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應究責服貿協議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4/03 18:50),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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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政秉(雲科大財金系副教授) 服貿協議引起了軒然大波,馬政府在情急之下,紛紛要求財經首長公開批判反服貿者。 但是從多位首長的喊殺聲或懶人包中,可以發覺這些財經首長幾乎完全在服貿協議的真 實狀況外。 首先,A首長最早承認自己在簽署前並未讀過。接著是B金控董事長在網路上承認自己認 真讀了幾遍,仍不知其所以然。非經濟出身的C首長喊殺聲最猛烈,「13個經濟系主任 有12個支持服貿」、「90%的經濟學家都支持服貿」,但欠缺細緻內容的駁斥證明他和 多數經濟系主任都沒時間細讀該協議。D首長看似最細緻,製作了包含七條說詞的懶人 包,但第二條的面板之例和服貿協議完全無關,該項高科技產品又已被ITA條款排除在 外;第3項台灣取多給少之說完全不符服貿協議之內容。 筆者多次細讀服貿協議之後,發現本協議之所以會引起軒然大波,根本不是因政府的溝 通或宣傳不夠,而是協議訂定的內容太拙劣了。明眼人仔細閱讀對比就會發現兩岸之間 的超級不對等,服貿如通過,台灣的非金融服務業市場如實地拱手任中國大陸予取予求 。 首先,馬政府錯估兩岸情勢。熟習兩岸的專家及台商都知道,這兩年台灣和大陸的關係 ,已從互補轉變為競爭。 台灣過去所領先的電子、通訊產業已經幾乎全面被中國追上,甚至替代。即便是服務業 ,中國的技術雖然未必優於台灣,但規模早已超過台灣龍頭公司十倍或百倍,何況相較 其他中小企業。這時候政府還鼓勵台商大舉赴中國佈局,等於鼓吹大家帶著大量的資金 入險境。李焜耀董事長早就疾呼,大陸政府想要發展的產業,台商都必須快閃。 其次,究竟服貿中誰取得多,誰給得多?直接從服貿開放的項目及設限程度來看,一定 是台灣取得少,但給得多。因為台灣至少開放了90幾個項目,並且在跨境、獨資的設立 上幾乎樣樣不設限;中國則是只開放60幾個項目,但三分之二以上產業不是跨境就是獨 資等設限。 馬政府的解釋是在WTO的規範下,台灣是已開發國家,中國則是開發中國家,像零售等許 多產業依照WTO的規則,台灣早就應該對中國開放,所以已列在服貿中的許多產業不算在 我方開放名單上。 但是在兩岸進行正常貿易時,台灣企業的水平根本無懼中國的正常競爭,在WTO下,中國 若有任何政府補貼或政治操弄的事實,國際仲裁可以避免台灣處於險境。現在馬政府把 WTO可以保護的廣大中小服務業都挪到兩岸服貿協議下,等於放任中國操作習以為常之政 府補貼及統戰技倆以威脅台灣中小企業,我方在服貿協議之下又幾乎完全無法因應。 第三,服貿協議中幾乎完全無法抵擋中國企業來台設立100%股權的各類獨資公司(除了金 融等少數設限的行業外),也無法阻擋中資企業以跨國人才調度、負責人、經理人、及專 業人才為名的普通員工之大量來台,以及他們無限期的拘留。 馬政府對於這些疑慮的官方說帖是以「兩岸人民交流條例」之規定來阻擋服貿協議之漏洞 ,強調要投資多少美元中資才能設立等等,但是服貿協議簽訂完成後,優先性已高於兩岸 人民條例。換言之,馬政府官員利用根本已無法拘束服貿的舊法案來忽弄台灣人民。兩岸 服貿一旦通過,中資企業和員工真的就能如洪水般堂而皇之的湧入台灣。 很難想像,擁有龐大行政人力及資源的我方談判團隊,居然訂出如此有害於台灣的協議, 而多數財經首長和經濟系教授也不用心的細讀,就按其身份地位及經濟學的貿易通說大發 言論。 「0330學潮」50萬公民的怒吼,豈僅只是要求退回服貿而已,我們甚至更應該要嚴究那些 置台灣於險境的主其事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331/370281 --- 像這樣認真評論的人士,台灣需要更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15.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22237.A.BDA.html

04/03 18:55, , 1F
沒人敢出來負責?
04/03 18:55, 1F

04/03 19:10, , 2F
04/03 19:10, 2F

04/03 19:16, , 3F
台灣的政治就只有負責下台而已,錢還是照領啦......
04/03 19:16, 3F

04/03 19:16, , 4F
就擺明是讓台灣受制於中國的協議。為了0.034%的成長。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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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9:16, , 5F
牲大量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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