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律師呂秋遠FB貼文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LechiWaky (notimeforspace)時間10年前 (2014/04/11 13:23)推噓11(11推 0噓 1→)留言12則, 11人參與討論串1/1
呂秋遠
8 mins ·
談點嚴肅的話題,也就是法治與道德衝突的問題。
我們想回答的問題,就是「學生違反法律進佔立法院」的道德基礎,與「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以後每個人都可以進佔立法院,宣稱自己是對的。」
我們先來談點理論,不耐煩看的人可以跳過,但是這是打人家臉的基礎,不看可惜。德國
哲學家康德(I. Kant)說的,總會比我們一般人有道理吧?畢竟他每天都在思索這些問
題,不像我們只是半吊子。
康德的倫理學,主要出於《道德的形上學之基礎》(Groundwork of Metaphysics of
Morals)這本書。在這本書中,康德把律令分類為定言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和
假言律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假言律令是一個這樣的命題,康德如此形容:「
如果一個行動只因外在的誘因或懲罰而去行動,這律令就是假言律令。」,例如,不可以
通姦,否則會被刑法處罰、不可以未經同意進入立法院,否則是侵入住宅罪等等。
定言律令則是這樣的命題:「一行動因其內在的價值而去行動,並非任何外在的獎懲。此
行動的必須性,不是基於其結果或其他條件。」;可以說,行動之所以正確,是基於行動
本身,或更確切的說在於行動者的善的意志。有點類似孟子所說,看到孩子要掉到井裡,
第一個念頭想到的,一定是無條件的救孩子,而不是想到任何的獎賞。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學生之所以進佔立法院,當然不是因為只是想證明立法院很好攻陷,
而是因為對於服貿協定、議事程序黑箱、政府傾中、政府施政諸多失望等原因,所以才這
麼做。這種違法的行為,是不是應該受到譴責或法律制裁?如果從假言律令來說,當然是
應該的。因為法律明文規定了相關懲罰的條文,對於不守秩序的人來說,應該要以誡命的
方式要求守法。然而,從定言律令的概念來看,當立法院,也就是身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要以多數暴力的方式通過攸關人民敏感統獨議題的時候,民眾「或許」就有權利,以定
言律令否定假言律令,因為假言命令是可以因為社會結構而調整的,但是定言律令不行。
那麼,為什麼我說「或許」,因為這樣的前提建立在,攻佔立法院在價值觀上所有人都認
為是對的。但是「對」這個字,涉及到價值判斷,如果有人,即使是部分人認為是不對的
,那麼假言律令是否就應該出面,以法治主義維繫秩序?
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就可以提出,「白色正義聯盟的九人攻佔大中至正門」事件來說明。
當然,人數多寡不代表什麼,然而,當臉書上的臉譜一片黑,或是四周圍都充滿了支持學
運的聲浪,並且勇於充分辯論,而反對學運的人卻只能用「違反假言律令」的方式作為反
對理由,那麼這九人輪流絕食團(其實照這個標準,我每天都在絕食),的正當性何在?
就會是從理論過渡到實務的指標。為什麼只有九人?為什麼支持的人不願意到場聲援?因
為從定言律令的觀點來看,這是有道德疑慮的。不然,支持的民眾應該會支持那場九人「
學運」,甚至會去送水送食物送溫暖,為什麼,支持的人不想去?覺得都是鬧劇?
日本戰國時代的著名軍師竹中半兵衛只帶了少數隨從,就輕易佔領稻葉山城,但立刻就還
給當家齋藤龍興,只是為了小小懲戒領主的荒淫無道。不過,齋藤龍興最後還是被織田信
長滅國,因為,佔領稻葉山城並沒有給他任何警惕,只是讓他更加嚴密戒備而已,所以只
能步向滅國一路。
只靠假言律令,是無法統治這國家的。請尊重你心裡的聲音,不要打著法治反法治。真正
的法治,是定言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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