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前大法官許玉秀老師表態了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迷戀太陽)時間10年前 (2014/04/05 14:55), 10年前編輯推噓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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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FwB2kD ] 專家評析:正當程序箴言:愈緊急愈要遵守 許玉秀 2014/04/05 09:15 http://goo.gl/Z8UWBl 正當性在於生死存亡 這一場對抗當中,有一個共識:服貿協議攸關台灣生死存亡。 因為攸關生死存亡,一方堅持已經進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廢棄,必須續行,不能停止。因為攸關生死存亡,另一方堅持,一定要暫停檢視已經進行的程序,才知道已經進行的是救命程序或害命程序。 既然是救命藥方,當然要立刻生效,立刻服用;既然可能是害命藥方,當然要搶下藥方,送去檢驗。所以王小棣導演說,還好主人進駐國會議場,否則可能就要被迫服下害命藥方。 有甚麼方法讓已送院會存查,或退一步要在院會表決的服貿協議凍結?讓立法院院會開不成,不是唯一的方法嗎?阻止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方法可能不只一個,阻擋他們進入議事空間的方法也不只一個,而比起對立法委員人身的限制,對於議事空間的控制,不是侵害較小的方法嗎? 不需要法律專家,也能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不僅僅上凱道的人、國內沒有上凱道的人、在海外17個國家聲援的留學生團體,以及許多外國媒體,都給予正面的回應。 隨著318學運的持續,愈是堅持已經進行的協議程序不能審視,愈能證明藉由進駐國會議場主張自己是權利主體,有多麼不得已,有多麼必要。拖住議場的學生愈久,學生進駐議場的正當性愈高。因為已經讓自己露宿街頭這麼久,讓自己禁閉在議場之內、失去自由這麼久,仍然不能阻止沒有程序主體參與的程序進行,那麼當初如果只是大聲抗議,或靜坐議場外,顯然絕對不可能阻擋所懷疑的毒藥入口。一旦上法庭,可以主張的事證很多呢!關廠工人案、大埔案、洪仲秋案、油電雙漲、美牛、、、、、、。 控制議場其實也只有初步成效,因為議場可以另闢。當控制議場還不能阻止可能的毒藥入口,難道不會激化更嚴峻的抗爭手段? 把服貿協議宣傳成為攸關台灣生死存歿,宣傳成不能退讓的關鍵,難道不是要逼人民你死我活嗎?而如果簽訂服貿協議真的沒有那麼嚴重,沒有到救亡圖存的地步,那麼又何必堅持呢?公權力代表堅持,人民也只好相信而堅持!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愈是緊急、愈是要命,愈要遵守正當程序,遵守正當程序才能保命。因為正當程序,正是為了緊急時刻不出差錯而存在。三年前,台大器官移植誤用愛滋病患器官事件,就是這麼個案例。 既然服貿協議攸關台灣存歿,就更不能在正當程序上面打折扣,一旦違反正當程序,就製造一個被糾正的理由,糾正這個不正當程序的程序是甚麼?如果是立法院內部的程序,那是強者說了算,怎麼表決,都是多數認為對,就是對。根本沒有糾正的可能。能夠超越立法院內部的程序,就是大法官的釋憲程序。但是要成為釋憲的客體,必須有一個已經對外發生一般效力的決議行為,從內政委員會到院會的決議行為,所依據的是立法院的內規,只能發生立法院內部的程序效果,如有瑕疵,甚至只有自律規則可以處理。所以不可能針對這個程序行為聲請釋憲。而依據自律規則的處눊z方式,又陷入內部多數決的循環論證當中。 既然現有法律體制,沒有辦法糾正這個錯誤,那麼人民只有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這個錯誤是:代議士沒有能力合法執行人民授權的任務。 既然代議士已經不能符合人民意旨執行職務,人民只有自己來。這就是人民進入國會行使直接民主的緣由。而向國家公權力主張自己是程序主體,正好就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基本要求。 學生的身分特別嗎? 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劍,他們通常人微言輕,沒有實力可以展現,沒有籌碼可以交換,縱使大聲說話,也沒人聽得見,也通常不會受到正眼看待。 所以有人認為可以教訓他們思想薄弱,所以有人認為可以嘲諷他們還不能養活自己,憑甚麼自稱人民,要求他們閉嘴。 但是正好因為他們總難免讓人恣意教訓、他們總難免遭受不能自食其力的羞辱,而因此成為憲法要特別保護的弱勢。要還不能養活自己的人閉嘴,剛好不符合保護弱勢的憲法初衷。 他們當然知道最好是回家、回學校去充實自己、加強自己的競爭力,但是他們沒有最好的選擇,他們只有最差的選擇。他們沒得光榮撤退,他們只需要平安回家。打開門讓他們平安出來的鑰匙,在掌握國家機器的人手裡。 *作者為前大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48.2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679362.A.B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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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dpp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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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挺貪腐啊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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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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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mm:37仔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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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的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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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阿扁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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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 馬英九當初要去政大任教 就是許反對 (因為超過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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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抓到惹~挺貪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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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37:又是一個37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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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不過建議調整一下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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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時間了) 她卸任大法官之後 不能回政大教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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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現任的大法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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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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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挺貪腐,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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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仔 不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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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內容很難懂嗎 為什麼不能看內容再來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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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聽說過f大講得這個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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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超有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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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真知灼見 當初就看到支那馬不是個好東西 用盡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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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的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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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心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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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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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心眼小到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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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黨員數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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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 前大法官出來喊話 鐵蛆只會跳針學生違法 站不住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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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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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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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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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皇表示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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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強悍的人,研討會都看她在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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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被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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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能獨立判斷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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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邏輯之強 愛靠妖 沒正當性 或學生不守法的 這是打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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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抄一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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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講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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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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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許大法官的正義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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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許玉秀老師 現在台灣真的處在代議政治失靈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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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x台,看到沒,誰才是思想薄弱的那一邊啊,回家檢討吧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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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給我好好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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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新聞台會自動幫大法官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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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許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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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篇重點應該是在強調法律正當程序在民主國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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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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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是最重要的重點之一 這是憲法跟行政法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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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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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跟刑法的阻卻違法事由....應該  不是最主要關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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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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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eebee (42.79.48.252), 04/05/2014 14:55:18 ※ 編輯: weebee (42.79.48.252), 04/05/2014 14: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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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許玉秀老師論述有力與良心~~ 還偷婊龍太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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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良心,自許退任大法官後,吾不復見擲地有聲之詞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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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馬政腐愈逃避愈強調學生違法 反而更彰顯學生佔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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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之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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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她為什麼用"而比起對立法委員人身的限制"來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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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議事空間的控制"比較,不管支持或反對的人,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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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到要去限制立委人生自由吧,這樣的比較不是很合"邏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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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有很多手段,那是不是應該拿一個可執行且較嚴重的手段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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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才適合,但限制人身自由很顯然就是很嚴重但不可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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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段,那麼這樣的比較好像沒有意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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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雖然代議制度失靈,但法律上還是有救濟管道(雖然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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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但除非公投由全體國民來決定,否則一部分的人主張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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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主體,若將來顯現是錯誤的,那麼對於其他人是否有救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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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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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FwZOQZ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