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何是服貿舉行公聽會而不是聽証會?
公聽會主要方便主管幾關整彙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做評估,其實主管機關不用做答辯,但是聽証會不同,主管機關有義務說明採納意見或不採納,公聽會則是回去後評估,我只有找到看到社服醫療的評估,請問其他也有嗎?如果有我再找。
http://www.mohw.gov.tw/MOHW_Upload/doc/1002內政-服貿公聽會_0032819001.pdf
(請問ecfa是依哪一條審查的?)
抱歉~問題可能很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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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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