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警察那檔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專業計程車)時間11年前 (2014/03/28 22:58), 編輯推噓3(419)
留言14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相信近日來許許多多的事件讓警察在人民中的地位更加蕩然無存。 雖然大部分的人對警察本來就沒甚麼好印象。 小弟很不剛好的也是鴿子專科出來的。但是我職業並不是鴿子。 所以也不用擔心釣魚文甚麼的。 但請不要再說鴿子專科出來的素質都怎樣怎樣。 畢業的學校被這樣批評,感覺還是不太好。 其實,我很討厭這種上下級的制度,非常的厭惡。 到現在亦是如此。 更何況是一個高中剛畢業的大屁孩進到一個半軍事化教育的學校呢? 很多人提到在學校有教些專業知識? 那誤會可就大了。大部分教官上法規都是照本宣科,念法條、看影片。 比較有用的大概就是一些教官的經驗談 喔!我說的是大部分。 重要的是,在鴿子專科有兩樣最要不得的事”作弊”、”偷竊” 基本上抓到都是直接掰掰。 因此大多都會先淘汰一些殘渣敗類。 所以在學校所教的大多是要磨你的個性,要你能夠服從長官的指示 即便長官的指示你認為是個屁,還是要服從。 頂多事後同儕間岸的幹譙而已。 若是這個指示會危害到自己本身,我想,擺爛大家都會吧 那麼來說說警察的鎮壓行動吧 照上面所推斷的就只是單純的 "服從命令" 但這又扯到所謂的”比例原則” 就如同板上前陣子有一篇<<抬高一寸>>的文章(柏林圍牆警衛射殺人) 警察可以做做樣子。 但是說真的,怒氣衝上了頭我就不相信還有多少人會保持理智。 幹架的時候心裡會先os:喔,我今天不能下手太重,不然他會受重傷。 不會吧? 但從過去警察執勤的相關報導我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 就算是真的合乎法規的執行勤務,不符”一些有特殊權力大眾”的觀感的話 上面依舊是打自己小孩給別人看。 今天放鬆執勤強度了,另一群特殊權力的人會再度出現 鞭執勤態度不佳。 然後就這樣陷入無限的LOOP當中。 通常唯一定律就是不管事情嚴重性,先道歉再說 即便想出來的藉口…..(拍肩說)很難讓人相信… 今天現場是單方持有武器,相信如果今天民眾真的失去理性,掄起武器對幹的話,那麼傷 亡可能不只這樣。 一些來路不明的社會人士就甭提了,有些根本就是來製造對立的。 接著來談下那些不堪入目的不當言論吧 筆者在鴿子專科實習的時候,曾經某篇的無名這樣寫到 “今天碰到一個精神病患。會攻擊人耶,果然是神經病” 我就因為這樣被記了一支小過外加悔過書。 恩…. 所以今天在FB po文說要把女暴民怎樣怎樣以及要拿m16做些傻事的兩位員警 我希望只是單純的情緒抒發,要是真的話我想台灣的政府機關可以少一個單位了。 今天會造成那麼大的迴響,要怪就怪身分特殊吧。 像是在相關新聞下留言說某某路口的女警不錯要揪團…的屁孩,誰會認真的去計較呢? 但如果今天留言的是某高官或是甚麼甚麼寶貝之類的政商名流,我想很快就會被拖出來了。 像是曾經揚言要炸總統府的某位帥哥一樣 幹這種在第一線面對民眾的基層公務員我想永遠態度勝過於專業度。 想要晉升成油嘴滑舌靠的就只有考試能力、社交能力。 再舉顆栗子 之前曾經同一晚遇到一位酒醉民眾兩次 一句”怎麼又是你?” 從EMT口中和民眾口 中說出來,旁人聽到就可以有不同的見解。 拿段影片來講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636084386457351 (無視下面留言) (找不到新聞的原始影片,只有翻拍的) (先看完影片,再回來) 今天站在影片的角度來看,一群民眾駕著一名員警。 還用電線、手架住脖子。 民眾A:暴民阿暴民,看到了沒,打警察阿。 但如果我解釋成員警開扁,民眾架離他咧? 那麼觀點又完全不一樣了。 團體生活,舉凡從班級、科系、甚至於當兵時一個部隊;總會有那麼幾個連老鼠屎都稱不 上的壞東西。他們破壞整個團體的團結、名聲。 更何況是警察這個十萬大軍的大團體呢? 講了那麼多,有沒有發現今天的媒體。 開始報導一些民意代表質疑員警執法過當等等的。我們所追求的議題慢慢的被抹掉。 風向球很明顯的又被吹歪。 一些警察不當的言論、不當的實施公權力,究責當然跑不掉。 但就像我們的訴求 是反黑箱,並不是反服貿。 目標一偏,那就甚麼都不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03.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18727.A.E83.html

03/28 23:00, , 1F
一直都有人在特意製造警民對立, 大家都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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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說 警察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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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敗類現在恐怕也沒把你當自己人(反正他們本來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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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幹架,首先也要那個人跟你血海深仇吧! 可惜學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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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這次警察把打人當成情緒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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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都很簡單 該負責任的人就負責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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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和平非暴力, 包括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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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05, , 8F
你可以依法驅離學生 但是你不表示你可以打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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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06, , 9F
不然為什麼在超速照相機旁連線一把步槍 超速的就射爆他
03/28 23:06, 9F

03/28 23:06, , 10F
更誇張的事,打完人一點悔意都沒有。還演戲般跑去驗傷。
03/28 23:06, 10F

03/28 23:24, , 11F
你的言論的確是有歧視精神障礙阿
03/28 23:24, 11F
是有那麼點......不過當初在學校有一段時間禁止無名網誌!

03/28 23:27, , 12F
原po應該是作鑑識的吧 如果是的話算是好運
03/28 23:27, 12F
也不是鑑識

03/28 23:32, , 13F
理性回歸訴求 但狹公權力施暴一定要究責到底
03/28 23:32, 13F
※ 編輯: gahe 來自: 111.241.103.184 (03/28 23:37)

03/29 03:44, , 14F
鑑識通常都要警大就算外招也要大學以上算三等啦
03/29 03:44,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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