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午夜台北,我們失去了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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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廖芸婕/文字工作者】
當警方罔顧新聞自由、擋下了媒體時,
也代表阻斷其傳達真相的可能。
這代表國家已侵害、剝奪了媒體的眼睛,
媒體再也無法清醒不眠地監督這社會的一切。
http://mag.udn.com/magimages/5/PROJ_ARTICLE/488_5869/f_505783_1.jpg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在台灣記者協會發出聲明「譴責323警察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
http://goo.gl/RD6v4l
香港記者協會發出聲明「抗議台北警方粗暴對待記者」後,
http://goo.gl/0jSY2T
國際記者協會亦在 25 日發表了文章,
譴責台灣干預媒體在行政院採訪的行為。
「媒體嘗試進行一項極關乎公眾利益的報導時,
警方這種行為,
已是一種極度的濫權。」
「這是一個危險的先例。
國際記者協會強烈呼籲台灣當局,
未來應允許所有媒體人員安全地進行他們的專業任務。」
究竟是什麼樣的危險先例?
23 至 24 日發生的一切,
畫面會說話。
比如這張照片,
http://goo.gl/BiFGKQ
清楚留住警方強硬干預記者拍攝的一刻;
政院內血腥清場五小時後,
24 日早晨鎮暴水車噴向行政院外的群眾,
記者正要拍攝,
也被警察團團包圍,
強力阻攔。
http://goo.gl/8ThdxD
其餘被毆打、受傷被抬出的記者,
都有消息傳出。
而我剛好也在現場,
親眼見證警方確實在「鎮暴」前多次支開媒體,
不論直言威嚇,
或聲東擊西,
目的就是要把我們引開事件現場。
看得出來,
全體警方並非事前就有共識,
因為現場許多警察仍猶豫不決,
有些甚至幫忙護住我的相機;
也許是某刻某人臨時下達命令,
或有人一聲吆喝群起攻之,
不得而知。
總之,
警方七手八腳阻擋、牽制我們的行動。
記者若不願就範,
警察就趁場面一團亂時強硬攫住、推到場外。
我在北平東路被趕出了,
又從忠孝東路翻入。
解嚴 27 年後,
親眼見證新聞自由遭戕害,
令人心驚。
相較之下,
印象深刻的是那天媒體們被從中拆散後稀稀落落地還能聚首,
還能大聲發出不平之鳴:
「為何拒絕媒體進入!」
「我們怎麼知道裡面有沒有暴力在發生!」
那樣不卑不亢。
正因幾天後翻讀報紙,
看一名病床上的年輕人想提告打他的員警,
卻心生恐懼,
怕遭報復──也許是受暴後的陰影……
便令我想起那天晚上,
媒體們群起違抗命令的畫面。
挺胸面對的我們,
曾真心相信言論自由的價值是理所當然;
卻在一夕之間變了調,
抗議無果,
隔日又不一定能在自家媒體強烈抨擊。
那便是國際記協形容「這是一個危險的先例」的原因。
恐懼像是一場慢性病,
久了會不會就習慣它,
也習慣失去自由?
香港人告訴我,
他們正在這條路上。
我讀過一件令我欽佩的戰地記者臉紅的往事:
有次,
張翠容在巴勒斯坦前線,
看見外國人在以軍面前排成一列──他們相信以軍不殺外國人,
希望以血肉之軀,
阻止以軍槍殺巴勒斯坦平民。
「坦克車衝過來,
炮口直朝我們,
我第一時間掉頭走,
跑著跑著,
發覺只我一個人在跑,
回頭看那一列『人肉盾牌』,
仍高舉護照,
毫不動容地抵抗著。
那部破爛坦克開始掉頭退下,
我的臉紅了。」
總有群人固執地站在前線。
那一個午夜,
新聞自由深受踐踏的過程,
似乎因為線上記者兼當事人身分,
報導得不多;
我身為當事人卻也是旁觀者,
無甚包袱壓力,
希望將此記下,
並簡述新聞自由的重要與失去。
讓當晚捍衛新聞自由的拚搏,
並不是船過水無痕。
當晚下令驅散媒體的究竟是誰?
為什麼這麼做?
政府試圖驅離、逮捕、拘留媒體,
常有兩個聽起來漂亮的藉口。
一、「保護你們的安全」。
24 日凌晨,
北平東路那一側的 L 型廊道,
群眾排成好幾列坐在地板上,
我和數個拍攝者站在高處的窗台以便俯角拍攝。
警方嘗試了數次搬離群眾後,
請窗台上的媒體記者跳下地板,
說要「保護安全」;
該相信嗎,
但在警方嚴厲喝斥下,
只得在他們動手前就範。
結果隨之而來的,
是更激烈的清道──此時人們終於看到警察拿著盾牌衝向人民,
用力地推壓,
壓到有些人的脖子都被壓歪了動彈不得;
看到警察真動手腳,
粗魯地拚搏手無寸鐵的人民。
此時不利高空拍攝的記者,
只得衝向人群最前方,
最好在警察與民眾之間把真相都收錄下來。
然而,
推擠過程與手腳亂舞中,
記者也被警察一個個用力抓住、揍個幾拳、推到場外。
二、「家醜不得外揚」。
2009 年新疆的七五流血事件,
外國記者遭拘捕、甚至毆打,
要求刪除檔案後遣返,
導致此事件具體資料有限,
至今仍充滿謎團;
一個夜晚過去,
中國政府派出灑水車清洗街面血水,
烏魯木齊隨即恢復市容,
彷彿一切都沒發生。
近期衝突不斷的委內瑞拉,
國際記者也被威脅出境、被拘留、甚至被撤銷記者證或簽證,
國內記者遭捕、拷打則已時有所聞。
以「家醜不外揚」、「維護國家名譽」進行言論控制的國家,
實是威權的寫照。
日前導演李惠仁欲進立法院拍攝遭捕,
我正好聞有人以李「家醜外揚」批評之,
我不認同。
這實在忽略了新聞工作者不論美醜善惡,
都必須追求真相的使命。
以上兩個藉口,
實際上總是為了進行見不得人之事所埋下的伏筆。
若是正當執法,
為何要驅離媒體?
在 23、24 日學運衝突後,
常有人反映上傳了警方打人的實況影片,
卻立即靈異消失。
幸好,
其餘的影片如雨後春筍般湧出,
為事件留住了部分真相。
立委管碧玲 26 日質詢警政署長王卓鈞,
要求承諾警方交出當天所有蒐證、監視錄影帶,
並確保絕對不滅證,
亦是為了保全目前僅存的真相。
正因真相極度重要、卻常常難以揭露,
新聞媒體需要以第四權──行政、立法、司法權以外的一權加以保護,
以防政府濫權。
《憲法》第11條中「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同時保障了新聞自由。
甚至當新聞媒體為了公眾利益──或「知的權利」──
而必須報導妨害他人名譽的資訊時,
過去許多案例皆顯示該行為已受《刑法》311條保護,
屬於以善意發表言論,
而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為適當之評論。
當警方罔顧新聞自由、擋下媒體之時,
也代表阻斷其傳達真相的可能。
這絕對不是一件小事,
這代表國家已侵害、剝奪了媒體的眼睛,
媒體再也無法清醒不眠地監督這社會的一切。
以前的記者活過一段不自由的年代,
在報導送出前,
總須戰戰兢兢地在思想上進行自我審查──稍有不慎,
恐怕就被扣上言論政治犯的大帽,
被推入文字獄。
那是在 1987 年尚未解嚴前、
1992 年《刑法》第 100 條尚未修正前、
1999 年《出版法》尚未廢除前。
我們還要倒回那樣的時代嗎?
●
自二戰爆發後,
台灣用了約莫 60 年的時間,
媒體和民間才充分獲得言論自由。
那麼今日的新聞自由呢?
看到國際記者協會的聲明後,
我忍不住翻閱國際新聞自由度的分析評論及統計資料。
「無國界記者組織」已祭出 2014 年的「全球媒體自由指數」,
台灣近三年來分別排名(自舊至新)第 45、47、50 名,
略為倒退。
今年的研究報告並直言:
「中國正以雄厚的經濟力,
擴張其在港、澳、台的媒體影響力,
降低這些國家的獨立性。」
「自由之家」出爐的「媒體自由度報告」目前尚更新至 2013 年,
台灣在過去兩年的全球排名皆位居第 47 名。
「台灣媒體的自由分數稍減,
因為規範單位遲遲不給一家新的電視台執照,
導致該電視台老闆宣告無法繼續經營。」
「台灣和中國的經濟連結愈來愈緊密,
使得新聞自由呼籲者提出警告──媒體老闆和一些記者為了維持財務利益,
會自行審查關於中國的新聞。
中國政府有能力影響台灣媒體。」
我翻閱國際記協、自由之家、無國界記者組織資訊,
近年來,
台灣的新聞自由受國際擔憂的案例,
不外乎中國伸來的一隻巨爪、公視、旺旺集團、壹電視、中華電信等風波。
過去這些案例,
都是意象上的新聞自由危機;
然而行政院被佔領的這一晚,
新聞自由面臨的危機變得具體,
拳拳到肉,
觸及每一個在場的媒體,
他們發出了怒吼,
抑或是忍氣吞聲……。
但都不該被忘記。
這正好是個機會,
讓我們再次省視新聞自由的價值。
在事件現場,
我發現除了新聞工作者,
在場的許多人也發出了不平之鳴;
然而在事件過後,
線上記者也許因為種種的不方便、壓力、擔憂偏頗、
或是同業寫同業總有點不好意思……不便發聲。
慶幸我們活在一個網路的時代,
還能透過影像,
看見許多媒體採訪遭強力阻攔的真相。
套朋友的一句擔憂,
香港已經漸趨假性「和諧」,
台灣呢?
這裡希望拋磚引玉,
讓所有人都可以一起關心,
想想未來的新聞自由會是什麼樣子。
否則,
未來再有類似的採訪,
恐怕記者只能前仆後繼混入人群中,
假裝靜坐,
冒著被 K 頭的風險,
才有機會(或沒機會)帶出一點點真相了。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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