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這種監督機制?!台灣會大大加速被統一的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東京銘粿 御滿幸最中)時間10年前 (2014/04/01 14:04), 編輯推噓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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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p.cc/b/163-7uQr 作者 jcange (曼珠沙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這種監督機制?!台灣會大大加速被統一的進程!!! 時間 2014年03月30日 Sun. AM 03:28:27 沒看過我談監督條例的,請從這開始。 http://disp.cc/b/Gossiping#!163-7uBP 我真的很在乎監督條例,因為這個條例沒處理好,會反而讓統一更快到來! ↓ 這是我朋友剛傳給我的,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在fb中所給繪製的,黑色島國民間 兩岸監督版流程圖。 http://i.imgur.com/GWHzE2L.jpg
當我看到這個流程圖,真的是震驚與吐血!如果是馬英九提出的我還不會訝異,但 這居然還是民間版本。 我真的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身邊有那麼多的教授學者,會設計出這種監督流程機 制!! 而且我告訴你,如果這是大家未來在立法院坐那麼多天甚至被警察毆打,然後才產 生的兩岸監督條例,那我保證你們將來會比我更吐血! 這問題有多大? 裁判全是行政院與立法院啊!! 黑色島國還在fb寫「這是台灣想要的」,如果這是台灣想要的,乾脆所有人包袱收 一收回家吧! 第一,協商前: 舉辦公聽會 → 這個有問題嗎?人民可以說,「不行,你們不能舉辦公聽會!」? 不會嘛! 甚至公不公開辦公聽會都不是問題。服貿有沒有辦過公聽會?有啊,他只是簽完後 才補辦嘛。難道改在簽之前辦就可以了? 然後,在協商前,締結機關向立法院報告。 立法院只能修正、附款、保留? 連否決都不行? 怪事。 如果公聽會結束,人民覺得根本連締結的必要都沒有,那誰來否決? 就算立法院可以有否決權,立法院是國民黨多數(而且,依現行選制,國民黨根本 可以萬年執政)。 人民的意見在哪?怎麼表示? 這個階段,人民只有參加公聽會的權力。 第二關,協商與簽署前。 民間評估報告與官方評估報告,是由立法院比較差異。 裁判是誰? 又是國民黨獨 大的立法院。 而且,我再告訴你,由馬英九政府,委託製作一份民間的評估報告,可不可以? 我是馬英九,我送的評估報告,一份行政院版,一份蔡衍明企業版當民間版的評估 報告可不可以? 就算我把你們黃國昌、鄭秀玲的的評估報告送立法院好了,立法院國民黨說:「我 覺得差異不大啊,直接簽了吧!」 你要死給他看嗎? 或是影響範圍很大,但立法院三日內就要評估報告或是以民間個人學者財力根本無 法負擔評估,你不送出來是你家的事。那又要怎麼辦? 好,所以這個階段,人民只有送評估報告的權力。 第三關,簽署後,「對人民是否有重大影響」,誰當裁判? 行政院。 你這不是很笑話嗎?!我都不知道寫出這種監督條例的出來反服貿做什麼? 行政院的評估,服貿對人民的影響是「利多於弊」「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啊! 服貿你不相信行政院評估,列入監督條例後你就相信了? 你就願意讓行政院直接送 立院備查了?!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講這種邏輯了… 而且,如果協議通過,即使將會讓台灣人民失業率達到50%甚至解放軍直接可在台灣 駐軍,結果行政院還是跟你說:「我覺得對人民沒有重大影響。可直接送立法院備 查。」你還是只能死給他看啊! 好,這個階段,設了第二關。 行政院說要備查,就算在立法院有立委覺得有重大影響,他們依然可以1/2立委決議 是否直接送審。 好,國民黨不這麼做,讓你送委員會,委員會三個月沒確認完,一樣可以直接表決。 然後條約直接生效。 這個階段,人民只能看戲,或是走上街頭向行政院或立委狗吠火車。 整個監督機制,人民完完全全沒有否決權啊!!! 就算政府要簽和平協議、要解放軍駐台,台灣人也只能做三件事: 1.參加公聽會 2.送評估報告 3.在行政院或立法院外狗吠火車 這個叫監督機制?不要搞笑了好不好! --------------------------------------------------------------------------------------------------------- 如果這個叫監督條例,我不知道現在大家在反對什麼? 難道大家希望的只是: 簽之前跟我們開個公聽會,這樣我們就開心了。 因為這跟服貿的簽署程序幾乎完全相同啊!差別只在簽之前有沒有跟開公聽會而已 啊!你又沒權力說不要簽,跟現在完全一樣啊! 你把服貿丟進這個程序中,你看會不會通過。 假設我是馬政府,我要簽服貿,而且我還不假造數據,你看能不能擋下: 第一階段: 我開公聽會:「我要跟中國簽服貿,這個東西會台灣服務業至少倒一 半,而且拉低薪資,而且中國人民可以大量來台就業。以上,公聽會結束‧」 人民;「幹!那是要簽啥鬼!」 我;「我就是要簽‧」 立法院國民黨過半立委:「嗯。修正、附款、保留?不用啦!簽吧。」 第二階段: 人民:「我們要送評估報告!」 行政院;「你們的才不算評估報告,太主觀了,張安樂寫的才算民間版的評估報告 。」 人民;「只要是評估報告都可以送立法院審啦!抗議!抗議!」 在立法院- 民間版評估報告:台灣失業率上升50% 行政院版評估報告:台灣就業機會多5000萬個。利大於弊。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嗯,差異不大,直接簽吧。」 人民;「幹!這還叫差異不大!」 行政院、立法院;「差異不大啊,尊重專業。我們一切都有依照你們提的兩岸照監 督條例喔!」 就算台聯、民進黨強烈認為差異大呢? 大就開聽證會嘛!然後你說沒有共識,我 說有哩!你又能怎樣?簽了! 第三階段: 行政院:「嗯,我覺對人民沒有重大影響,直接送立院存查。」 立法院民進黨:「不可以存查,明明有重大影響,我們要審。」 國民黨;「審就審,你要送委員會還是直接送院會?啊~這法案馬總統很急耶,他要 趕去跟習老大約會。來!直接送院會表決三讀!」 --------------------------------------------------------------------------------------------------- 這種監督條例,不要說服貿啦!照這程序,和平協議、軍事互信、解放軍駐台全部 通行無阻照過啦! 根本會比你沒訂條例都還要快,因為他全部「依法辦理」就可以了! 沒有這種監督條例,他還要一項一項披荊斬棘過關斬將,每次遇到的挑戰都不一樣。 監督條例如果照這樣真的設下去,你等於是幫馬英九開一條通往統一的康莊大道,讓 他暢行無阻往支那狂奔! 你要監督機制,至少要在簽定前,加入需經過人民相對多數公投複決同意始可簽署。 而且簽訂後,人民也要有隨時可以進行終止條約的相對多數公投權力。沒有公正的人 民公投的監督機制,根本都只是在幫忙背書,反而會加速賣台! -- ※ 作者: jcange 時間: 2014-03-30 03:28:27 ※ 編輯: jcange 時間: 2014-03-30 07:28:52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7 目前人氣: 9 累積人氣: 44407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MindOcean FRIDAYNIGH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00.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32244.A.B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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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打算用無用的監督機制來呼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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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箭頭,完善的監督,需要經驗建構,而兩岸是世界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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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狀況,沒有經驗可循,要摸索,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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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是可以把部分交付公投,但這邊沒有明確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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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就是要研議假的監督機制欺騙大眾 準備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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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的話 政府就會好好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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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制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負責運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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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很有問題阿 因為現在國會有過半在國民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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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真的廢到這樣,那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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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4-FK 裡面其實有提到公投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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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公投才是真的,其他監督都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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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藏在細節裡阿!光監督條例要形成共識就需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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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除非又要搞個30秒通過的無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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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這邊文章的結論是,就算法條再怎麼完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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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重點在細則15條付諸公投 簡化的圖參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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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行政權和多數黨利用黨紀約束國會立法」所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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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先等立委罷免到沒有過半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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