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祭出黨紀處份的表決在國會的情況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打爆那隻波利!)時間11年前 (2014/04/01 07:25), 11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elfria (elfria)》之銘言: : 在台灣 : 立法時重要議題通常政黨都會祭出黨祭處份 : 甚至要求在投票是故意對媒體亮票否則嚴重的話, 甚至直接開除立委 : 這使得由數十萬民眾選出來的立委常常無法代表數十萬的民意 : 而只能行使1~3人的意見進行投票, 這與代議政治十分矛盾 : 不知道在國外是不是也有投票時把票舉高給媒體拍, 再由黨鞭統一控制的情況呢? : 這樣是否應該設專法列管? 1. 在國外不可能公開講這種事情,因為是違法的 頂多就是在檯面上說"尋求黨內同志支持",然後私底下黨內怎麼橋沒人知道 就算之後有人跑票了,也不可能以跑票為由開除你 頂多就是以後找機會修理你一頓而已 所以要是你本來就是地方角頭、或是你所在的選區選民都很硬頸,你大可安心跑票 2. 台灣已經有法律可管了,但是沒人理,也沒有人會去把那些黨鞭送委員會 以黨紀要求或脅迫投票行為,已經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七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64 第 7 條 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七、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 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但是這條法律現在等於是訂好看的,因為這是屬於立法院"內規" 也就是你沒辦法用這條法律去按鈴控告他、只能等老王叛變把人送去懲處 就算送紀律委員會議處,委員會裡面也都是立法委員自己的人 所以台灣才會這麼無法無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8.2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08335.A.D65.html ※ 編輯: yukinoba (1.160.118.231), 04/01/2014 07:26:49

04/01 08:04, , 1F
這條要是爆出來 就等王金平表態了
04/01 08:04, 1F
文章代碼(AID): #1JEVblrb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