利
為了維持社會的秩序,我們配置了警察
為了國家安全,我們設置了軍隊
而警察是維持法律秩序的第一道防線
不只保護我們免於他人侵害,更是法律的代表
結果今天一個警察指揮官
竟然任意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人權
還大言不慚的說【就算違憲,他也要辦】
你不會害怕嗎?
你不會毛骨悚然嗎?
這代表憲法對於國家機器的限制
對於人民的保障,都消失了
這群握有權力的政府機構、警察機構
只要他想要,他可以不管憲法
任意的動用警察的職權,洩漏你的資料
打破妳的頭顱
而且不受控制
你怎麼會不恐慌,不害怕
反過來說那群擔心我們人權將會消失的人民
是暴民,無恥,欺負好人?
只因為B老師表情無奈委屈
他女兒出來哭訴爸爸的辛苦
那我要不要找A同學的媽媽來哭訴他兒子的痛苦?
B老師抹殺了人權,抹殺了民主
殘害了我國最重要的憲法
結果還有人覺得她做得很洽當與正確
我們是活在平行時空嗎?
是蔣家的戒嚴還沒結束嗎?
是國民黨黨國體制的警察白色恐怖還沒退卻嗎?
一個閹割了台灣民主的警察局長
迫害人權的政治打手
我們怎麼會反過來同情他??
只因為他好像被欺負了
到底是誰欺負誰?
我知道他很辛苦
警察同仁也都很辛苦
希特勒也很辛苦的工作
但是他很辛苦的在屠殺猶太人
辛苦,跟事情到底是否正確
那是兩碼子事
而且動員那麼多人
去圍剿帶頭的那個學生
那個洩漏學生個資的警察應該感到慚愧
那個學生洪去年還為了基層警察的權益
勇敢走上街頭。
一個跟你無親無故的人,會跑來幫你們爭取權益
(組織警察工會,爭取合理的工作時間)
結果妳竟然動用國家賦予你保障人民的權力
去找出人家的住址,煽動民眾去抗議
到底是誰先無恥,
到底是誰先讓誰丟臉
到底是誰
非常誇張的,非常荒謬的
破壞憲法保障的人權?
還大言不慚
好了,要聊另外一個問題
那就是不能用釋憲來處理這件事情嗎?
為什麼要那麼火爆呢?
我內心其實也不支持去包圍警察局
(我認為要去就應該去包圍總統府)
(問題的根源在總統府吧)
但是我可以同理那群民眾為什麼不乖乖的按照法律程序來
妳看看大埔張藥房根據法律程序來打官司
政府怎麼對他的?
房子拆了,人死了,淚乾了
勝訴了有什麼屁用?
台東美麗灣蓋飯店
根據法律程序來打官司
最高行政法院宣告違法,要求拆除
結果台東縣政府,根本不管
一路蓋到底
ETAG
洪仲丘案
林益世案
黃世銘監聽案
…等
你還期待人民信賴政府
要求的法律程序會達到效果嗎?
所以,我雖然不贊同包圍警察局
但我能同理他們為什麼如此憤怒
(加上蔡丁貴教授的事)
最後,
當違憲的警察
還大言不慚的要求我們守法
我們就可以知道,法律對他們而言只是工具
當有利於他們時,要求人民守法
當不利於他們時,連憲法也可以不用遵守
反正人民也不會該,也不會叫
因為我們最好是他們守法聽話不會監督他們的
乖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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