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修憲方向
原本剛剛有發一篇文結果要修改沒辦法 結果就刪掉重發了
麻煩有八卦版發文權利的大大幫忙轉發
小魯只是個法律系學生 所以可能會有很多錯誤 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指教
修憲方向
行政 立法 司法篇
一 恢復內閣制 行政院長 由立法院多數黨黨主席擔任 且不得兼任任何官職(包含總統)
二 行政權或政黨黨紀(就是停權或開除黨籍之類)不得干預國會任何之審查及決議 違者 憲法法庭可宣布政黨違憲及決議無效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 每年固定改選四分之一國會議員以讓公民可用選票確實監督國會運作(任期交錯制 分北 中 南 東部離島及不分區)
四 國會議員如遭開除黨籍不影響其國會議員身分
五 不分區選舉加入公民舉薦 並規定其當選席次
六 席次制度從並立制改為聯立制 並將席次門檻由百分之五降低為百分之三
七 降低修憲 罷免 公投公民複決之門檻(由總選舉人數二分之一改至五分之二)
八 將憲法第十七條納入義務 無正當理由者 將罰款
九 廢監察院 把 同意 糾舉 彈劾 審計之權移轉至國會
十 立法院改制成國民大會並增加席次
十一 將發佈緊急命令從總統轉至行政院長
十二 總統不得有任何黨籍
十三 任何會破壞中華民國之民主自由憲政或國體之決議或修憲 皆無效 並追究相關人士之刑事責任
教育篇(不干修憲)的
十四 小學依照各地地區除國語文其其他基本科目依普通話授課外其他將依母語上課
十五 各級學校開設法學及公民基本教育 需修滿一定學分數後才準與畢業
十六 落實大學自治及學術自由 行政權不得干涉
勞工篇
十七 每年基本工資應至少上漲前年基本工資之百分之三
十八 雇主不得將勞保費挪作他用
產業篇
十九 政府應協助廠商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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