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為了台灣未來 真的該適可而止了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8/4一點brown sugar)時間10年前 (2014/04/12 03:53), 10年前編輯推噓-7(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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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I4VzMf ] 作者: BauRR (8/4一點brown suga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心得] 為了台灣未來 真的該適可而止了 時間: Sat Apr 12 03:52:24 2014 這次的活動 真的應該適可而止... 抱歉 先說明我的立場~ 我是反服貿的 卻也支持簽訂服貿 我反對的是在在配套措施不全 監督條例 相關法案未訂立之前 所簽署的這份服貿 基本上應該是跟318學潮的訴求相符? 我也是支持學運的 任何學運都是 儘管未來可能有些學運訴求理念與我不同 我依然支持社會有這樣的聲音 (就像是 我不贊同你 但我捍衛你有說話的權力) 因為我支持的是學運這件事情"本質" 而非它的議題 (但318我是支持本質也支持議題的) 至於佔領立院 衝進政院 我則是不支持不反對 因為這畢竟不是循著法治的管道 不能因為政府無賴在先 我們後起就也可以無賴 (就像林陳兩人學運後反思 自己的退議場決議 是否也象徵著另一種"黑箱"產生 我很欣賞這樣反思的精神) 但我也知道 一個聽不見人民聲音的政府 人民在嘗試多次以正當管道與政府溝通都無解之後 只能用另一種方式表達 這真的是無奈 雖然我之前曾發表一篇 看似強烈支持暴力學運的文章 但激情之後總是要反思 我也反思自己 不過那篇文章宗旨其實跟我現在還是差不多 就是我支持的是學運的"本質" 無關議題是什麼 而我也討厭現在的政府 用前面兩個字形容 就是"無賴" 我們也看見 應該身為法治維護者的政府 成為最嚴重的法治破壞者 (不單服貿 很多議題都是) 你破例開了許多先例 最後就是讓這些都成為慣例 今日的活動 我剛好"路過"現場 (是真的路過 我也嚇到了...) 一開始我也支持 但我現在希望這能量快散去 因為學運社運的能量已經過度消耗了! 學運社運的能量 是好不容易凝聚的 但今天這議題剛結束 明天又有新議題 好像不順我意 就隨時可以把這力量再度發揮 即使你是對的 也變成不對了 (我的意思是 就算你立場再對 也不該這樣消耗能量) 簡單說 一開始的318學潮 政府就是給你"拖"字訣 它認為在沒雨水滋潤下 這朵花苞很快自己枯萎 卻沒想到很多熱心的人 澆水 灌肥料 讓這太陽花開的比只有雨水滋潤時還大 可是現在 我只看到許多人希望趁著這股氣勢 不斷的澆水 灌肥料 企圖讓其他花苞長的跟318的太陽花一樣漂亮 花開的速度快了 可是樣子也變了 良莠不齊 因為能量被過度消耗了 你說"上次是學運 這次是社運 上次是反服貿 這次是支持基本人權 對象不同 訴求不同" 是啊 可是你也無法否認 它們在參加者上 有多少的交疊部份 簡單說 外觀上看似兩株分開的太陽花 但底下的莖卻是相連的 (相連的部份 都叫"反體制 反霸權") 至少至少 在大眾眼裏我相信是如此 (陳和林這次似乎沒出來? 我想是正確的 即便他們支持這次運動 但他們是上次運動主角 一再出現 就好像你連看兩部電視劇 演得人一模一樣 最後看的人也迷糊 把A劇情套在B劇上 B人物套在A劇上 模糊訴求了 最後大家也不知道你A劇演啥 B劇演啥) -- 回到這次主題 抱歉現在才打~ 我其實是今天回來後 才特地查了蔡教授的資料 老實說 有些看不下去...(對不起) 就像我前述 即使你立場是對的 但一再一再的反社會行為 久了也不對了... 是的 集會遊行是憲法賦予你的基本人權 可是跟太陽花一樣 這份人權被濫用了 我們先來談談 假設一個連續強暴犯 連續殺人犯 一般人聽到一定說"判死刑啦 反正他出來一定再犯" 事實也是如此 酒駕的 強暴的 殺人的 他們總是無法克制內心衝動 出獄後再犯 你說 "拿蔡教授跟那些犯人比 太超過了吧?" 可是你也無法否認 他確實有傷人與自傷之虞 (那個衝撞行為 機車騎士和遊覽車司機有些倒楣...) 沒有人知道他下一步會怎麼做 就像我以前在精神科實習一樣 (本人大學醫學系 但學藝不精 現在在念不相干的研究所...) 對於有傷人與自傷可能的病人 會在他出現攻擊行為之前 制伏他 你說"你怎可限制他人權 限制他自由" 對不起 在講求人權與自由之前 我們要先捍衛他自身安全與週遭人的安危 生命永遠優先於個人的權力 因為他過去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戰公權力 遊走法律邊緣 警方也只能認定他"有再做(犯)的可能" 畢竟我想警方也疲於接招 只能先主觀認定了 但方先生千錯萬錯 就是不該說自己即使違憲 也要剝奪蔡教授的權力 (我沒找到影片 所以是找相關新聞閱讀 有錯抱歉) 畢竟"違憲"從一個官員口中 民眾聽來是很刺耳的 你即使立場再對 這樣發表言論也不對了 真的 為了學運未來 為了台灣未來 該適可而止了 我憂心這能量散的很快 (很怕在馬下台前就散去了...) -- 我不是文青 也不是憤青 我只是覺得 該為身為人的自己 說些什麼 你可以不贊同我的論點 但你不能否定我有說話的權利 https://www.facebook.com/Dr.A.ba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31.1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245949.A.5A9.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auRR (114.24.31.145), 04/12/2014 03:53:38 ※ 編輯: BauRR (114.24.31.145), 04/12/2014 0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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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連幫蔡丁貴教授提鞋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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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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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認同策略面,但完全不能認同那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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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4.11 自主抗爭行動的幾點聲明 http://ppt.cc/P0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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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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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的才叫民主和平,不聽我的就是暴力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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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警方作法可議…也不可以動輒就號召路過警局!!41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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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內容讓人不禁懷疑你的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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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永遠優先於個人的權力 印象中言論自由更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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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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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自由的生命 只是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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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好好沈澱,才會有更深的立量,我也支持蔡教授的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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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的確太過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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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不許可集會 這種程度的事情被輕描淡寫成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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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奴才的話 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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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順個人的意,這明明是政府失信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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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過來龍去脈還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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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蔡教授不能一再使用集會遊行法,那你可以一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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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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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必須好好的想想你最後那句話,和蔡教授不怕散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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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厭倦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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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贊成官員嘴巴不要說違憲 然後身體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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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奴性該適可而止了,你以為學運真的改變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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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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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該適可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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