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於印刷業開放的50%
大家好,關於印刷這個條款,一直卡在50%的地方。
政府一直說不會影響。
那我們就來簡單比較一下台灣對中國以及中國對大陸互相開放的部分
(3)商業據點
台灣對大陸: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印刷及其輔助服務。
大陸服務提供者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
大陸服務提供者總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大陸對台灣:
1.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企業,
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大陸方投資者應當控股或占主導地位。
2.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 或獨資企業,
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業務。
3.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包裝裝潢印刷品
印刷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
4.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 或獨資企業,
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等印前工作。
以上大家可以很明顯的發現,大陸對台灣的條文寫得可好了!
明確的說在出版業,大陸方應當控股或占主導地位。
反觀我們條文,簡直就是漏洞百出。
政府故意不以同等條件要求大陸比照台灣做出相同承諾
一直說50%,請大家不要被騙了。
看看別人的條文有多認真,看看我們的有多簡陋。
最後...如果一直跟家裡吵架的朋友,可以考慮一下17328。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73.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15476.A.90A.html
→
04/01 09:27, , 1F
04/01 09:27, 1F
→
04/01 09:27, , 2F
04/01 09:27, 2F
→
04/01 09:27, , 3F
04/01 09:27, 3F
→
04/01 09:28, , 4F
04/01 09:28, 4F
→
04/01 09:30, , 5F
04/01 09:30, 5F
→
04/01 09:34, , 6F
04/01 09:34, 6F
→
04/01 11:15, , 7F
04/01 11:15, 7F
推
04/01 11:25, , 8F
04/01 11:25, 8F
→
04/01 11:25, , 9F
04/01 11:25, 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