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係台灣勞工去大陸工作後的稅收問題
親愛的大家
在這次服貿議題後,我認真的去收集、吸收很多的資料,
認真去了解服貿相關的主文、附件及各方學者在經濟、政治方面。
在我認真的找資料時,突然想到,關於大陸方面的稅制是怎麼樣的,於是開始查大陸的稅制法條,一查後,我真的傻眼了,我不知道我們的官員知不知道。
這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 【實施日期】2011年9月1日
(以下為出處網址) http://www.6law.idv.tw/6law/law-gb/%E4%B8%AD%E8%8F%AF%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C%8B%E5%80%8B%E4%BA%BA%E6%89%80%E5%BE%97%E7%A8%85%E6%B3%95.htm
其中的
【法規內容】
第1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大陸稅制可在網路上找到非常非常多的資料。
這僅是其中一個網站
其中有很大的問題是,現在服貿大開我們台灣勞工到大陸工作之門。
但是他們的稅制是,『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當台灣勞工到大陸工作滿1年or置產後,稅金將直接繳到中國國庫,就算他們回台灣時有部分收入(接案or商演)也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無法再繳任何的稅給台灣國庫。
說真的,人數不要太多,台灣服貿開放後約10萬個年輕人去大陸工作,我們就少10萬人的稅收;台灣是高齡化社會,基本上只會留下去不了大陸的基層勞工、老人、小孩,苦撐勞健保還要支出台灣政府官員、所有公務機關公務員、台電、台水、台軍…薪水。
嚴重財政赤字的台灣政府,再少了中堅青壯年份子的稅收,我還真懷疑我們岌岌可危的勞健保、國庫能撐多久。
以上是我在這2天,收集到資料的想法,我知道自己只是普通到不行的一般民眾,這種資料,就算po了,也許還是很多人不會注意,我會特別交給一些目前社運團體,及公眾人物知道,請大家用傳播的力量,讓一些不清楚的人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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