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 江宜樺已經同意要將監督條例法制化?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高能兒)時間10年前 (2014/03/30 20:02), 10年前編輯推噓7(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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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n/2014/03/28/1169249/4 第四頁第一段 由於這樣的呼籲有它的正當性跟值得考量的地方,因此我們行政部門 對於協議機制、監督機制的法制化,我們基本上抱持開放的態度,那麼接下來 我們會跟黨團來密切地配合,看看在朝野協商的過程裡面 對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究竟要用什麼樣的具體的方式來落實 只要大家有這個共識的話,我一定會責成主管機關陸委會,配合法制單位 儘速把應該法制化的文件擬訂出來,作為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更明確的依據。 既然江宜樺已承諾要法制化了 那為甚麼要召開今天的凱道遊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63.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80947.A.82C.html

03/30 20:03, , 1F
因為無法朔及既往
03/30 20:03, 1F
無法朔及既往?? 什麼意思??

03/30 20:03, , 2F
我怎麼看不出要法制化
03/30 20:03, 2F
引:我一定會責成主管機關陸委會,配合法制單位 儘速把應該法制化的文件擬訂出來,作為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更明確的依據。

03/30 20:03, , 3F
大概法治化要等到服貿通過後才制定吧
03/30 20:03, 3F

03/30 20:03, , 4F
沒確實承諾阿 都只是繞繞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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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會跟黨團來密切地配合,看看在朝野協商的過程裡面 對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究竟要用什麼樣的具體的方式來落實

03/30 20:03, , 5F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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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對,沒講時間!!!!!!!!!!!!

03/30 20:03, , 6F
行政院版本只能通知國會 國會無法說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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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04, , 7F
文字遊戲 技術性轉移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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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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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秒y 史上最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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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04, , 9F
服冒不能用 也沒確定說真的以後都要立法
03/30 20:04, 9F
似乎是,沒講服貿可用還是不可用

03/30 20:05, , 10F
服貿通過後 法律才制定 然後服貿根本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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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05, , 11F
沒有具體方法,能夠埋藏的陷阱太多了,學生背後有很多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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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06, , 12F
業人士支持,沒那麼好騙啦
03/30 20:06, 12F
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法制化 那麼應該要把自己認為的具體方法講出來 而不是說等朝野協商後再公布嗎??

03/30 20:07, , 13F
昨天馬卡戎記者會有講 過服貿跟監督機制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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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08, , 14F
什麼樣的具體方式有很多解讀阿 就是不能正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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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11, , 15F
他意思就是先讓服貿過了再說
03/30 20:11, 15F
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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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具體」內容執政者該去想 不是我們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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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11, , 17F
否則行政院長薪水給我好了 我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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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12, , 18F
不要被江的話術騙了
03/30 20:12, 18F
他的內文是說讓朝野協商來決定不是嗎?? 沒有說要學運的人們來想呀?

03/30 20:22, , 19F
因為是"未來" 這次不算
03/30 20:22, 19F

03/30 20:25, , 20F
問題是 服貿 回不來了
03/30 20:25, 20F

03/30 20:36, , 21F
"開放的態度"=同意? 具體方法? 已有民間版的監督條例了
03/30 20:36, 21F

03/30 20:58, , 22F
已不相信政府了…
03/30 20:58, 22F

03/30 21:54, , 23F
昨天馬卡茸說「[服貿]審查與[監督機制]立法要同時進行」
03/30 21:54, 23F

03/30 21:54, , 24F
那麼等立法完成以後,服貿審查也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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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1:55, , 25F
這個監督專法要怎麼用在服貿上面呢?
03/30 21:55, 25F

03/30 21:57, , 26F
所以才說要先立法,再審查。
03/30 21:57, 26F

03/30 21:57, , 27F
如果沒有把服貿審查停下來,那不管後來立法制定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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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1:58, , 28F
機制多完備,都跟服貿沒有關係。
03/30 21:58, 28F
嗯嗯我懂了 ※ 編輯: ppu12372 (114.34.23.164), 03/30/2014 2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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