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 關於陸資來台早就開放這件事
看到很多官員都用:
「之前早就開放了但你也沒有在路上看到很多大陸的商店」這樣的說法,
來說大家對於台灣會「香港化」是多慮了,
不知道以下這段記錄是不是代表官員說得不正確,
其實是因為目前是有台灣的法律把關所以陸資進來得不多,
等到服貿簽下去之後就得完全按照協議走不能限制他們?
以下出自<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出版及閱讀生態的影響 - 調查採訪及公聽會
綜合報告
http://savetaiwanreading.com
p.82-83
1. 為何此次公聽會特別提出發行與零售議題?
6 月21 日兩岸服貿協議簽訂前只知道涵括印刷業,從來沒有提到發行與零售,
但協議簽訂後看到內容,我受到最大的震撼反而是在這兩部分。經詢問文化部
及經濟部,得到的回答是,早在幾年前的《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中,就已
經開放了書店及發行,言下之意好像是不足為怪; 先不論為何我們都不知道
此事,令人感到好奇的是,既然早已開放,為何又放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中再談一次?那麼內容必定有所不同吧?這個問題的答案在今天(7 月14 日)
上一場印刷業的公聽會中,工業局出席代表已給了答案,工業局代表表示,因
為服貿協議在法律上的層級更高,法律效益不同。我了解的情況也是如此。我
先不談為什麼之前我們政府要在《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中,開放中國大陸
業者來台進行圖書發行及零售業的投資。《大陸人民來台投資條例》是我方主
動釋出善意,開放與否操之在我,換句話說,條例我們可以自己改得更鬆,讓
更多中國大陸業者來,我們也可以改得更嚴,管制對岸業者來台,主動權掌握
在我。但一旦列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是兩方都須遵守的協議,我們就
不能片面修改,其中的意義、法律效力完全不同!
所以希望文化部及經濟部以後不要再回答說,發行與零售早已開放,所以現在
政府把書刊發行和零售納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說得好像不是新鮮事。
不!這是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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