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 關於陸資來台早就開放這件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going)時間11年前 (2014/04/03 02:51),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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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官員都用: 「之前早就開放了但你也沒有在路上看到很多大陸的商店」這樣的說法, 來說大家對於台灣會「香港化」是多慮了, 不知道以下這段記錄是不是代表官員說得不正確, 其實是因為目前是有台灣的法律把關所以陸資進來得不多, 等到服貿簽下去之後就得完全按照協議走不能限制他們? 以下出自<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出版及閱讀生態的影響 - 調查採訪及公聽會 綜合報告 http://savetaiwanreading.com p.82-83 1. 為何此次公聽會特別提出發行與零售議題? 6 月21 日兩岸服貿協議簽訂前只知道涵括印刷業,從來沒有提到發行與零售, 但協議簽訂後看到內容,我受到最大的震撼反而是在這兩部分。經詢問文化部 及經濟部,得到的回答是,早在幾年前的《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中,就已 經開放了書店及發行,言下之意好像是不足為怪; 先不論為何我們都不知道 此事,令人感到好奇的是,既然早已開放,為何又放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中再談一次?那麼內容必定有所不同吧?這個問題的答案在今天(7 月14 日) 上一場印刷業的公聽會中,工業局出席代表已給了答案,工業局代表表示,因 為服貿協議在法律上的層級更高,法律效益不同。我了解的情況也是如此。我 先不談為什麼之前我們政府要在《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中,開放中國大陸 業者來台進行圖書發行及零售業的投資。《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是我方主 動釋出善意,開放與否操之在我,換句話說,條例我們可以自己改得更鬆,讓 更多中國大陸業者來,我們也可以改得更嚴,管制對岸業者來台,主動權掌握 在我。但一旦列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是兩方都須遵守的協議,我們就 不能片面修改,其中的意義、法律效力完全不同! 所以希望文化部及經濟部以後不要再回答說,發行與零售早已開放,所以現在 政府把書刊發行和零售納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說得好像不是新鮮事。 不!這是一件大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31.230.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464680.A.6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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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你會以為是台灣的法律把關? 煞車是對岸官員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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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馬英九沒告訴你嗎?? 服貿不是國與國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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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過去沒明文開放的產業,台灣都已經有陸商偷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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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後,更是會大大方方進來(最近看到簡體的案子都不想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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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阿陸是錢和房產掛在台灣,線上偷做兩岸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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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房地產根本是阿陸買來增值,不住,他就是買來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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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些偷渡的陸商沒有身分,政府收不到他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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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ECFA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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