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許澤天:吳妍華 蔣偉寧的法治笑話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誰不嚮往那片五十米深藍)時間11年前 (2014/04/12 20:08),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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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Glqn 焦點評論:吳妍華 蔣偉寧的法治笑話(許澤天) 2014年04月12日 據報導,交通大學校長吳妍華為了沒把學生教育好,向警察道歉,她還說好笑又突兀的是 學生又要找警察來保護他們;某立委指佔領國會的學生違法,教育部長蔣偉寧則表示,將 鼓勵大學多開法治課程。 在偏差的法治理解下,吳校長對學生的諷刺,和蔣部長所想要鼓勵開的法治課程,都不讓 人意外。因為,這兩位教授級的博士,都不太懂法治的意義,是在強調國家權力運作必須 受到法的約束。在法治國底下,行政必須依法行政、司法必須依法審判、立法必須遵守《 憲法》、國家各種權力必須分立、人民基本權必須受到保障,而民主當然是法治保障的核 心價值。很可惜地,長期在戒嚴法制下成長的知識份子,在統治者的刻意誤導下,常把民 主和法治當成對立命題,而忽略民主是當代法治的前提,也是法治要維護的價值。 國家不守法傷民主 事實上,法治的中文表達,就已清楚地表達「治」必須依「法」,而人民在這裡是「受治 者」,而國家透過其機關才是「治者」。法治國和非法治國(如獨裁國家)的區隔在於國 家公權力是否受法的約束,而非人民是否守法。一個只強調人民守法,卻忽視國家守法的 思想,正是強調人治的獨裁者所盼望的「法治教育」內容。當然,這不意謂著說,人民可 以不必遵守法律,只是這不是法治所要強調的對象。 這次學運肇因國家不守法治、踐踏民主,人民卻苦無體制內的制衡力量,以致必須冒違法 的風險出來拼。以學生為主要代表的人民,所對抗的目標是不守法治的政府,而非依體制 內執勤的警察。那幾個躲在警察背後的政府首長,才最該向辛苦的警察道歉的始作俑者。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為這群敢為台灣法治奮鬥的學生感到驕傲,他們當然知道侵入建築、 毀壞公物是法律所不容許的,而這根本不需要透過蔣部長的「法治課程」教。他們在理智 的思考下,平常不會侵入私人住宅,也不會毀壞別人的東西,更不會跟警察衝突,而他們 這次為何要這麼做,背後的理念為何,這才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內容。 作為《刑法》老師,我知道他們的行為是很可能成立相關的犯罪,想要援用公民不服從或 抵抗權等概念來合法化這樣的行為,即便在學術討論上都有爭議,更何況在保守的實務界 中。檢察官依法必須追訴犯罪,學生在法律上沒有特權;但請必須依法公平的追訴,不要 只追訴有犯罪成立可能的學生,也要追訴濫用公權力傷害人民的公務員,以及擾亂合法集 會的人。並且,也請檢察官的思考不要局限在《刑法》表面文字,更要思考《憲法》層次 的議題。面對破壞民主法治,卻別無他法的學生,他們攻佔立院等的行為,即便難以合法 ,是否仍然情有可原!畢竟,最該負責的人是躲在警察背後的執政者,只是礙於法律,難 以追究他們違憲的刑責。 吳校長,您說學生找警察保護好笑又突兀,這真是突兀的笑話。試問,在法治國家能合法 用武力保護人民的不就是警察嗎?學生不找警察,難道找黑道?法治國家的警察須保護人 民,也不得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民,而學生此次的抗議對象也非警察。如同學生既要老師教 ,也可以批判老師的簡單道理,找警察保護,天經地義!難道校長您不懂? 成大法律系副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66.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04528.A.D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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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馬英九一起重讀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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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華自傳直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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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知道交大校長是甚麼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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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在北韓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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蛆蛆會來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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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真不愧是山田老師的嫡傳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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