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包圍警局的最後手段性?
先說明我對於公投盟集會遊行許可被取消我也是感到莫名其妙
主管治安機關絕對有責任出來面對說清楚
但是....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解決??
拿30s事件相比
畢竟當時已無法尋求既有的制度來解決
而這件事我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例如先透過民代或是行政救濟手段來解決後
如果這些人事後依然故我 又擺出一副奈我何樣子
再來用非常手段是否更恰當??
雖然現在的當權者著實令人憤怒難耐
但是對付這群敗類有時候如果一下子爆衝的話
也只是讓他們以及旁觀者有更多質疑的合理性
至於答應不驅離 事後又出爾反爾
只要是當事人當然會感到憤怒
覺得政府言而無信
這我真的覺得你也只能痛罵他們
因為這本來就是一種手段 只是有點下流而已
以上純粹個人淺見
不過既然都已經衝了 也希望大家加油
不過基層大多數小條子都是辛苦的啦 大多數敗類都是那些當官的
千萬別弄錯對付的對象了
待會載人回家後再去路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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