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提出四階段監督不過是文字遊戲...
先附上參考新聞
記者會文字稿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295005-1.aspx
兩岸協議監督機制 4階段監督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3290248-1.aspx
參考都是中央社,結果還是很糟
我對馬冏提出的第一點有些疑惑
想跟大家討論
我們的訴求之一是
立下一個監督法來監督兩岸條例的簽署
所以說,監督法應該要凌駕於條例簽署才對吧?
問題是
看看他自己說的4階段監督
(參考第二個連結)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已於2月19日提出監督兩岸事務4階段流程,包含:
一、議題形成階段,行政部門要向立法院長、副院長、朝野黨團及相關委員會說明內容
二、業務溝通階段,向立法院說明溝通進度及階段成果
三、簽署前階段,須向立法院說明協議重要內容、可能效益及後續推動方式
四、簽署後階段,要就協議推動情形應國會要求專案報告。
淦阿不就跟原本一樣只要報備就好??
我有理解錯誤嗎?
而且
"通過後會以行政規則或行政命令方式呈現,對行政部門有約束力。"
還是行政命令,也就是之後要改只要一紙公文,完全不牽涉修法
所以說...在立院拼了近半個月,然後政府還是只會用文字遊戲呼攏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86.2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12197.A.FC1.html
※ 編輯: know12345 來自: 59.115.186.228 (03/30 00:57)
推
03/30 00:57, , 1F
03/30 00:57, 1F
推
03/30 00:58, , 2F
03/30 00:58, 2F
→
03/30 00:58, , 3F
03/30 00:58, 3F
→
03/30 00:59, , 4F
03/30 00:59, 4F
推
03/30 01:00, , 5F
03/30 01:00, 5F
推
03/30 01:01, , 6F
03/30 01:01, 6F
推
03/30 01:01, , 7F
03/30 01:01, 7F
→
03/30 01:03, , 8F
03/30 01:03, 8F
推
03/30 01:03, , 9F
03/30 01:03, 9F
→
03/30 01:26, , 10F
03/30 01:26, 10F
推
03/31 22:11, , 11F
03/31 22:11, 1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