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針對一篇支持服貿文章的質疑
學生的四大訴求,馬政府的回應現在除了召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
條例」(草案)審查會議”稍微”比較正當之外,對於其他的訴求都在虛應故事。先不管
草案如何空泛,這裡我們必須知道由於草案沒有訂定回溯條款,所以不適用於兩岸服務貿
易協議,但預計對未來其他貿易協定有幫助。馬政府至今仍受到中共牽制,堅持服貿不能
改,不斷的在記者會上呼民眾已答應學生要求逐條審查,實為不知道依甚麼法審查想強行
闖關,並開始追究法律責任,實在令人憂心。
長期抗爭真得很累,在現場支持學運的人不斷的減少,不管是被時間的磨耗或是被媒體資
訊混淆視聽而懷疑當初自己的想法,由於小弟人不在國內,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在網路平台
提供正確的資訊了。
以下是針對一篇支持文章的針砭,順便整理學者的想法,希望可以影響一些支持服貿的朋
友以及讓原本反對服貿的人信念更堅定。當然歡迎轉錄。
文章原文見以下連結。文章本身非常的長,懶得看可以直接看下面分析,雖然也不短。
https://www.facebook.com/chihyun.chang/posts/10202422085046856
首先針對前言,作者說服貿不是黑箱並且在第三部分提到國際談判,通常都是高度不透
明,也極少和該國人民解釋。事實上這個問題已逐漸受到重視,國際上近幾年也開始立
法改善。
以美國為例,在美國TPA的法治之下,正式國會就美國的行政部門,在簽訂自由貿易協
定時,事前授權、事中的民主及各產業的參與及事後的監督都比我們的法律完善許多。
再以韓國為例,他們最近通過的通商條約締結程序目的就在於透過國民之理解與參與來
提高通商條約締結程序之"透明性"與推動有效率之通商協商,並在通商條約施行過程
中確保我國之權利與利益,以對國民經濟之健全發展做出貢獻。
第二、作者提到如果不簽ECFA降低關稅的話會搞垮代工業並產生連鎖效應,並舉中韓
簽FTA為例子。沒有錯,簽ECFA也許會讓台灣經濟變好,那到底可以變好多少呢?
先針對中韓簽FTA,教育部早稻田大學台灣研究講座學者郭永興指出:「南韓與中國大
陸的FTA談判進行並不順利。目前中韓談判的進度,是南韓希望中國大陸開放鋼鐵與石
化等產品,大陸希望南韓開放農產品市場,雙方堅持不下。儘管雙方之前宣稱,最快可
以二○一四年完成談判,但是照目前的情況而言,前途未明。再者,南韓並沒有如台灣官
員所宣稱一般,不顧一切追逐大陸市場。南韓與歐盟以及美國的FTA,預計達到零關稅
的項目,皆高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屬於非常高度的自由貿易協定。但是南韓與大陸的
FTA,目前達成的共識是,零關稅項目只有百分九十,開放程度離歐美FTA差上一截。
對於大陸開放程度的保守,來自兩方面。一方面南韓與大陸的經濟結構較相近,過度開
放,會對國內弱勢產業造成過度打擊。再者,南韓總統朴槿惠去年二月上台執政後,有
鑑於以財團和大企業為考量的出口振興政策,有造成貧富差距擴大風險,因此對南韓FTA
戰略進行調整,稱之為"新政府的新貿易路線圖",新戰略宣示,在推進談判時,要重
視對國內產業和農業等影響。另外,與大陸貿易談判的小心翼翼,也可以在中日韓FTA
中看到。舉例來說,南韓與美國、歐盟的FTA,在簽約發動後,到真正達到零關稅,大
約是設定十年時間。而中日韓FTA已經原則上決定,就算三方FTA啟動,要達成零關稅
的期限,是廿年。屬於難見的"低水平自由貿易"。就算,台灣因為服貿爭議,使得
與大陸的貿易協定,晚南韓一、兩年達成,只要國內受到衝擊的產業,有受到充分考
量,有足夠的時間與資源進行反應與調整,一切都值得的。」
請問我們國內產業受到的衝擊有充分考量嗎?作者提到每個學科都有缺陷,不可能準
確評估,這我同意。但是依據現在政府提出的報告指出簽服貿後將提升我實質 GDP 約
0.025%-0.034%,增加就業人口 1 萬餘人。以如此微小的經濟利益將換取我國安威脅
、政治衝擊、貧富差距及言論自由等風險要怎麼讓人民信服?
第三、作者提到"早收清單"為台灣帶來巨大的利益,但世界上沒有天天過年的事,
等到未來的「服貿協議」和「貨貿協議」談判中,大陸也要獲得一些臺灣方面的善意
回應,不然他們也無法面對大陸民眾。
先不說我認為作者所說的善意是指政治上的善意,不然就與"讓利"本身違背。請問
要是服貿有問題我們依據第八條緊急磋商條款,或依第十一條例外條款,或依第二十三
條修正條款來重新協商,中共如何面對大陸民眾?難道不會有其他對台灣的經濟制裁
嗎?更何況發現有問題時傷害已經造成。政府匡列的預算有辦法彌補人民的遭到洗腦
的思想、自由、國安的漏洞及被中資控制的企業嗎?
第四、勞工問題。作者說我們不需要擔心大陸勞工大舉來台因為台灣對外國的工作簽
證的審批非常嚴格,而台灣到大陸工作非常容易因為大陸放水,所以台灣占便宜。
況且,在臺灣設立公司的大陸企業,只能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和專家來臺灣,其他
的一般勞工,當然要雇用臺灣人。
這邊引述勞動視野工作室的說法:「自由貿易雖以"自由"為名,實則是資本家
透過國家來實現資本流動的自由,但沒有創造勞工自由流動的基礎——亦即勞
工在貿易區內轉換流動的保障,包含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標準,失業保險、
職災保險等規範,以及完整的勞動三權。反而將這些保障勞工流動的規範視為
阻礙投資的制度而欲清除之。自由貿易得利的對象顯然只有資方,而勞工則是
頭號被犧牲者,服貿協議也是同樣邏輯。」台灣是否真的有占到便宜嗎?優秀
人才的流失導致產業失去競爭力,經濟也就失去了競爭力。至於在台灣設立公
司的大陸企業雇用台灣人而創造工作機會的論點,我想鄭秀玲教授已經提出幾
點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若大陸企業選擇與我企業合資,則並不會真的帶來
這麼多的工作機會。第二、若大陸企業在台新設公司而帶來若干個工作機會,
我們必須要考慮到他們惡性競爭而造成其他同業倒閉而流失的工作機會。
第五、考量服貿這種事,就是不能某一產業出發,而是從經濟戰略出發。國民黨把
為何他們要「包裹表決」的理由說明白了,國際談判的協議結果不代表立法院一定
要買單,絕對可以否決,但是不能修改,因為一旦修改一個字,必須得到對方的同
意,要得到對方同意,就是重啟談判的意思,而且完全不代表對方會接受臺灣的修
改,臺灣想要保護的產業,沒有任何道理對方不想要保護。當然這不代表臺灣不可
以修正,如果真的有嚴重不妥之處,當然需要修正,最好一次把所有有問題的地方
全部修正了,然後再想想看自己可以多提供給對方什麼東西,這樣才有可能讓對方
接受臺灣修正的條款。
這邊說的很好。任何自由貿易協定都是有弊有利,所以我們必須審慎評估有弊
的地方到底衝擊有多大,尤其是台灣市場相對於大陸規模非常小,一有什麼不
注意的地方將會對我國整體經濟造成劇烈影響。另外我也很同意我國應該要想
想我們到底可以提供給對方什麼。這也就是為什麼學生要求退回服貿,重啟談
判以及立法逐條審查不是嗎?今天政府說談好的協議如果修改將造成國際的信
譽受損。請問造成信譽受損難道是在簽訂重大協議沒有參與到的人民的錯?要
歸咎責任的話應該是行政部門的錯吧。
第六、作者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兩岸協議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
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
法院備查。」
這不是就是這次服貿最大爭議的地方嗎?請問應該由哪個機關認定是否涉及法律修正
呢?不過既然立法院已決議將行政院送備查的服貿協議改為實質審查,自然應依審查
程序處理。然而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張慶忠把服貿協議
視為行政命令實在荒唐。不管就形式上面的名稱、實質的內涵及牽涉到的重要性都說
不過去。
第七、作者在結論把兩岸關係與臺美關係描述的很好。當美國的棋子來牽制大陸固然
不好,但是大部分台灣未來的主人翁們更不想要為了經濟成長而向大陸靠攏而加速被
統一的速度。不能說因為大陸遲早會統一所以我們可以提早放棄台灣的民主價值。
第八、作者認為ECFA 不簽,服貿不簽,臺灣的生活模式和民主制度被催毀的更快。
作者並指出民主制度造成事事緩慢,沒有效率,也是要靠經濟發展的餘裕,來補回民
主制度帶來的停滯。
事實並非如此。美國MIT經濟學教授黃亞生認為:「民主並不會阻礙經濟發展,甚至在
較開放的改革下,還能幫助國家獲得更大利益。當然,經濟成長不只是靠政府主導,
還有許多可能受到社會、資訊層面與全球化等諸多因素的變因。注重國家本身優勢,
發展資源上的特色,或許才是制度改革上為經濟發展所做的最佳投資。」以地理位置
相近,也同樣擁有複雜、相似的歷史背景的巴基斯坦和印度為例,軍事統治下的巴
基斯坦在1990年的GDP是300美元,民主的印度則是460美元;到了2008年,巴基斯
坦GDP為650美元,印度則達到700美元。印度經濟的低迷期正是在國家政體最威權
的年代,而過去十年的快速成長,則為印度最民主的時候。
第九、作者說共產黨再也不是這樣的政黨,這當然不是說它的暴力本質完全不見了,
事實上,可能還存在不少,但是共產黨正在努力轉型,也正在朝著一個講信用,負責
任的政治團體靠攏,你如果忽略或是錯估他們的努力,那我很誠懇的和你說,你必須
再仔細觀察一下。一句話,世界上只有一個政治團體可以有效統治 14 億人,不可能
只是靠謊言、欺騙和武力,其政權的合理性,是絕對不可以低估的。
既然他的暴力本質還存在並且部署飛彈對準台灣,憑什麼叫台灣的人民相信中共?北
京長期已專制、腐敗、暴力的面目示人,早已無法挽救台灣人的民心了。再來要有效
統治14億人並確保自己的政權不會瓦解,中共就是不斷地透過媒體洗腦人民的腦再加
上武力鎮壓異議分子好嗎?
第十、作者質疑怎麼可能有會人認為本國總統或行政院長要賣臺呢?做買賣總是要交
換,我好奇地請問一句,馬總統把臺灣賣了,他的交換到的好處是什麼?
馬總統賣台不一定要交換到好處,統一或許就是他的理想。達成理想並不是利益交換。
第十一、作者說警察驅離當然合理。流一點血算什麼事?又說看到學生被鎮暴警察打
只是國家公權力在命令鎮暴警察行使驅離命令時的常態,任何國家都是這樣,不足為奇。
讓我們來看看英國人說英國的情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HCXWYRRAU
(1:28 ~ 7:42)
至於美國的情形,以下為ptt網友所整理:
-UC Davis 學生抗議事件
時間:11/18/2011
地點: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校區
事由:因為州政府預算刪減,學校通過學費調漲,學生占據校園中心靜坐抗議
過程:武裝警員用軍用規格胡椒水零距離噴灑抗議份子,造成數人呼吸道/鼻腔/眼睛嚴重
灼傷
後果:抗議份子全數總共獲賠聯邦政府賠償金一百萬美金,出手警員遭到開除.
-紐約警察驅散占領華爾街
時間:11/15/2011
地點:紐約市Zuccotti公園
事由:階級反抗跟抗貧富差距
過程:全副武裝警員破壞占據公園的抗議份子之財物與帳篷,並用武力驅趕
後果:抗議份子全數總共獲賠紐約市警局賠償金三十六萬美金的財產損失賠償
-警方暴力傷害占領奧克蘭抗議份子兼退伍軍人Scott Olsen
時間:10/25/2011
地點:美國加州奧克蘭市區跟市政府前廣場
事由:階級反抗跟抗貧富差距,還有奧克蘭市內長久的警方暴力問題
過程:武裝警員用帶鉛頭鎮暴用子彈近距離發射直擊抗議份子造成腦神經受傷
後果:抗議份子獲賠奧克蘭市政府共四百五十萬美金賠償
(註:小弟有幸去坐了兩三個周末的靜坐抗議)
-紐約警察驅散反戰遊行與執法過當
時間:8/26 - 8/31/2004
地點:紐約市市中心區域
事由:反對小布希政府出兵伊拉克跟阿富汗
過程:數天內各地出現警員執法過當逮捕和平抗議份子與使用警察暴力的案例
後果:抗議份子全數總共獲賠紐約市警局一千八百萬美金財產損失賠償與妨礙人權自由
的賠償
人民的聲音經由投票發聲,如果政府無能無法達到人民預期,就利用抗議手段讓政府傾聽
人民。請問,如果抗議跟抗爭的方式都無法讓政府體會到人民的心聲的時候,下一步該怎
麼辦?
甘迺迪總統說"Those who make peaceful revolution impossible will make violent
revolution inevitable."
馬政府遲遲不與學生溝通而造成學運的擴大,警眷的擔心,難道要怪這些和平理性為台灣
未來著想的學生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太陽花學運發起的原因就是因為台灣的民主遭受踐踏,而踐踏的結果造
成的深遠影響就是加速民主的喪失。這是不允許的。或許有人說早就為時已晚了,但難
道我們要坐視不管嗎?不知道是否是因為作者在大陸領薪水已經被洗腦的關係,民主價
值在作者的心中似乎蕩然無存,令人不勝唏噓,殊難想像。假如那些支持服貿的朋友也
像作者一樣認為民主與自由是可以犧牲的,那我想我們之間因為核心價值的差別已沒什
麼好討論了。假如你支持服貿且認為民主價值是不會喪失的,那我很樂意繼續和你討論
,吸取不一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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