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擊壤)時間10年前 (2014/04/04 22:42), 編輯推噓1(1016)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為免被說釣魚 先說我基本上是對學生佔領立法院反感的 但至少此次學運讓我對服貿好奇了 自己有查了些資料 但因為是門外漢 不是太懂 今天我想請問的問題是 與他國的經貿協議 需經議會審議是常態嗎? 若是 為什麼政府會聲稱"與他國簽屬協議是行政權的一部分"云云 若否 是否代表此次要求立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是因為對象是中國? 也就是指以後跟美國簽TPP之類的可以不用審? 我真的不是來釣魚的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來這裡問是因為懶得去查 希望有高手能給個指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0.2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622523.A.370.html

04/04 22:45, , 1F
都是經由國會授權的. 有的國家甚至是需要公投的
04/04 22:45, 1F

04/04 22:46, , 2F
需要國會認可是常態 談內容是行政權的部分
04/04 22:46, 2F

04/04 22:47, , 3F
兩岸協議據釋字329 排除在國際條約外 所以找不到適用的
04/04 22:47, 3F

04/04 22:47, , 4F
行政體系官員去簽, 但這權力是"國會授權"
04/04 22:47, 4F

04/04 22:47, , 5F
感謝 2F的答案讓我比較清楚會有歧異的原因了
04/04 22:47, 5F

04/04 22:47, , 6F
監督審議法 所以才要求立法
04/04 22:47, 6F

04/04 22:47, , 7F
兩岸協議比較特殊 #1JFFwY0p
04/04 22:47, 7F

04/04 22:48, , 8F
如果跟美國簽TPP 應該會依循之前台紐的模式
04/04 22:48, 8F

04/04 22:49, , 9F
基本上是因為"非國與國的關係"變成無法可審的狀態
04/04 22:49, 9F

04/04 22:50, , 10F
做個小比較好了 台紐當初審議送的是兩個委員會
04/04 22:50, 10F

04/04 22:51, , 11F
1)外交及國防 2)經濟 而服貿卻在 內政委員會
04/04 22:51, 11F

04/04 22:51, , 12F
這其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
04/04 22:51, 12F

04/04 22:52, , 13F
對耶 為何會在內政委員會?
04/04 22:52, 13F

04/04 22:54, , 14F
因為馬英九不承認自己是國家啊
04/04 22:54, 14F

04/04 23:01, , 15F
這樣說起來當初ECFA也是在內政委員會?
04/04 23:01, 15F

04/04 23:10, , 16F
印象中ECFA直接進入二讀會 所以沒有在委員會呆過
04/04 23:10, 16F

04/04 23:11, , 17F
也就是直接送二讀會 發表意見 舉手表決 結束ˇˇ
04/04 23:11, 17F
文章代碼(AID): #1JFiIxDm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