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包圍一分局的人應該要弄清楚抗議的方向
我也覺得拿著麥克風一直要方道歉下台的意義不大
重點在於要求公投盟永久不得集會是嚴重違憲
一直吵柔性勸離強制驅離也只是文字遊戲
(方:「我承諾今天不會強制驅離。」
換句話說就是:我又沒打你哪裡有違信啦?!)
問他有沒有人受傷 也是愚蠢至極
今天蔡教授會受傷,是因為為了捍衛自己的信念,不惜衝撞來車的緣故
(在此向蔡丁貴教授致上最高的敬意)
要是警察跳針這件事情,你不就啞口無言回不出個渣?!
問題在於收回路權,禁止集會遊行的正當性在哪裡?!
重點是一個民主國家的憲法被藐視了!!!
這是一個分局長道歉下台就可以了事的嗎?!
命令是誰下的?誰給他這個權力的?!
方說路權會從寬處理,怎麼處理?
他完全沒提
挑在學運退場這天挑起這種爭端
這背後的心態是什麼?
要是一味譴責路過的人是群眾暴力就完全正中主使者的下懷
那就真的是奴性深重他媽的順民當慣了不適合民主國家!!!!
我們是法治國家,不單是法制國家
目無法紀的是這個政府,不是挺身而出的人民!!!!
這次跟政院事件不同的地方在於
政院事件是國家暴力的濫用
今晨的驅離事件是行政機關藐視憲法
二者是全然不同的層次!!
律師團統一四個訴求
1.為血腥鎮壓和今早的無恥鎮壓正式的道歉
2.下台負責
3.歸還路權
4.血腥鎮壓和無恥鎮壓皆有上級 供出所有上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8.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31007.A.951.html
推
04/11 23:44, , 1F
04/11 23:44, 1F
→
04/11 23:45, , 2F
04/11 23:45, 2F
推
04/11 23:45, , 3F
04/11 23:45, 3F
→
04/11 23:45, , 4F
04/11 23:45, 4F
→
04/11 23:47, , 5F
04/11 23:47, 5F
推
04/11 23:47, , 6F
04/11 23:47, 6F
→
04/11 23:49, , 7F
04/11 23:49, 7F
推
04/11 23:52, , 8F
04/11 23:52, 8F
※ 編輯: qazwsx4457 (119.14.48.230), 04/11/2014 23:52:54
推
04/11 23:53, , 9F
04/11 23:53, 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