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何是服貿舉行公聽會而不是聽証會?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冏仕)時間10年前 (2014/03/30 08:12),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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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主要方便主管幾關整彙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做評估,其實主管機關不用做答辯,但是聽証會不同,主管機關有義務說明採納意見或不採納,公聽會則是回去後評估,我只有找到看到社服醫療的評估,請問其他也有嗎?如果有我再找。 http://www.mohw.gov.tw/MOHW_Upload/doc/1002內政-服貿公聽會_0032819001.pdf (請問ecfa是依哪一條審查的?) 抱歉~問題可能很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0.20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38338.A.D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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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機密 力大於屁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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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8:15, , 2F
光是公聽會在簽屬後才辦,就很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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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大於屁可能會有點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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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8:27, , 4F
ECFA也是被"政治協商"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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